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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8/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第57/SATOP/99號批示委任航空工程學學士陳穎雄為澳門民航局副局長,該委任的有效期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止。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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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