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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並參照六月一日第128/98/M號訓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之意見,以及遵守其他的法定手續;
本人現委任下列屬於高級職程的警官/消防官修讀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開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所指的指揮及領導課程,開課日期為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
一、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隸屬治安警察局: | ||
警務總長 | 編號103791 | Diamantino José dos Santos; |
警務總長 | 編號100781 | Manuel Armando Augusto de Assis; |
警務總長 | 編號140831 | 李文儉; |
警務總長 | 編號194860 | 張秀蘭; |
警務總長 | 編號110831 | Custódio Ribeiro Maria Mourão; |
警務總長 | 編號137771 | 鄭勝照; |
警務總長 | 編號128861 | 黎錦權; |
警務總長 | 編號102861 | 潘樹平; |
警務總長 | 編號151831 | 黃沛華; |
警務總長 | 編號100891 | 梅山明。 |
隸屬消防局: | ||
總區長 | 編號433891 | 梁毓森; |
總區長 | 編號404811 | 梁振邦。 |
二、 基於特別的理由,尤其因該等軍事化人員正擔任相應於警務總長/總區長職位的職務,並為著公共利益藉給予他們補充培訓以使其更良好地擔任專業工作,因此,本人還委任下列高級職程的警官/消防官修讀指揮及領導課程:
隸屬治安警察局: | ||
副警務總長 | 編號102811 | António dos Anjos Fernandes; |
副警務總長 | 編號101821 | Francisco José Paiva Ribeiro; |
副警務總長 | 編號104821 | José Manuel Tavares Pedroso; |
副警務總長 | 編號158840 | 吳王碧瑤。 |
隸屬消防局: | ||
副總區長 | 編號400871 | 鄒家昌; |
副總區長 | 編號400961 | 余頌顯; |
副總區長 | 編號401961 | 李盤志。 |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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