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批示如下:

李影梅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並行使第10/2000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所賦予的職權,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配備表之一職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批示如下:

劉彩玉——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續任為本署第五職階助理員 ,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批示如下:

羅景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續任為本署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吳秋成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批示如下:

鄺雪瑩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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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何振樑,本署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屬定期委任,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終止在本署的職務。

摘錄自第二審計局首席審計師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陳慕儀及黃廣超,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黃遠娜,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半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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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李伯強及盧潤豪的散位合同均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廖志基的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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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區琴仙副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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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羅繼祖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公布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 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職級的薪俸點150點。”

應改為:“…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 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點15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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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Wang Wei Morbey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趙崇明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本辦公室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rmando Humberto Morais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Artur Rosa Araújo Mota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Lília Cristina Côrte-Real de Lemos學士、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Joaquim José Ferreira de Castro dos Santos Menano、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Anabel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Granados及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Maria Isabel Meira Velos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原職級和職階不變,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聲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Ana Sofia Bomba Carreira學士和Carlos Alberto Barata de Oliveira Lobo學士,分別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應其本人要求,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終止其職務。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José Manuel Monteiro Cristiano Casquinho學士,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聘為本辦公室法律專家,現應其本人要求,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確定性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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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所作之決議:

林炳添,衛生監督部第六職階助理員,因合理理由與其解除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稽查文建偉,獲准續其散位合同,薪俸2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錫養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應交通運輸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羅漢輝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工人李子康,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道路渠務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莫建明及李海文,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梁金泉、黃桂華及尹榮沾,分別為第六、第五及第三職階工人,薪俸160、150及13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九月五日及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化驗所第六職階助理員李嬋娟,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交通運輸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200點: Vong Hoi Veng、許雄漢、謝堅強及譚炳財,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九月四日、九月七日及九月八日起生效;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180點:區志強及孔耀榮,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熟練工人,第二職階,薪俸點160點:何明超,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林志強,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陳德明及王裕安,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區榮發、談漢堅及杜潤輝,首位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其餘為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郭景光及林榮培,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及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

周金岳,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麥棟材,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余永棠,第三職階稽查,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梁永泉及梁耀文,分別為第七及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及16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及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麥釗明及盧國勝,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50及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聶池倫及李英強,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澳門文化中心:

鄔仲華、謝福星及鐘玉坤,首位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其餘兩位為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李永光、張明、高炳輝及劉錫華,首位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其餘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馮容麗,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李灼波、李耀、李健新、李北明及溫耀輝,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140點:盧再山、周華根、陳錦洪、談柏雄及葉功榮,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九月六日、九月十二日、九月十八日及九月十九日起生效;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130點:何金玉,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助理員,第三職階,薪俸120點:Fernando Hyndman da Luz、廖明、梁少蘋、朱炳光、高松慶、余舜達及江少雄 ,首四位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熟練工人林維耀,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薪俸18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應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特級驗車考牌員Joaquim Camacho Rufino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熟練工人鐘宏輝,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尹力平、黃細榮、王棋華、陳秀芳、吳健明及陳壽權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薪俸18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化驗所第四職階助理員招少芳,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七職階熟練工人陳志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20點,相當於薪俸240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園林綠化部: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140點,羅劉金梅及陳惠堅,皆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助理員第三職階,薪俸120點,吳鐘及鄭國伍,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馮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220點:鍾華興及黃植華,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200點:鄧國賢、張松清及馮金保,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十月十一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80點:嚴聯江,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鍾愛添,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袁玉燕,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道路渠務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錫棠,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工人,第六職階,薪俸160點:張國安、黃華強、鄧偉邦、郭炳林、毛國強、徐文族及王月明,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起生效,第二至第五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工人,第五職階,薪俸150點:伍錦河及吳少發,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及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衛生監督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永年、梁卓棠、梁華傑及郭家榮,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鄺永澤、譚漢榮、羅路明、余寶坤及謝少華,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首兩位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二日及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梁妙平、何玉芬、謝瑞琼及楊玉嬋,首三位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四職階助理員黃潔笑,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譚偉雄,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蔣金珠,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何岳鋒,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彭秀娟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道路渠務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何翠芬,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陳天爵,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等技術稽查叶西霖,薪俸29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十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黃曼麗,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Teresita Taglinão Olairez學士,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特級及二等助理技術員Guilhermina Madeira da S. Pedruco Dias和陳金帶,皆為第三職階,薪俸分別為330及220點,為期兩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余庭楓、張德衡、曾德岱及楊潤添,首位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其餘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所核准的《民政總署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對經由三月五日第6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之民政總署本身預算之支出表作出如下之修改:

二零零三年度第四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José Pereira de Moura Guedes Lopes Galvão及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Vicente Domingos Pereira Coutinho的編制外合同,分別於二 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及十月一日起失效。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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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許雪麗——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余潤德學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Maria Teresa Leitão Catalão Mous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

駿通物流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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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因有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阮紹祖、曾羚賢、楊滬萍、郭敏燕及鄧素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十月八日、十月十五日、十一月五日(最後兩位)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Carlos Alberto Nunes Alve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經 濟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洪婉儀——根據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擔任經濟委員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於經濟委員會

秘書長 廖明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余偉斌,為本局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90,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劉星仔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00。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erlinde Maria D'Assumpção Clemente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職位的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培源學士,自動轉為本局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嘉浩及李偉坤,分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430及350點,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許錦寧——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 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為130點。

