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Regina Sales do Rosário Ch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一等文員的薪俸點29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Manuel Wong Jorg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的批示:

伍炎和——行政暨公職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七日起,繼續以徵用方式於本署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為期六個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審計署

局長 區惠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3/97/M號法令第七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書記José António de Sousa Martins及José de Azevedo Faria,以及第二職階助理書記Maria Alzira Ferreira Rodrigues Martins之編制外合同均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范家盈及鄭小寶,屬臨時委任,現以同一職級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余慧賢及陳強,屬定期委任,現以同一職級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霞——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張錦榮——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包美鳳——本辦公室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鄭鼎基——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楊潤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級的薪俸點180點。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Maria Filipa Fernandes Martins,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Valentina Oane Marques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翻譯鄧顯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盛開、毛俊良、楊曉媚、方翠華、李慧妍、徐惠華、霍麗明及張美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朱銳光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薪俸點160,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聲 明

為有關之效力,並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之第三條第一款,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本局擔任開發暨製作處處長職務之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岑志星,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起轉為超額狀況。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聲 明

茲聲明,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791頁的批示摘錄中,有關化驗所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玉蘭李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約兩年予以撤銷。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梁超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起,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羅嘉敏學士,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李敏妍,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敦豪(澳門)運輸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7/1996。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岑麗芳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 Laurentina Ribeiro Neve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職務,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Júlio Bastos Voi You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林耀鎮、吳志安及古北文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鍾少山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散位合約方式聘用袁泉,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為期六個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Manuel Assi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幸運博彩監察廳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鳳瑩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薪俸點為320點。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戴明發及梁榮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薪俸點為210點,以及第七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80點,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年十二月五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配合核准退休基金會章程的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會第三職階一等文員Humberto Mariano Marçal 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六個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與林佩芝及關偉平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起與黃偉雅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監督之職務,薪俸點為225,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確定委任敖國廉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05。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司 法 警 察 局

更 正

由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有關蔡劍峰及李樹榮分別終止為進入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級及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職級之實習的聲明出現錯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蔡劍峰...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終止為進入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級之實習...”及“...李樹榮...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終止為進入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職級之實習...”

應改為:“...蔡劍峰...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終止為進入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級之實習...”及“...李樹榮...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終止為進入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職級之實習...”。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馬央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獄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石連娣的請求,其在澳門監獄擔任登記科科長之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返回其在澳門監獄人員編制之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文員之原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下列公務員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評核名單中之合格投考人,分別獲確定委任於本監獄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下指之職位,以整體配備職程填補同一職位:

評核名單中唯一及格投考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文員石連娣,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文員;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三的投考人第三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林偉森、阮佩珊及Manuel Augusto Valente,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李月霞及何美香,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及第一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余雪慧及黃燕鈴,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護士。

周婉娜,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

黃耀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

劉麗儀及吳志雄,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梁根發,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甄立雄、黃穗濤、吳曉林及白琪文,首兩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及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陳靜嫻,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李雅斯,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護士:Maria Elvira Lasola Datoc,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歐敏、鄭純青及葉鳳荷,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李莎、甘美欣及歐陽嘉平,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十一月六日及十一月六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護士:陳彩鳳、趙月英及袁絲敏,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余燕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鄺碧霞,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惠萍,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吳少華,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鄭懿安,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周文慧、陳萱、鄒露斯及林鳳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一月七日、十一月四日及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廖灶興,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高一職階:

周麗明、梁子正及李彧,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梁仲慈及林義財,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及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梁潔美,為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張妙旋、林惠梅及袁玉娟,為第三職階護士,轉為第四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陳春香、鍾麗霞、馮美娟、楊少明、高雪英、林潔玲、劉蘭惠、梁煥桃、雷雲鳳、盧姬、莫雪瀅、吳安安、吳淑雯、余品芝、阮麗娟、黃奇慧、黃淑妍、黃翠洪及黃婉文,為第二職階護士,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梁婉雯,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Alice Ozório、鄭仲毅、林玉娟及陳惠萍,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三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及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周添明、鍾秀薇及朱艷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黃學雄、陳熾堅及張嘉業,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轉為第三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吳曉林,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雅斯,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劉蘭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Atrosol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49,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 藥廠有限公司”。

———

核准成藥Hemasol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50,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

核准成藥Opticar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51,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 藥廠有限公司”。

———

核准成藥Triacyl 0.5%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52,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 “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的批示:

Rogério da Silva Pereira,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Lúcia Lourenço 和 Noémia Lucinda da Luz Leong Azevedo,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五職階助理員黎麗霞及楊何月愛之散位合同獲續期,薪俸點為140,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黎榮新、羅松成及伍權發;

第六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60:黎運堪;第五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50:霍永全;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陳友根、謝煥強、何國明及李志良;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卓錦榮;

