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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鑒於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3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

原文為:“ 委任陳國良…… ”

應改為:“ 委任陳國樑…… ”。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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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