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甘鳳顏,續聘為第二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20點;

李好及楊艷芳,續聘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Eduardo dos Santos Viegas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相等於330點的百分之五十的報酬條款維持不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除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外,其餘皆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70點:古強生;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點:區潤新、歐惠權、陳景昌、何瑞煊、梁志強、梁德就、蘇旭文及黃偉文;

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點:謝志強及區漢初;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50點:曹炳強;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黃亞麗;

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40點:尹自強、葉金泉及殷少慈;

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黃炳權;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點:黃耀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張華、Aniceta Valdez Ople、關健民、何淑儀、何嬌、梁健龍、Elena Rodriguez Valdez、Fermina Rodiel Cortez及陳勤友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薪俸點修改為150點,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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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及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鎮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房屋局副局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巢樹恆——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三)項、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技術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更 正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中文文本有不正確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其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應改為:“其擔任本辦公室......”;

原文為:“張佩儀——......”

應改為:“佩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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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主室代主任 盧貴妹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的批示: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署下列工作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徐偉良,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

莊寶山及高炳偉,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

Antonio Gonçalves Lourenço及鄭秀蓮,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及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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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何子昌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三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助理技術員,編號 953751,薪俸點為220,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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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杜家寶——旅遊學院編制內人員第二職階一等文員,屬確定委任,以徵用方式於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應其本人要求,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終止上述徵用。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易佩儀、Susana de Souza So及易惠蘭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隨後一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廖志誠及林鏡全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00,為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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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胡麗儀及曾慧心——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十月十五日、十月二十日及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李美英、梁麗霞、劉嶸、梁世明、Monica Julieta Cheok及Roque Silva Chan——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第四位及第五位)、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最後一位),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首四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最後兩位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及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及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何健波、羅起強——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及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均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龍倩茜及卓瑞雲——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鄺榮桂、鄺榮佳及卓綺環——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均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簡容新——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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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鄺昀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浩賢學士及呂綺雯副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編輯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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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陳淑珍,以附註方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職級的薪俸點15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湛鳳儀及梁玉儀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分別為期六個月及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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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趙美儀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點140,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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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黎錦川,獲以超額狀況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5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譚國慶,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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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之批示:

練亦偉,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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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李偉農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José Diogo Leite de Faria Vaz Pinto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鄭慧賢——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邦迪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5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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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興通貿易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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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聯邦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8/1996;

好利士洋行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9/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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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楊寶儀在本局擔任副局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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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劉榮添,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590,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黃錦添,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05,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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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代副局長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偉彬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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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根據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的規定,博彩監察協調局人員自生效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a)處於長期無薪假狀況
b)超額人員(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
c)以徵用方式在勞工暨就業局工作
d)以徵用方式在法務局工作
e)以徵用方式在澳門大學工作
f)以徵用方式在廉政公署工作
g)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

(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

(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

 

(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

(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Alcina Oliveira Monteiro、葉建華及黃志和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第四職階熟練工人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職級維持不變,首兩位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科長職位的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余敬方,自動轉為本局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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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之《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批准:

二零零三年度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帳目
編號
帳目名稱 增加 減少
61.1.5 第十四個月之津貼    $ 687,000.00
69.7.9 前期之修正——其他未列明項目 $ 687,000.00  
  總數 $ 687,000.00 $ 68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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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婉婷;副主席——沙蓮達;委員——馬丁士——馮炳權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高振文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李玉芬簽訂為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黃婉荷及張容桂,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陳碧華、梁佩玲及崔鳳儀,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梁三朱及冼桂標,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廖志榮,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分別與馮高泉、陳志榮及李得意簽訂為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25,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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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曾小婷,以編制外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七款的規定,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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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聲 明 書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澳門監獄第四職階警員張啟智被撤職,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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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布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批准,並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確認之衛生局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七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瞿國英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胡志行,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兩個月。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之批示:

謝文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續此合約至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醫院主任醫生António Luazes da Silva Martins和Maria Eugénia Domingues da Silva Martins之要求,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解除其個人工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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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梁永昌,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60,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140:徐月好、古玉英及李樹洪,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二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四職階,薪俸點130:崔冠玲、馮艷紅及董瑞華,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十二月十六日及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批示:

李潔茵學士——按照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之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85點,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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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范岱克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開始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羅婭、呂瀟及徐陽在本局澳門樂團分別擔任小提琴聲部、中提琴聲部及小提琴聲部的職務,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惠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自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伍家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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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職級及由下述日期生效:

焦國強、林素娟及謝清霞,首位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35,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自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潔霏及郭毅林,分別轉為第三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370,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傅麗貞,轉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20,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敬修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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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謝永釗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85。

盧愛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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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陳碧娣及孫金蘭——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獲續期,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Deolinda Joaquina de Araújo Sousa Machado Leite,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崔永光,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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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劉志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二月六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6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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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甘釵鳳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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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房屋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Goretti Xavier Lam aliás Lam Man Vá在環境委員會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的期限,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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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批示所核准的民航局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

帳目
編號
項目 增加 注銷
 

成本

   
6329 澳門國際機場之飛行校驗開支   $ 150,000.00
6338 其他勞務   $ 15,000.00
673 航空日及會議  $ 150,000.00  
678 其他未列明費用 $ 15,000.00  
  總計 $ 165,000.00 $ 1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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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代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