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劉奇興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薪俸點修改為150點,相等於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修改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與易發式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簽署的鄰近石排灣馬路D1b地段轉租承諾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上述地段通過第49/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而批給予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該批示其後經第28/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作出部份修改。由於該地段的前任次承租人易發式有限公司對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作出了有關的讓與,故目前上述地段的次承租人為該藥廠。有關轉租承諾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如下行文:
“ 1. 土地專用於興建一座廠房(工廠及辦公室),用於生產藥物及藥用產品。這項生產項目由次承租公司直接經營。”。
為著位於路環鄰近石排灣馬路聯生填海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的效力,按照經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28/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49/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擁有,由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與龍宇工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訂立的G1地段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艾衛立(Carlos Fernando de Abreu Ávila)學士擔任財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 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康偉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的批示: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a)項、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本署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Joana Maria da Costa,獲批給短期無薪假,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中國“神舟五號”載人飛船在環繞地球飛行十四周之後安全返回,標誌著中國首次載人飛船的發射取得了巨大成功,並由此開創了中國航天工程邁向成功的新時代。
在此值得紀念的歷史時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楊利偉中校和參與“神舟五號”航天工程的工作人員致以熱烈的祝賀。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通過。
命令公佈。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根據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撥入/新增 | 撥出 |
經常性開支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413,000.00 | |
05-00-00-00 | 其他經常性開支 | ||
05-04-00-00-13 |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 413,000.00 | |
合計 |
$ 413,000.00 | $ 413,000.00 |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議決及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五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任李寒霖學士、劉德學學士、孫同鵬學士及鄭偉學士在本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為期一年,前合同的一切權利及福利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趙鴻瑛在本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起生效,有關合同內之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詠賢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覺威的編制外合同獲更改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唯一應考人且評核成績及格的首席翻譯員張玉超,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束文剛,本辦事處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辦事處主任 吳北明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錦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振洪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565點。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妹及李錦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職級的薪俸點150點。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Patrícia Fialho Pereira Janeiro Lobo Vilela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的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熟練工人呂桂妹及第四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Tai Sai V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本局第五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謝二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鑑於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904頁內有關“澳門珠繡塑膠五金職工會”章程第十五條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一、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二至五人之單數組成,……”
更正為:“一、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三至五人之單數組成,……”。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 15/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濟局人員自生效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核准)
a) 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職務。
b)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職務。
c)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自願仲裁中心擔任全體委員會秘書長職務。
d) 定期委任為工業准照暨鼓勵措施管理處處長,在編制內沒有原職位。
e) 以徵用方式在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工作。
f) 四個職位於出缺時予以取消。
g) 以往外地公幹在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工作。
h) 超額人員(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
i)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及出納部部長。
j)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技術顧問職務。
k) 以徵用方式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工作。
l) 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檢察長辦公室工作。
m)以定期委任方式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工作。
n) 以定期委任方式在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秘書職務。
o) 職位於出缺時予以取消。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濟局人員自生效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核准)
d)定期委任為工業准照暨鼓勵措施管理處處長,在編制內沒有原職位。
p)特別准許(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濟局人員自生效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核准)
q)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已退休人員重新擔任公職。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濟局人員自生效日起轉入該行政法規所指定之人員編制名單: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核准)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之批示:
林錦霞,為第三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聯同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利成針織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削減購入位於關閘馬路101-105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8樓A8座物業之資產移轉印花稅百分之五十。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協調空運(澳門)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9/1996。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世通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1/1996;
華運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51/1996。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a)項,並聯同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茲公佈重執經濟局編制內原職位之人員名單:
姓名 | 於經濟局人員編制內原職級和職程 | 終止擔任的主管官職 | 生效日期 |
羅佩基 |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 文件暨資料中心主管(組長) | 24/07/2003 |
陳子慧 |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 工業產權組組長 | 24/07/2003 |
Venâncio António Velez da Rosa Xavier | 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 會計暨財產科科長 | 24/07/2003 |
甄沃境 | 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 司庫部主管(科長) | 24/07/2003 |
*按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之批示,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起晉階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譚振傑、林葆青及李慧冰,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繼續保留其超額狀況。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二十四日第60/92/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c)項及十二月二十日第1/1999號法律附件二(第二款),並連同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Henrique Luís Gonçalves de Almeid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有關合同的其他條件仍然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及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榮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瑞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鄺源才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韓浣慧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林慶麟在本局擔任研究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梁祝玲,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和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永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
鄺柱康,續聘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António da Cruz,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65,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梁潤賢和林少芳,續聘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和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王靄茵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偵查員林松,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88-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鍾兵傑,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0092-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c項,即在職時因意外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第二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以相當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兩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與Fernando de Oliveira Pinto Fernandes訂立個人勞動合同,在治安警察局擔任技術顧問,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本局與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陳漢洲簽訂之散位合同屆滿後,不再與之續約,並自同日起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與許賢鍵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實習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之批示:
應鄭許諾的請求,批准其終止在本局以確定委任形式擔任的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廖悅興,編號110971,辭退其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批示所委任,並經審計法院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四日核閱及在一九九七年第三十期《政府公報》內公佈之職位,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António Luís Mota及Cristiano Xavier Pereir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分別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劉咏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黃子秉和黎鳳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非專科醫生,為期三個月,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趙妙怡,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護士——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六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Simão Chau及李麗卿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許萍學士及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分別獲續任為本局捐血中心主任及藥物事務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蔡文德、陳積泉及梁榮聲,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按照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黃穎雯、顏志曲——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217、M-1218。
澳健綜合醫療中心第二門診——獲准許營業,其地點位於澳門氹仔柯維納總督大馬路38號美景花園美德閣第六座AP地舖,准照編號是AL-0033/1。
吳美斯——應其要求,取消第E-128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鄭宏志——應其要求,中止第M-092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王衛——應其要求,中止第M-116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取消黃詠儀第T-0003號化驗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曾潭飛——應其要求,中止第M-113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馬惠君——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219。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鄭成業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2.03.07.03 | 電視轉播 | $ 75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150,000.00 | |
02.03.07.01 | 製作 | $ 750,000.00 | |
02.03.07.02 | 廣告 | $ 95,000.00 | |
02.03.07.04 | 助興節目 | $ 55,000.00 | |
01.01.01.01 | 薪俸或服務費 | $ 350,000.00 | |
01.01.02.01 | 報酬 | $ 350,000.00 | |
01.02.01.08 | 各政府部門 | $ 700,000.00 | |
總額 |
$ 1,600,000.00 | $ 1,600,000.00 |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梁寶鳳——李天碩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德茵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美秋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Paula Antonia Mendonça Teixeira do Carmo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朱耀安,教育暨青年局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延長其徵用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繼續在澳門大學執行職務。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行政總監 黎日隆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關於黃華斌以實習方式擔任本局氣象觀察員職務的合同,現對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所作出的有關批示作出廢止。其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原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
本批示之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郭惠嫻學士及李潔如碩士,分別擔任本局房屋發展暨管理廳廳長及財政暨財產管理廳廳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澳門幣) | 註銷(澳門幣) |
02.01.04.00 |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50,000.00 |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50,000.00 | |
總額 |
50,000.00 | 50,000.00 |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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