按二零零四年九月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本局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六月二十日第31/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九月七日第39/98/M號法令修訂的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壹缺,經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貳缺,經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 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貳缺,經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 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Maria Leong Madalena
按照職業稅章程第四十六條第二款,本財稅廳收納處定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內征收二零零三年度第一組(散工及僱員)及第二組(自由及專門職業)納稅人之職業稅,有關職業稅是按上述章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而計算。
按照上述章程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在自動繳納期過後之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並加征欠款百分之三及法定過期利息。
倘自動繳納期告滿逾六十天期後仍未清繳已結算稅款,過期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時,即予進行催征,且不妨礙罰款之科處,罰款金額可達欠繳稅款之一半。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於澳門財稅廳
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茲通知,勞工事務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四年度登記費(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到期)
鑒於:
(i) 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八月十一日屆滿;
(ii) 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 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編號 | 類別 | 姓名 | 廢止日期 |
5128 | APS | 林世忠 Lam Sai Chong | 2004/07/12 |
5132 | APS | 歐陽雁敏 Ao Ieong Ngan Man | 2004/07/12 |
5602 | APS | 余卓敏 Yu Cheuk Man Jacky | 2004/07/03 |
5603 | APS | 莫瑞華 Mok Soi Wa | 2004/07/03 |
5608 | APS | 余銀嬋 U Ngan Sim | 2004/07/10 |
5617 | APS | 史占霞 Si Chim Ha | 2004/07/11 |
5620 | APS | 張嬋娟 Cheong Sim Kun | 2004/07/11 |
5623 | APS | 歐劍華 Ao Kim Wa | 2004/07/11 |
5625 | APS | Filipe Chiushing Lau | 2004/07/17 |
5626 | APS | 李志成 Lei Chi Seng | 2004/07/17 |
5633 | APS | 梁志財 Leung Chi Choi | 2004/07/23 |
5635 | APS | 陳永平 Chan Weng Peng | 2004/07/25 |
5646 | APS | 龔學明 Kong Hok Meng | 2004/07/25 |
5648 | APS | 黃璽華 Wong Sai Wa | 2004/07/25 |
5651 | APS | 吳翠萍 Ng Choi Peng | 2004/07/25 |
5653 | APS | 陳金芳 Chan Kam Fong | 2004/07/25 |
5655 | APS | 麥靜文 Mak Cheng Man | 2004/07/25 |
5658 | APS | 陳家明 Chan Ka Meng | 2004/07/25 |
5659 | APS | 范桂玲 Fan Kuai Leng | 2004/07/25 |
5661 | APS | 陳雪萍 Chan Sut Peng | 2004/07/25 |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四年度登記費(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到期)
鑒於:
(i) 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九月十日屆滿;
(ii) 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 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編號 | 類別 | 姓名 | 廢止日期 | |
人壽保險 | 一般保險 | |||
5164 | APS | 陳思頴 Chan Si Weng | 2004/08/30 | 2004/08/27 |
5152 | APS | 吳言蘭 Ng In Lan | 2004/08/16 | --- |
5165 | APS | 李虹 Lei Hong | 2004/08/30 | --- |
5172 | APS | 陳麗貞 Chan Lai Cheng | 2004/08/30 | --- |
5665 | APS | 黃可欣 Wong Ho Yan | 2004/08/01 | --- |
5666 | APS | 韋佩霜 Wai Pui Seong | 2004/08/01 | --- |
5672 | APS | 方志超 Fong Chi Chio | 2004/08/05 | --- |
5673 | APS | 蔡一鳳 Chua Eh Fong | 2004/08/05 | --- |
5676 | APS | 劉耀威 Lao Io Vai | 2004/08/07 | --- |
5678 | APS | 許迎春 Hoi Ieng Chon | 2004/08/11 | --- |
5679 | APS | 伍裕豪 Ng U Hou | 2004/08/11 | --- |
5682 | APS | 黃秀瑜 Wong Sao U | 2004/08/15 | --- |
5684 | APS | 曹偉賢 Chou Wai In Carlos | 2004/08/15 | --- |
5692 | APS | 郭志輝 Kuok Chi Fai | 2004/08/15 | --- |
5697 | APS | 楊國強 Yeung Kwok Keung | 2004/08/19 | --- |
5698 | APS | 郭偉業 Kuok WaiIp | 2004/08/19 | --- |
5703 | APS | 黃姣 Wong Kao | 2004/08/25 | --- |
5706 | APS | 曾再明 Chang Choi Meng | 2004/08/26 | --- |
5707 | APS | 李建業 Lee Kin Yip Roderick | 2004/08/28 | --- |
5714 | APS | 陸炳同 Lok Peng Tong | 2004/08/29 | --- |
5730 | APS | 趙振賢 Chio Chan In | 2004/08/29 | --- |
222 | ANG | 黃志明 Wong Chi Ming | 2004/08/20 | --- |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因本局疏忽,致使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787頁,有關為填補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中出現錯誤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世傑
委員: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小美”
應改為:“……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世傑
委員: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及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更正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五十缺之事,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醫生檢查(第一部份)的結果及體能測驗的詳情將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在龍嵩街本局新翼大樓地下及本局網頁www.pj.gov.mo內公布;
(二)體能測驗將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起在罅些喇提督大 馬路澳門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內進行。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生局為填補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助理技術員十四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通告已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組內刊登,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 公職年資較長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玉嬋
正選委員:羅碧嫻
黃寶琪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之批示,就有關供應本局屬下的飯堂及其他附屬單位於二零零五年度所需的食品、舒適、衛生和清潔用品之公開招標,現定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時在美珊枝街五號一樓社會工作局會議室進行。
招標章程、承投規章及物品投標書:
可在辦公時間內於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供應暨財產科查閱或購買副本
——購買費用:澳門幣壹佰伍拾圓正($150.00)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伍仟圓正($5,000.00)
繳付方式:現金存款或按“招標章程”內《附件二》之格式提供銀行擔保,兩種形式均以本局出納部發出之憑單為準。最後提交日期為上述公開招標日前一個工作天內。
遞標及截標時間、方式
日期: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
時間:上午十時
地點:美珊枝街五號一樓社會工作局會議室
方式:按照上述招標章程及承投規章之規定,備有適當文件及以火漆印封妥。
判給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供貨記錄、公司所在地等。
查詢電話
供應暨財產科3997100(林小姐)或3997118(李小姐)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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