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批示:
夏家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批示:
李華新——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馮卓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二、四款及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蘇寶林學士為本辦公室私人助理,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高展鴻學士,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點;
李炳時碩士,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點。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馮瑞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關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六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北友,第五職階助理員,編號903201,薪俸點為140,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Filomena Lau Cam、張炳坤及鄭慧然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為第五、第四及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分別為902290、932801及932810,薪俸點為140、130及13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十月十八日及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梁雪儀學士及楊寶琴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敏瑩學士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起,獲確定委任擔任相同職位。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的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謝永平副學士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起,獲確定委任擔任相同職位。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梁惠儀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妙娟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杜志文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詠妍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吳訊貽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潘慧娟,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其徵用到本局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主任翻譯,自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銳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延長徵用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郭正民,屬散位合同人員,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海島公證署的職務。
特此聲明
局長 張永春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黃偉國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00,自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蔡淑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四年九月九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Teresa de Jesus Couto Lopes da Silva,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競斌,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23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陳偉中,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20,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代局長 莫苑梨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三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
名稱 | 登錄/追加 | 減少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3 | 09 | 00 | 03 |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 $ 35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與商業性銀行訂立之議定書 | $ 350,000.00 | |
總計 | $ 350,000.00 | $ 350,000.00 |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委員:羅銳榮,何雅詩,陳詠兒,陳美蓮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戴爾欣之請求,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起,解除本局與其簽訂之散位合同。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確定委任呂嘉雯及周頴欣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批准本局確定委任之第四職階消防員許錦隆,編號482921,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起享受長期無薪假。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之批示:
林雪鋒,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起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之批示:
田野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起獲續期三個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龔斌,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時珍”中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167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快艇頭街24號O舖地下連閣仔,東主李燕珠,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快艇頭街24號O舖地下連閣仔。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黃雪瑩學士、歐美桂學士及Maria José da Conceição Fontes Azevedo學士,以擔任一級第一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Aníbal Carlos Castro Ferreira de Mesquita Borges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 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五級第一職階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四年旅遊基金預算及大賽車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1-06-03-02 | 日津貼 | $ 300,000.00 | |
02-03-05-02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 100,000.00 | |
05-04-01-00 | 預算撥款及因形勢轉變之撥款 | $ 400,000.00 | |
總計 | $ 400,000.00 | $ 400,000.00 |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 | 注銷 |
01-06-03-02 | 日津貼 | $ 200,000.00 | |
01-01-07-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200,000.00 | |
02-02-02-00 | 燃油及潤滑劑 | $10,000.00 | |
02-02-07-01 | 獎項 | $ 150,000.00 | |
02-02-07-03 | 其他 | $ 5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250,000.00 | |
02-03-04-01 | 設備之租賃 | $ 100,000.00 | |
02-03-04-02 | 參賽隊伍之住宿 | $ 350,000.00 | |
02-03-04-03 | 資產之租賃 | $ 130,000.00 | |
02-03-05-01 |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 11,000.00 | |
02-03-06-01 | 宴客 | $ 200,000.00 | |
02-03-07-02 | 廣告 | $ 150,000.00 | |
04-04-03-00 | 國際登記費用——汽車 | $ 10,000.00 | |
05-04-00-00-12 | 根據第62/98/M號法令第二章第三條第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 $ 9,000.00 | |
總額 | $ 910,000.00 | $ 910,000.00 |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董美玲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二等文員葉樹添、李德雄及Maria Esperança da Silva Cunh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趙健敏——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140。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第5814頁,有關二零零四年體育發展基金預算修改的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四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3.09.01.03 | 暑期活動 | $ 420,000.00 | |
02.03.09.01.05 | 澳門國際龍舟賽 | $ 505,000.00 | |
02.03.09.01.06 |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 $ 295,000.00 | |
04.02.02.08 | 獎金 | $ 2,320,000.00 | |
07.10.00.00 | 機器及設備 | $ 1,100,000.00 | |
總數 | $ 2,320,000.00 | $ 2,320,000.00 |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副局長陳漢傑工程師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Fernando das Dores Cordeiro及Humberto César Guerreiro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陳婉屏——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在本局被委任廳長職位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丁思源,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鄭冠偉建築師因終止擔任本局城市規劃廳廳長之定期委任,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原職位。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王良忠,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4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孫建平,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劉嘉明、譚安琪及林細余,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十一月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António Viseu、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侯濱及梁嘉靜在本局分別擔任副局長、氣象處處長及氣象監察中心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Jorge César Campos Rodrigues Simão,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十五條第四款及四月三日第24/89/M號法令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附註方式續聘為本會法律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批示所核准的民航局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增加 | 注銷 |
成本 |
|||
6327 | 特定工作 | $ 100,000.00 | |
6328 | 技術輔助 | $ 100,000.00 | |
6329 | 澳門國際機場之飛行校驗開支 | $ 150,000.00 | |
6333 | 旅費及住宿費 | $ 150,000.00 | |
651 | 領導階層人員薪酬 | $ 500,000.00 | |
652 | 員工工資及薪酬 | $ 500,000.00 | |
6533 | 職務津貼 | $ 80,000.00 | |
6536 | 房屋津貼 | $ 40,000.00 | |
6537 | 公幹津貼 | $ 50,000.00 | |
6538 | 交際費補助 | $ 60,000.00 | |
6539 | 結婚/出生/其他津貼 | $ 5,000.00 | |
65501 | 公積金 | $ 200,000.00 | |
656 | 職員培訓 | $ 325,000.00 | |
總計 | $ 1,130,000.00 | $ 1,130,000.00 |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代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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