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96/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3

刊登日期:

2003.12.26

版數:

7084

  • 將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全職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相關類別 :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6/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2/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姚汝祥全職擔任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委任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9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3

    刊登日期:

    2003.12.26

    版數:

    7084

    • 將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相關類別 :
  • 體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第二款和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康偉學士擔任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代表的委任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執行該職務的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9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3

    刊登日期:

    2003.12.26

    版數:

    7084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之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作為代表簽署公證書
    相關法規 :
  • 第29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之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作為代表簽署公證書
  • 第31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之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作為代表簽署公證書
  •  
    相關類別 :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  
    私營機構 :
  • 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一切所需權力,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之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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