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五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杜志文
委員:巢樹森
鄭任山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民政總署現公佈二零零四年度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梁詩思
正選委員:譚國柱
候補委員:陳詠兒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廣樂 7.96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梁詩思
正選委員:譚國柱
候補委員:陳詠兒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何長珠 7.39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潤良
正選委員:陳詠達
羅佩基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第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錢歌放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莊綺雯
委員:首席翻譯 陳浩柏
首席翻譯 王雪麗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布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葉宏世 7.83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重型摩托車」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或於本局網頁(www.fsm.gov.mo)內免費下載。至截標日止,於本局網址下載上述文件之投標者應於該網址內查閱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競投者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68,200.00(澳門幣陸萬捌仟貳佰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支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診療技術員職程實驗室領域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診療技術員一缺的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捐血中心主任 許萍
第一正選委員:首席診療技術員 詹瑞琼
第二正選委員: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林子輝
本局現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4/P/2004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八臺腹膜透析機”。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之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7,600.00(澳門幣壹萬柒仟陸佰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何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淑英學士
委員: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Olívia Maria de Almeida Xavier學士
旅遊基金輔助組組長 Daniela de Souza Fão da Luz學士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四年第一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第 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鄭冠偉
正選委員:處長 陳少釗
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慧樺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之批示,經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公告,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兩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之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李永光
正選委員:馬淑娟又名馬紋娜
翁家敏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之批示,經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公告,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資訊助理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之應考人: 分
楊學榮 7.7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李永光
正選委員:曾寶明
張日榮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為達有關效力,茲通告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刊登之,有關為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水手兩缺而透過考核方式進行的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無效。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廠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筷子基船澳街政府船塢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