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Diamantino Nunes Lopes、譚容成、原錦基及Viriato Maria da Conceição;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70:何偉成、林程竹、李明珠、梁仕揚、羅銳平、麥妙冰、鄧志宏、唐關泉、于榮基及黃桂德;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Adelina da Fonseca Pereira Ho、陳振球、陳春蓮、Chan Fung Cheng、陳艷芳、曾寶慶、周文貴、周秀英、謝大國、Ermelinda Maria de Assis Au Ieong、Ermínia Maria Correia、李潤開、何彩英、邱玉珍、葉沛池、Isabel Berta Au、Isabel Fátima Guerra、簡定珍、劉愛明、Laurinda Madeira、Lee Mui das Neves、李翠玲、梁燕長、梁麗玉、羅妙玲、雷耀棠、呂偉、麥妙玲、Maria de Fátima Esperança、莫玉喬、吳諾夫、Rosa Isabel Cheang、Sebastião Cheang、鄧美娟、原自堅、黃兆娟及黃綺嫣;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Ana Tchan Yuc Fong、岑燕薇、陳梓棉、陳伙嬌、陳鏗、陳由安、陳玉冰、陳桂松、陳觀有、陳安華、陳倩儀、陳少霞、陳順好、陳朵麗、陳惠芳、陳惠芳、曾瑞華、鄒採荷、周燕媚、周惠芳、周鳳儀、謝觀愛、謝惠芳、鄭鳳映、鄭聯妹、鄭妹、張玉玲、張乾、張麗娟、張文心、張瑞明、張瑞棠、張惠芳、張榮鎮、鄭麗琼、鄭麗華、鄭秀儀、鄭慧瑩、趙美萍、趙惠嫦、徐鳳群、崔鳳玲、崔美玲、徐少梅、鍾鄭小薇、曹美雲、朱莉莉、馮結桃、馮寶蘭、馮淑芬、馮淑英、傅麗嫦、何陳春葉、何燕球、洪燕貞、許秀歡、甄秀珍、邱惠良、楊轉球、楊玉媚、楊瑞儀、楊黃秀萍、原家潤、燕桃洪、姚少媛、容儉屏、葉翠霞、Isabel Tang Borges aliás Tang Pou Ching、甘錦鳳、揭麗明、郭鳳月、高煥釗、古漢強、關瑤仙、郭麗娟、鄺惠娟、黎麗華、黎碧芝、林燕韶、林玉、林玉梅、林潔蘭、林麗僑、林兆群、林悅滿、劉玉娥、劉桂源、劉麗堅、劉麗明、劉少聯、劉小萍、劉錦波、李金好、李秀蓮、李鳳蓮、李燕歡、李燕萍、李錦琪、李奇華、李健明、李建顏、李群歡、李麗嬌、李蘭芬、李蘭菲、李雁冰、李寶華、李秀明、李少平、李笑英、李惠玲、梁珍、梁杏娟、梁樣寬、梁群娣、梁麗珍、梁新、梁瑞芳、梁偉桓、梁玉蘭、梁錫雄、李亞香、廖國嫻、廖碧雲、廖沛英、羅清、羅銳銀、羅嘉雯、羅生、陸志明、盧廣達、馬鳳萍、麥燕冰、尹麗琼、莫艷嫦、莫麗娜、莫煒珍、吳鳳金、吳玉珍、吳桂珍、伍碧雲、吳笑好、吳慧瑛、Olga Manuela Ho、潘劉美娜、石苟妹、石月興、盛鳳婷、蕭佩賢、蕭秀珍李、宋潔秀、孫愛嬌、戴玉芳、戴美玲、戴美銀、譚容德、譚啟瑞、譚文亮、譚維金、董滿元、余瑞貞、吳月興、黃珠好、黃有妹、黃寶玉、黃寶環、黃倩彩、溫彩媚、黃杏女、王效麗、黃綺芳、黃綺馨、黃綺幼、黃艷玲、黃艷玲、黃結岐、黃美群、黃明霞、黃秀蓮、黃秀媚、黃少芳、黃少英、黃月華、黃煥珍、胡肖然、胡鳳珠、鄔瑞珍及楊敏儀;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歐玉蘭、陳瑞萍、卓蓮花、馮瑞霞、馮瑞年、何振華、楊清華、袁秋芯、鄺秀琼、羅艷芳、吳惠玲、潘瑞琼、岑桂清、岑少薇、何燕霞、黃玉燕及黃蘇妹。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潘展波及謝志強,分別為第五及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及170;

梁永昌,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

陳永明及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分別為第四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60及150;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林海倫;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徐月好、朱彩蘭、馮燕卿、何群英、古玉英、林玉枝及李樹洪;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崔冠玲、馮艷紅及董瑞華。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庾致遠學士及伍曉琦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以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余嘉恩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止;

嚴俊健,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止。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劉國明,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Georgina Maria Pedro,第四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40,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李群珍及Fátima Castilho,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分別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及一月十二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及十一月十九日批示:

文成杰,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點,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黃超然工程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教育設備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批示:

張貴新,具高等專科學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點,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梁桂清、第四職階助理員梁惠娟和第四職階熟練工人馬國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一月八日和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Maria de Fátima Beirão de Almeida Antunes重新簽訂新的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文化活動廳技術協調員的職務,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秀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照相排版員,薪俸點為265,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綺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下指之職位,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Alfredo Augusto da Rosa,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陳耀斌及Sandra Cristina Sou Veiga,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文員何子文,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准 照 摘 錄

