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以審查文件及有條件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有關開考通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以審查文件及有條件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有關開考通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條件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有關開考通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曾綺清 7.66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陳海帆
委員:廳長 歐陽瑜
廳長 伍志明
根據本署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將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二零零四年度泳季——提供孫中山泳池的管理、保養、清潔、看管及保安服務」的公開招標承投規則進行修改。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文書及檔案中心,查閱或索取已修改的承投規則影印文本。
特此通告。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之會議議決將南灣圓形地更改名稱為西灣湖廣場,有關資料如下:
西灣湖廣場,葡文為Praça do Lago Sai Van
屬大堂區
位於孫逸仙大馬路、西灣湖景大馬路、何鴻燊博士大馬路以及觀光塔前地之間。此廣場由兩大部份組成,一為地面的行車路和廣場,另一部份則為下層通往西環湖的區域。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七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賜光 7.7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處長 蕭燕玲
處長 張子健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之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委員:處長 謝倩儀
處長 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
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 報》刊登以筆試考核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公告,唯一准考人的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石連娣 8.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 吳銳安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楊詠建
行政科科長 Celeste da Rosa
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筆試考核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公告,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 吳銳安
正選委員:行政科科長 Celeste da Rosa
首席技術輔導員 楊詠建
本局現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15/P/2003號公開招標 ——“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流動C-arm X光系統”。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之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三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 40,000.00(澳門幣肆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九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友誼大馬路新安花園87-U文化局總部,以供查閱。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本學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甄美娟
第一委員:陳美霞
候補委員:王美清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中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許柏勝 7.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委員:廳長 譚光民
處長 楊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