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及六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詠兒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因原據位人獲委任為治安警察局代局長而須告中止其定期委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七款、第八條、第十條第三款及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40831)李文儉,擔任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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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張嘉華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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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四月二十一日及四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徐永輝——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陳家儉——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起生效。

林伊娜——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四)項及第十九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的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及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潔玉——本辦公室第三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劉仲添——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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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新聞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穆欣欣在本辦事處任職,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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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辦事處主任 吳北明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張德榮在本局擔任人力資源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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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工人何愛勤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的第四職階,薪俸點180,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登記局局長Graça Maria Amaro Teixeira Barbosa Osório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Maria do Céu Freire Machado及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na Vitória Chagas Cardoso de Aragão Azevedo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物業登記局第三職階一等助理員José Manuel Afonso de Jesus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登記及公證機關第二職階繕錄員黃金鳳,屬確定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終止有關的職務。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登記及公證機關第二職階繕錄員王春萍,屬確定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終止有關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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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之批示:

何日明及余健華,本局第四及第二職階散位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及七月十日起生效。

盧志強,本局第四職階散位照相平版拼版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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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的Micaela Mendes de Assunção及交通運輸部的古文聰,獲准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皆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少峰學士,獲准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及五月七日作出,並於五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羅雪花,以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黎慧德,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分別調整為所屬職級的第二職階及第三職階,薪俸275及39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及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鄧培邦及何翠芬,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32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聲 明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與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稐學士所簽定之編制外合同,將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失效。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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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之批示:

陳詠兒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之批示:

趙詠瑩學士,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徐寶群——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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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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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Irene Xavier Leong,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點為290,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李國仁,為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卓景賢、羅志遠及周惠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第四款b)項及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c)項及第十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統計技術員職程之專業實習員之定期委任獲延長,為期不超過四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Diamantino Rafael Castilho,為本局第四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4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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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特級督察Raimundo Vizeu Bento在本局擔任勞工事務稽查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e Fátima de Aguiar Monteiro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靜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1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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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決 議 摘 錄

摘錄自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決議: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江啟苗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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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法務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三職階一等助理員關嘉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017-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黃彩冰副警務總監,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4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 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8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關美茜,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64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Fátima Madeira de Carvalh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26-7,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迫退休處分者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一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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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經先後聽取了治安警察局紀律委員會及澳門保安部隊司法暨紀律委員會的意見,按照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四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警員編號212951——林偉權,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及第十二條第二款f)和o)項所載之義務。經參閱該通則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f)、l)及n)項,以及考慮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d)、f)及h)項之加重情節,決定對該警員科處撤職處分,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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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聲 明 書

茲聲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何衛坤、蔡翠怡、陳麗貞、馮添貴、劉志敏、陳妙霞、許惠斌、黃志豪、黃英潔、陳雪詠、張月琴、鎮威劉、陳仲賢、張麗容、吳乾思、蔡昕暉、何棣明、楊春成、劉啟源、高家豪、李偉雄、林振輝、朱敏儀、溫恩賜、莫淵彬、蔡賢聰、賴釗洪、李匡義、李偉堅、易文俊、源杏玲、李健雄、冼柏軒、劉偉鴻、黃妙茵、蔡志鋒、何樹培及湯永新為本局實習偵查員,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自動終止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於同日開始執行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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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合《基本法》第九十八條以及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附件二,第60/92/M號法令之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Carlos Manuel Lopes Malvas學士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Eugénia Magalhães Falcão da Gama Pombeiro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詹纓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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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批示:

郭曉明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以及參照八月二十四日第60/92/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b)項及第三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點,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楊瑞儀及梁珍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及六月七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批示:

張慶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370點,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批示:

區錦明學士及郭潔梅學士,分別為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及三級第三階段中葡葡文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和第三十條之規定,其分別作為本局成人教育中心主任及語言推廣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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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及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Angela Janel Rowland 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長笛的職務,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延長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王增揚碩士在澳門理工學院擔任職務的徵用期限,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更 正

由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工作人員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刊登如下: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職務,為期兩年:

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Mariko Nishimura,擔任長笛首席;

Ludek Zakopal,擔任低音提琴首席;

David William Griffiths,擔任單簧管首席;

Pavel Zatloukal,擔任第二大管;

David Mimra、Denis Kriger、Ivan Stebila、Petra Mimrova及Vit Polasek,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

Jiri Pelka,擔任中提琴聲部樂師;

Radim Navratil,擔任大提琴聲部樂師。

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峻,擔任中提琴聲部樂師;

魯岩,擔任大提琴聲部樂師。

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劉凱妮,擔任第二單簧管;

陳學青,擔任大提琴聲部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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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潘永康——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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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金鳳,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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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李英華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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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盧麗萍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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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聲 明

茲聲明,本局徵用之行政暨公職局第三職階二等翻譯員Adriana Lourenço de Andrade及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霍惠敏,因徵用期屆滿,終止在本局的職務,並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返回原機關。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廖永強擔任本局城市建設廳廳長之定期委任因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已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原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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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及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劍華學士的請求,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終止其擔任有關職級之職務。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修改戴民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3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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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批示核准及獲經濟財政司司長在同年七月二日確認: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經濟分類 名稱 增加
(澳門幣)
注銷
(澳門幣)
01-01-06-00 重疊薪俸 60,000.00  
01-02-03-00 超時工作 60,000.00  
01-06-03-01 啟程津貼 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3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22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80,000.00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80,000.00  
02-03-03-00 衛生負擔 1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40,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3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8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2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33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30,000.00  
04-01-02-01-01 退休基金制度之共同分擔 30,000.00  
04-01-02-01-02 撫卹金制度之所作補償 5,00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60,000.00  
05-04-00-00-01 備用金撥款   1,170,000.00

 

總額

1,170,000.00 1,1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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