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行政暨公職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下列空缺:
再通知上述之通告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副局長 莊綺雯
廳長 劉玉葉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499,225.50元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艾衛立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鄧艷霜 7.7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慧冰
委員:代科長 胡寶華
首席行政文員 Carla Fong Sardinha Ieong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鄧志剛 7.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譚光雄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Alfredo dos Passos Cunha Barros Amorim
一等統計技術員 鄭英遺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王瑤琨 8.1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組長 李秉勳
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吳美賢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鄭妙玲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鄧宏信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劉永貴
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梁蘊婷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盧兆宏 9.57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蔡潔芬 7.98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楊婉嫻 9.4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基金發放處處長 李夏薇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朱國鴻 9.19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志強 6.72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基金發放處處長 李夏薇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保障廳廳長 楊婉麗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關冠群
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謹此公佈,現有港務局已故船長陳志林之遺屬區潔桃及陳詠琛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根據十二月五日第60/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現透過通告對嫌疑人澳門監獄警員林富江作出第PD08/SC-EPM/2003號紀律程序的裁定的通知。
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第79/SS/2003號批示,裁定對嫌疑人林富江科處終止合同處分。
嫌疑人得在本通告公布後六十日內就裁定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化驗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葉炳基
正選委員:許萍
David Tavares Lopes
根據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及依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放射及影像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試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鄭暉醫生 16.0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根據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及依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眼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根據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及依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兒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九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科長 張詠鸞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旅遊局的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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