梁麗媚——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 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馬央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澳門監獄副獄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及五款,配合經十一月四日第12/91/M號法律修訂的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下列本監獄之散位人員獲准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高一職階:

第三職階警員陳健榮、陳翹立、陳小龍、張勁光、何永杰、劉偉東、羅遠明、羅偉棠、陸錦流、彭月權、潘海倫、黃俊傑及黃柳平,轉為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1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第二職階警員歐陽瀚恩、黎建華、楊金漢、吳志倫、吳露佳、李偉倫、余志敏、梁詠康、崔冠榮、鄺偉恆及范國聰,轉為第三職階,薪俸點為20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四職階助理員羅金玲 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鄧敏心 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之批示:

鄭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

林華京及毛雅香,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陸鎮煊及柯曉國,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鄧瑞冰及徐雪琴,分別為第四及第三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譚海倫,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的批示:

核准名稱為“威信”藥行,牌照編號第38號的場所搬遷至澳門高園街7號地下“C”。

———

按照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王有功第M-006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

翁苑雯——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 -0052。

———

卓嘉恩、阮智揚——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220、M-1221。

———

歐亞口腔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其地點位於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105號珠光大廈13樓M舖,准照編號是AL-0043。

———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Idalina Cheng da Rosa、胡慧明、林慶玲及譚少筠,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第52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牌照,其名稱為“南光”,商號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十七樓,持牌人為南光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

———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排名第一名——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藥劑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

余慧賢、李麗真、Cristina Maria da Silva、戴潔佩、 João Bosco da Luz、陳景富和Belmira Fernandes do Rosário,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名——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謝志強,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70,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林玉枝,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批示:

楊子秋學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七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輔助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英姿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一月十六日第236/98/M號訓令第一條及第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氹仔教育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陳永明,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60;

朱彩蘭、馮燕卿及何群英,皆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季偉婭、林立翀、盧鴻偉、鍾燕青、伍慶華、陳度恩、柯志虹、伍玉琼、黃月明、Ivo Batalha和吳榮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獲續期一年,首九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規定,麥潔群學士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蕭翠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第三職階熟練工人羅顯耀和第四職階助理員裘穎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和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劉佩儀和梁子恆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55和37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和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任姍姍——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馬裕玲——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錄取在本局研究暨計劃廳工作,為期三個月,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起生效。

准 照 摘 錄

“置地廣場酒店”,葡文名稱為“Hotel Landmark”和英文名稱為“Landmark Hotel”酒店,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獲發第409/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Sociedade de Turismo e Diversões de Macau, S.A.R.L.”。該酒店被評定為五星級豪華。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置地廣場大廈。

———

“秀蘭酒家”,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Chinês Orquídia”和英文名稱為“Royal Orchid Chinese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獲發第410/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Sociedade de Turismo e Diversões de Macau, S.A.R.L.”。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置地廣場大廈一樓。

———

“川戶日本料理”,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Japonês Kawa To”和英文名稱為“Kawa To Japanese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獲發第411/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Sociedade de Turismo e Diversões de Macau, S.A.R.L.”。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置地廣場大廈一樓。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連同三月十四日第19/88/M號法令第一條,以及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b)項的規定,關麗嫦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八級小學教師的薪俸點29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鍾玉輝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

譚綺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梁妍芳、歐少偉、周映芬、關淑儀及李志光,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首四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之批示:

本學院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助理員江潔玲,由於合同期滿,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之批示: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黎穎超,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學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下列公務員為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相應考試成績表中之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於本學院人員編制內下指之相應職級,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之規定,均繼續處於超額狀況:

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鄧寶國及陳美霞,排名第一及第二之投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王美清,唯一之投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以下本局主管人員之定期委任按其相應之職位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鄭冠偉,城市規劃廳廳長;

鄭岳威,運輸廳廳長;

巢樹恆,公共建築廳廳長;

Shin Chung Low Kam Hong,基礎建設廳廳長;

李國駒,土工技術暨道路處處長;

朱惠明,水力暨環境衛生處處長;

陳鍵賜,准照處處長;

梁俊佳,監察處處長;

呂常新,保存暨修葺處處長;

陸惠財,圖則暨工程處處長;

José António Xavier da Silva,技術輔助處處長。

聲 明 書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Fernanda Lourdes de Carvalho擔任本局行政處處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起因其自願退休而終止。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一等水文員鄺耀偉,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水文員,並根據現行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該確定委任之效力追溯至本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港 務 局 暨 水 警 稽 查 局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本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所核准之港務局暨水警稽查局福利會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金額
追加 注銷
01-05-02-00 各項補助 $ 180,000.00  
02-02-07-00-01 飯堂購貨   $ 130,000.00
02-03-09-00-01 會議,宴會,康樂及文化表演,遊覽及體育 $ 100,000.00  
09-01-04-00 短期借款   $ 150,000.00

 

合計

$ 280,000.00 $ 2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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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港務局暨水警稽查局福利會 ——主席:黃穗文,副主席:助理海關關長 冼桓球——秘書:港務局行政暨管理廳廳長 鄧應銓——秘書: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周見靄——委員:財政局研究暨財政策劃廳廳長 鍾聖心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梁永權及徐敏貞,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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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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