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海 關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以審查文件及有條件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有關開考之公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通 告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所作之批示,批准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之職位。

凡條件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七款所規定的條件之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二等高級技術員,須填寫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之專用印件,並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遞交有關文件。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所作之批示,批准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之職位。

凡條件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七款所規定條件之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二等文員,須填寫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之專用印件,並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遞交有關文件。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所作之批示,批准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之職位。

凡條件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七款所規定條件之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一等技術輔導員,須填寫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之專用印件,並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遞交有關文件。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新 聞 局

公 告

按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行政長官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之空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a Filipa Fernandes Martins 7.9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委員:Fernanda de Almeida Ferreira

Luís Chu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6樓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暨財政處。有關的招考公告已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通 告

行政法務司司長著令,所有法定穿著制服人員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改穿冬季制服。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黎錦川 7.89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陳海帆

委員:廳長 伍志明

候補委員:處長 羅金碧

———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譚國慶 8.32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陳海帆

委員:處長 羅金碧

處長 黃寶瑩


印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印務局人員編制內之空缺,經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官印局街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填補之空缺如下: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兩缺。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公開拍賣

仰眾知悉,本署將公開拍賣多項不再使用的物品,包括車輛、車輛廢鐵、辦公室傢具、機器及其他物品。

同時,亦將公開拍賣於公共街道和地方移走的車輛廢鐵。

拍賣條件載於附件,而進行公開拍賣及供查看該等物品的地點和時間詳列如下:

1. 車輛廢鐵:

1.1. 查看日期、時間及地點:

1.1.1. 於公共街道和地方移走的車輛廢鐵——十一月十七、十八及十九日辦公時間內於林茂塘P5政府船塢新址前的車輛存放場;

1.1.2. 原屬民政總署車隊但已報廢的一部輕型汽車及兩部重型汽車的廢鐵——十一月十七、十八及十九日辦公時間內於何賢紳士大馬路的驗車中心。

1.2. 公開拍賣:十二月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於夜呣斜巷六號一區警署大廈閣樓本署培訓中心禮堂。

2. 三輛輕型汽車:

2.1. 查看日期、時間及地點:十一月十七、十八及十九日辦公時間內於何賢紳士大馬路的驗車中心。

2.2. 公開拍賣:十二月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於夜呣斜巷六號一區警署大廈閣樓本署培訓中心禮堂。

3. 辦公室傢具、電器、其他機器及物品:

3.1. 查看日期、時間及地點:十一月十七、十八及十九日辦公時間內於市場街祐漢市政街市。

3.2. 公開拍賣:十二月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於夜姆斜巷六號一區警署大廈閣樓本署培訓中心禮堂。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

附件

公開拍賣車輛、車輛廢鐵及其他廢鐵

一、是次拍賣的車輛包括有民政總署根據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6/93/M號法令核准的《道路法典》第九十八條第四款規定以先佔方式取得的,也有屬民政總署車隊但已報銷的車輛;

二、拍賣以口頭叫價方式進行,每次叫價的最低金額由拍賣委員會訂定;

三、有意參與公開拍賣競投的人士,須於拍賣進行當天早上九時至十時,前往位於蘇雅利醫生街6號地下的交通運輸部車輛事務處 ,繳交按金澳門幣壹仟元($1,000.00),並遞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乙份;

四、參與者將獲發一個准予參加拍賣活動的證件,在整個拍賣活動進行期間,應將該證佩帶於當眼處,且在拍賣活動結束後將之交還;

五、在公開拍賣活動結束後,或在投得任何拍賣物品的人士完成所有有關購買程序後,已繳按金者可憑身份證明文件領回已繳付的按金;

六、投得物品者倘不遵守有關付款規定或沒有在指定期限內(見第九點)提取所投得物品,按金將不獲退回;

七、倘投得的拍賣品價格低於澳門幣伍仟元($5,000.00),投得物品者須在拍賣當天繳付全數;

八、倘價格高於上述金額,投得物品者可於拍賣當天繳付全數或百分之五十,餘款則須於翌日清繳;

九、投得的物品須於拍賣活動翌日起計十五個工作天內提取,若期限過後仍未提取,投得物品者將喪失所有有關該物品的權利,且不得索取任何賠償;

十、公開拍賣投得的車輛,須完成必要的維修,通過特別檢驗確認狀況,並准予重新註冊以及按法例規定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且作汽車登記後,方可重新在公共街道行駛;

十一、上點所述檢驗須由投得車輛者申請,其須繳交的總費用為澳門幣伍仟貳佰伍拾元($5,250.00);

十二、倘投得任何車輛廢鐵,須於六個月內將該批廢鐵運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最終目的地;

十三、為確保遵守上點所述,投得車輛廢鐵者須繳交按金澳門幣伍仟元($5,000.00),其可在指定期限屆滿後透過出示證明付運的文件,領回該筆按金;

十四、投得的廢鐵在任何情況或原因下,皆不得儲存在公共街道和地方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市民生活質素,尤其影響環境的地點,以確保按三月十一日第2/91/M號法律規定,維持一個健康和生態平衡的環境;

十五、民政總署保留不出售出價不利公共利益的廢鐵和物品;

十六、已出售的物品不得交換或退回;

十七、投得車輛者須依照經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通過,並經八月四日第9/97/M號法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98/M號法律、七月二日第8/2001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六日第18/2001號法律修訂及附加條款的《印花稅規章》附件一《印花稅總表》第五條所定的金額繳交印花稅(千份之五)。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拍賣委員會:

主席:賈靖龍

委員:區惟菀

李權超

秘書:黃少祺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十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梁 怡 8.77
2. 梁鈺華 8.69
3. 周麗嬋 8.56
4. 李艷蓮 8.49
5. 盧靜雯 8.37
6. 周美翠 8.11
7. Ricardo Campo 8.04
8. 梁敏慧 8.03
9. 梁美寶 7.88
10. 梁潔慈 7.7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委員: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廳長 容光亮

———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三年九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440,434.00元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三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勞工暨就業局現刊登二零零三年第三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運作經費。 24/03/2003 $ 720,000.00
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 運作經費。 06/01/2003 $ 7,000.00
澳門民生協進會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06/01/2003及
13/06/2003
$ 13,000.00
澳門職工聯盟 運作經費。 06/01/2003 $ 7,000.00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第 024/2003-AMCM號通告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三年度登記費(二零零三年九月份到期)

鑒於:

(i)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上月三十日屆滿;

(ii)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 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 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保險代理人(個人)

Agentes de seguros (Pessoas singulares)

編號 類別 姓名 廢止日期
Número Categoria Nome Data de revogação
5183 APS 黃結妹 Wong Kit Mui 13/09/2003
5184 APS 歐笑蘭 Ao Sio Lan 13/09/2003
5189 APS 鄒宇榮 Chow Yu Wing 13/09/2003
5192 APS 梁惠貞 Leung Wai Ching 13/09/2003
5196 APS 余春嬌 U Chon Kio 17/09/2003
5199 APS 黃秋蘭 Wong Chao Lan 27/09/2003
5205 APS 梁競雄 Leong Keng Hong 27/09/2003
5206 APS 鄭靜宜 Cheang Cheng I 27/09/2003
5207 APS 黃曉斌 Wong Hio Pan 27/09/2003
5208 APS 容保寧 Iong Pou Neng 27/09/2003

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

第025/2003-AMCM號通告

事項:強制性保險及其有關之自由補充保險項目支付中介人之佣金規定

根據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中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述,當屬強制性保險,支付給中介人之最高佣金不得超過由澳門金融管理局以通告形式於每年十月份公佈訂定有關在次年度內該項保險可支付中介人佣金限額之百分比。

另一方面,同一條文第三款規定,倘澳門金融管理局認為在保護和維持市場良性競爭狀態所必需時,該機構可以同樣方式對其它有關保險訂定佣金比率。

因此,茲對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或續保之保險合約及汽車保險之自由補充保險項目之最高佣金支付限額作出如下規定:

汽車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及其自由補充保險項目 20%
勞工意外及職業病強制性保險 30%
旅遊業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 10%
有關張貼宣傳及廣告材料之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 10%
遊艇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 20%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暨人事處 行政委員會

Lei Ho Ian, Esther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Rufino de Fátima Ramos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開考通告,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八缺,現公佈實習刑事技術輔導員的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麗卿 79.13
2. 胡潔茵 78.35
3. 蔡劍峰 77.90
4. 許健兒 77.74
5. 陸兆昌 76.46
6. 王永強 74.26
7. 鄭慶安 73.83
8. 黃俊峰 73.69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實習刑事技術輔導員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開考通告,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兩缺,現公佈實習刑事技術鑑定員的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惠明 79.07
2. 李樹榮 75.59
3. 易健雅 73.69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實習刑事技術鑑定員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仲蘭 8.45
2. 李潤龍 8.29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工作部主任 石慧貞

第一正選委員:研究暨策劃室主任 鄧達榮

第二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尹偉儀

———

全科實習課程最後評核成績名單(根據第8/99/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規定)已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布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吳軍民 12.9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根據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陳洪濤醫生投考胸肺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規定)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胸肺科醫院主治醫生 張德洪醫生。

正選委員:

胸肺科醫院主任醫生 Maria Teresa de Jesus Bettencourt Pinto Nobre de Oliveira醫生;

胸肺科醫院主治醫生 莫天浩醫生。

候補委員:

胸肺科醫院主治醫生 任立峰醫生;

胸肺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偉成醫生。

考試日期: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五日及六日。

考試地點:衛生局領導層大樓4樓會議室。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

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葉文輝醫生投考心臟科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規定)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心臟科醫院主任醫生 Mário Alberto de Brito Lima Évora醫生

正選委員:

心臟科醫院主治醫生José Gabriel Delgado Vicente Lima醫生

心臟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志森醫生

候補委員:

心臟科醫院主治醫生 穆岱明醫生

心臟科醫院主治醫生 林如波醫生

考試日期: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十一日及十二日。

考試地點:衛生局領導層大樓4樓會議室。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 化 局

名 單

為履行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有關對私人及私立實體提供財政資助的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三季獲津貼的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文化局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何麗鑽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 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lfredo Augusto da Rosa 8.80

(經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關係處處長 容美華

委員:二等技術員 黃富華

特級公關督導員 Alorino Aires Evaristo de Noruega

———

旅遊局為填補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 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耀斌 8.46

2. Sandra Cristina Sou Veiga 8.35

(經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關係處處長 容美華

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黃愛蓮

一等公關督導員 胡婉嫻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何子文 6.47

(經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行政文員 Joana Xavier de Sousa

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薛榮碩

首席行政文員 José António de Assis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社會工作局現公佈二○○三年第三季財政資助表: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公 告

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十二缺。是次開考是由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七款以及其它相關之規定所規範。

有關上述考試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大 學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大學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三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者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大學學生會 13/02/2003 $ 168,587.30

為澳門大學學生會四月至六月份的日常運作費提供津貼。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於澳門大學

行政總監 黎日隆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之行政暨財政處。該招考公告已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譚光民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

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天,有關通告張貼在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三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沙梨頭北巷102號北區臨時房屋中心地下房屋局行政管理處,以供查閱。其開考公告已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