“冠航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 Top Line Companhia de Viagem Turística Limitada”,英文為“Top Line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獲發准照第0110/AV/2003號,持牌公司為“冠航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 Top Line Companhia de Viagem Turística Limitada”,英文為“ Top Line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伯多祿局長街(白馬行)30號利新商業中心1樓A1座。

———

“星星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Sing Sing, Limitada”,英文為“Sing Sing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獲發准照第0111/AV/2003號,持牌公司為“星星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 “Agência de Viagens Sing Sing, Limitada”,英文為“Sing Sing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黑沙環中街473號廣福安花園地下V座。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Rosa Cheong de Sequeira aliás Cheong Soi Leng,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陳永泉,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王建常及關健開,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點:杜奕超,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黃志華、李炳中、何中尉及鄺偉明,分別為第七、第六、第四及第三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80、160、140及130,首兩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及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吳慧娟,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黎淑明、Lídia Hyndman da Luz、麥煥才、王群喜、鄧玉娟及蔡潔敏,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Lam Lei Tou Hong、李麗貞及吳玉萍,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劉少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蕭歡源及賈樹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90的薪俸。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鄒家禮學士、謝健昌學士、李從換學士、Marina Gomes Ribeiro 學士和丁丁林學士,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解除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及終止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定期委任。

葉穎珊學士、李詩靈學士和 Miguel Alexandre Bravo Heitor學士,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解除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及終止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定期委任。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Sérgio Rosário da Conceição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沈美琦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為期一年 ,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局下列公務員和服務人員獲准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由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其報酬、其他收入,以及按原薪俸作醫療福利、退休金和撫恤金扣除的僱主實體的負擔:

編制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Edmundo Marques Jacinto學士;
第三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何永康學士;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李英華學士及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Prem Singh Mann副學士;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葉樹添學士;
第二職階高級護士梁瑞瑜;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何華學士;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Vicente Wai Cambeta學士。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 項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何志輝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潘永權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延長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Lucinda Mendes Coelho 於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的期限,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繼續徵用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Isabel Maria de Assis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主任翻譯,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應高振文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王美清,為本學院望廈賓館館長,屬定期委任——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及第二款之規定,其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批示批准:

經濟分類 項目 追加/登錄 撤銷
02.02.07.02 其他消耗品   $ 200,000.00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200,000.00
02.03.07.00.01 廣告之負擔   $ 100,000.00
02.03.09.01.06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 550,000.00
02.03.09.01.11 亞洲城市龍舟邀請賽   $ 400,000.00
02.03.09.01.15 推廣體育活動計劃   $ 200,000.00
02.03.09.03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 100,000.00  
04.02.02.02 參與地區及國際賽事 $ 250,000.00  
04.02.02.05 籌辦體育賽事 $ 400,000.00  
04.02.02.09 其他特別及個別資助 $ 900,000.00  
  總數 $ 1,650,000.00 $ 1,650,000.00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02-03-09-01-06

經濟分類 項目 撤銷
02.03.07.01 製作 $ 250,000.00
02.03.07.02 廣告 $ 300,000.00
  總數 $ 550,000.00

亞洲城市龍舟邀請賽

02-03-09-01-11

經濟分類 項目 撤銷
02.03.06.00 招待費 $ 400,000.00
  總數 $ 400,000.00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文 化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四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批示許可:

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四次預算修改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增加 減少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228,3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219,600.00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1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 159,9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51,3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53,000.00  
02-03-08-00-03 其他印刷之負擔 $ 112,000.00  
02-03-09-00-05 澳門中樂團 $ 10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 125,000.00
02-03-08-00-04 其他特別工作   $ 174,900.00
02-03-09-00-08 青年音樂比賽   $ 100,000.00
02-03-09-00-12 各類藝術教育開支   $ 50,000.00
02-03-09-00-18 文化活動之其他開支   $ 57,000.00
04-02-00-00-02 其他津貼   $ 32,500.00
04-02-00-00-03 協辦文化活動津貼   $ 30,000.00
04-03-00-00-01 助學金   $ 20,000.00
04-03-00-00-02 研究獎學金   $ 302,200.00
04-03-00-00-04 其他津貼   $ 42,500.00
  總計 $ 934,100.00 $ 934,100.00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其他成員:麥潔群——周趙詠莊——Ângela Silva——謝倩儀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所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下列在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的合格應考人,分別獲確定委任於本局編制內下指之職位,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陳秀英、Gregório Domingo da Rocha及劉麗華,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五之合格應考人林素華、譚鳳燕、潘少斌、李燕玲及余嘉碧,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與原屬第二職階三等文員之散位人員陳仲群簽署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明珠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念慈學士在本局擔任郵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慧珊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梁婉冰,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李浩源,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朱艷棠,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點:張淑卿及陳奕貴,各自由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及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霍群英,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莫如安、賀麗蓮、陳潤根、麥志光、盧德明、李國威、張少彬及蔡金蓮的散位合同以附註形式獲更改為同一職級之第六職階,薪俸點150,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華斌,自簽訂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氣象觀察員職務,薪俸點為280點,為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