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財政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志輝學士到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歐陽傑學士到本辦公室擔任職務,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學士擔任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梁潔芝碩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任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批示如下:
梁葆青學士,本公署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轉任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之一職位。
摘錄自代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批示如下:
黃啟賢學士,本公署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轉任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之一職位。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所作的批示:
劉成德,海關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高級關員,編號13871——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起,享受為期十年之長期無薪假。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的規定,終止海關機械專業副關務督察編號14835——羅合成,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範疇內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起,轉入海關機械專業關員編制,並返回海關執勤。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及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Fátima Filomena Rosário dos Remédios之編制外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約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3/97/M號法令第七條、第三十八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繕錄員José Eduardo Rodrigues Cota Cruz之編制外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約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田志潔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楊永添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秘書鄒樂君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3/97/M號法令第七條、第三十八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書記Artur Pereira Videira及Maria Dagmar Fernandes de Jesus Videira,以及第三職階助理書記Etelvina Maria Ferreira Soares Ferrão Gomes 之編制外合同均獲以同一職級續約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十九條,連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報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的應考人梁敏瑩學士,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十九條,連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報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的應考人謝永平副學士,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子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淑嫻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淑馨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應考人陳玉儀、李宇騰及劉潔心,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十月十一日第36/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且尚未填補之職位空缺。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三條第二款a )項及第四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伍志明為本局旅行證件廳廳長,為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羅金碧,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其所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Maria Ana da Silva Rosário,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其所在本局擔任文書處理、人員暨檔案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為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編碼、有效暨文書處理科科長職務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淑賢,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起轉為超額狀況。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代局長 陳海帆副局長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盧德全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65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尤念碧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玉蘭李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恩海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建築及設備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黃耀祖學士,薪俸48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Cecilia da Conceição Carreira ,薪俸3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李頌濤,薪俸2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王少芬,薪俸275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第三職階一等、第二職階二等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李治洪學士、Maria Dulce de S. F. Atraca Lisboa學士及張國然學士,薪俸535、455及43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七月三十日及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家強,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三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陳紀棠及梁紹偉,薪俸220及19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及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三等文員李家輝,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毛光海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財務資訊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方貴安及莊永成,薪俸275點,分別為期兩年及為期六個月,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及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盧德仁,薪俸205點,為期兩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梁世久及余翠屏,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在文化康體部分別擔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為220及32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廖紅丹,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楊慕寰學士及嘉儀李學士,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分別在市民事務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在資訊處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及51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及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羅家俊,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為39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行政輔助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婉嫻學士,薪俸625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黎美恩,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Virgínia José Maria do Rosário Fong aliás Fong Veng I,薪俸315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陳淑儀,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譚偉國,薪俸39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Savita Datarama Pernencar,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李子傑,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
道路渠務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黃河奕,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黃曼麗,薪俸31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文案張卓夫,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535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年七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José Pereira de M. G. Lopes Galvão,薪俸430點,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Helena Maria Fernandes Rebelo dos Santos,薪俸33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並於同年七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Carlos Alberto Cohen de Brito Teixeira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6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Lídia Maria dos Santos,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區少珍,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林瑞敬學士,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曹安石學士,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Andre Souza,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田偉業,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二等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Savita Datarama Pernencar及吳潔文,薪俸290及33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及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Roberto da Lúcia Pereirinha,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張艷蘭,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市民事務辦公室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趙詠雪學士,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莫寶娟,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芷穎學士及蘇榮富學士,薪俸430及510點,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及九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盧德源,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Carlos Agostinho Pereira及David José dos Santos,薪俸205及195點,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八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I-JCM,綜合澳門運輸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9/1997。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美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的薪俸點525的薪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梁鴻福——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局會計、財產暨總務科科長之職務,為期一年,自就職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和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淑女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關鳳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30。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 項,聯同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定期委任謝韻儀、譚麗霞、伍良錦及楊詠茹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黃健強、蔡永安及陸瑞儀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 項,聯同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定期委任譚金燕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馬世廉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黃寶儀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劉潔心、禤麗芳及林秀娟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楊寶珊、Cesar Rodrigues Ho 及吳美儀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行政人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海關關務總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及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曾佩儀,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起,為期六個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郁旺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麥燦雄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錦倫副學士及林錦美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德大中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第69號,以及其經營地點澳門巴坡沙大馬路嘉翠麗大廈地下的門牌號碼更改為160號,東主為麥振羽,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巴坡沙大馬路160號嘉翠麗大廈地下。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的批示:
Ana Maria Caria Lucas 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本局局長的批示:
取消黃賢麟第M-050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筱雯——應其要求,取消第C-0194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穗芬——應其要求,中止第M-097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蔡勝詩——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97。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澳海藥房,牌照編號31,商號地址更正為澳門永華街65號僑光工業大廈地下I舖。
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周錦波、劉永強——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C-0409、C-0410。
老廣淳、王寶鍔——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198、M-1199。
林偉材——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024。
取消王恩賜第E-092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馬慧京——應其要求,取消第E-05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成才——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50。
趙如愛、鄭瑾璇——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365、E-1366。
盧致鵬——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025。
李萍儀——應其要求,取消第E-124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三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莫 錫炫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55點,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岑少薇,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批示:
梁積龍,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Lina Claudina de Almeida,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均為本局確定委任之人員,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 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其分別作為科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Isabel Maria Cordeiro,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其作為檔案暨文書收發科科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岑燕薇、郭鳳月及譚維金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九月二十六日及九月三十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批示:
曾冠雄學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 )項和第四條之規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設立之規定核准,獲定期委任為本局財政暨財產管理處處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下指職務:
歐旭倫及董詩維,追溯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以及追溯自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20;
王影霞,追溯自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40,以及追溯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55;
陳淑儀,追溯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40;
陳力,追溯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薪俸點為335;
Filipe Coelho Dias Coutinho、朱紹恩、顧金梅及蘇啟文,首位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其餘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分別追溯自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及十一月一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José Alexandre Varela dos Reis,追溯自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下指職務:
陳元元,追溯自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以及追溯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
João Novikoff Sales,追溯自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起轉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
Margarida Eulália Guerreiro,追溯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十八度酒吧”,葡文名稱為“Bar 18 Graus”,及英文 名稱為“18 Degree Bar ”之酒吧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獲發第 403/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菱峯集團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及葡文名稱為 "Sociedade de Importação, Exportação e Desenvolvimento Predial Leng Fung, Limitada"。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南灣湖E區第一座商業區D商舖。
“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m e Turismo Mundo, Limitada”,英文為“World Travel Agency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獲發准照第0098/AV/2003號,持牌公司為“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m e Turismo Mundo, Limitada”,英文為“World Travel Agenc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東北大馬路499號保利達花園“AE”舖地下及閣樓。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沈夷佳,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終止於「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定期委任。
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王蕙蘭學士及陳毅豐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及195。
趙健敏及陳美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二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40及110。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副局長陳漢傑工程師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所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續與本廠建造處處長鄺錦成學士簽訂一年之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rminda Fátima de Sousa Riba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出納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