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廉 政 公 署

公 告

「供應及安裝文件數碼化與管理系統」公開招標競投

仰眾知悉,根據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所作之批示,廉政公署現正舉行第1/2003號「供應及安裝文件數碼化與管理系統」公開招標。有意競投者可在截標前的辦公時間內,攜帶公司或企業印鑑前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廉政公署接待處以登記方式索取招標文件(包括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

臨時保證金為澳門幣伍萬圓($ 50,000.00),投標人可以以現金、支票或法定銀行擔保(抬頭請寫“廉政公署”)繳交到皇朝廣場14樓廉政公署行政財政處。

標書有效期自開標日起計不少於90日,但不影響按招標計劃規定續期。

投標人須將標書遞交至皇朝廣場14樓廉政公署接待處,截標時間為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並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上午十時在皇朝廣場14樓廉政公署內進行開標。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海 關

通 告

第5/2003/DAF/SA號公開競投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快艇”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30,000.00(澳門幣叁萬元)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上午十時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第13/2003/DFA/SA號公開競投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離子式毒品/爆炸物檢定器”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40,000.00(澳門幣肆萬元)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上午十時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按照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公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葡文文牘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葡文文牘一缺之唯一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a de Fátima Araújo Alves 8.13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顧問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技術顧問 關冠芬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被接納的准考人:

Alberto Ferreira Leão;
鄺金玲。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委員:辦公室顧問 鄭幸捷

律政廳代廳長 何雯

———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被接納的准考人:

陳賢松;
何錦榮;
高珩;
黎彩玲。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委員:辦公室顧問 鄭幸捷

主任翻譯員 李麗萍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五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柯天蓮 8.83
2.º 何永安 8.68
3.º 張德榮 8.59
4.º 巢樹森 8.51
5.º 陳軒志 8.43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朱偉幹

委員:杜志文

楊儉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開考的,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考試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本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自本通告公佈日起計,為期十天。

此外,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二等高級技術員(中文語言範疇)第一職階一缺,經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開考通告第七款的規定,獲准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正門入口及十九樓法務局行政暨財政管理廳。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首席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通 告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刊登於第二十四期《政府公報》第二組,有關重編水坑尾街樓宇門牌的告示中ah),aj),am)和an)項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 ah)水坑尾街36和36-A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3背頁第4028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10和312號;”

“ aj)水坑尾街40和40-A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5背頁第4030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18和320號;”

“ am)水坑尾街44和44-A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7背頁第4032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26和328號;”及

“ an)水坑尾街46和46-A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32和334號;”

應改為:

“ ah)水坑尾街36-A和36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3背頁第4028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10和312號;”

“ aj)水坑尾街40-A和40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5背頁第4030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18和320號;”

“ am)水坑尾街44-A和44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7背頁第4032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26和328號;”及

“ an)水坑尾街46-A和46號門牌之樓宇,屬大堂區,在物業登記局房屋登記編號為B-19冊第248背頁第4033號,分別改為水坑尾街332和334號;”

為相關效力,本通告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張素梅

———

擺放在澳門市政墳場內之骨殖或骨灰名單

根據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之批示,茲通知在澳門望廈聖母新西洋墳場或澳門聖味基舊西洋墳場擺放下列骨殖或骨灰的利害關係人,應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計六十天內,前往上述墳場遷移有關骨殖或骨灰,逾期則由民政總署將之安放公共墓塚內。

註:SM-澳門聖味基舊西洋墳場;
MH-澳門望廈聖母新西洋墳場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本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馬羅娟 6.88
2.º 李炳南 6.83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科長 Julieta Xavier de Sousa

正選委員:科長 Manuel Azevedo Lei

候補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Ângela Teresa Osório Matias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對退休基金會人員進行晉升之普通開考,以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號十七樓退休基金會人事、行政事務暨總務部,並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可報考。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李麗娟申請其已故丈夫,即前澳門市政廳退休一等司機黎連遺下之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

謹此公佈,現有社會工作局退休半熟練工人梁才德之遺屬招志芬、梁敏儀、梁偉豪及梁偉漢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第015/2003-AMCM號通告

事項:公佈澳門金融管理局認為合資格的實體名單及成績等級以免除保險中介人考試

根據經六月二十八日第27/2001號行政法規第一條修改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須於每年六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該局認為合資格的實體名單,以及由該局訂定的成績等級,以免除為取得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許可所要求的考試;

澳門金融管理局現訂定:

1. 為免除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許可所要求的考試,投考人須提交由以下實體發出符合以下成績等級的證書:

——Chartered Insurance Institute (ACII/FCII)的“Associate”或“Fellow”資格;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Institute of Insurance and Finance (ANZIIF(Affiliate)/ANZIIF(Associate)/ANZIIF (Fellow)的“Affiliate”、“Associate”或“Fellow”資格;

——Life Management Institute (FLMI)的“Fellow”資格;

——Chartered Life Underwriter (CLU)的證書;

——Chartered Property Casualty Underwriter (CPCU)的證書;

——Institute of Actuaries of England (FIA)的“Fellow”資格;

——Faculty of Actuaries of Scotland (FFA)的“Fellow”資格;

——Institute of Actuaries of Australia (FIAA)的“Fellow”資格;

——Society of Actuar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SA)的“Fellow”資格。

——澳門金融學會(IFF)的證書,“A”級成績(最少90%)。

2. 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認為合資格的其他學術或專業實體發出的證書亦可接受,但投考人必須獲得最高的成績等級。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第 016/2003-AMCM號通告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三年度登記費(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到期)

第27/2001號行政法規對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訂定的保險中介人活動的法律制度進行修訂;

鑒於執行保險中介人活動法例第三十條所指的處罰職權,原屬行政長官之權限,後將有關之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其後透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第37/2003號批示,再將此職權轉授予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

根據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修訂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起廢止以下因未有繳納二零零三年度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登記費之保險中介人的許可:

保險代理人〈個人〉
Agentes de seguros (Pessoas singulares)

APS 5086 何潤科 Ho Ion Fo APS 5093 何煥玲 Ho Wun Leng
APS 5089 徐麗亭 Choi Lai Teng APS 5096 吳群悦 Ng Kuan Ut
APS 5092 易廣權 I Kuong Kun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副總區長 駱偉文

委員:二等技術員 關偉平

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婉華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資訊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岑勁峰 7.9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馬央

正選委員:處長 杜志明

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偉明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六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林巧萍 7.720
2.º Aleixo Estevão Nunes 7.610
3.º Roberto Siu Lopes 7.530
4.º Firmino Ângelo Machado de Mendonça 7.525
5.º Augusto do Carmo Amante Gomes 7.125
6.º Eduardo Baptista da Rosa 7.0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黃少澤

正選委員:副局長 馬央

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張玉英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陳惠霞 7.10
2.º 陳志宏 6.20
3.º António da Conceição Xavier Couto 5.74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處長 楊春麗

科長 羅德誠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三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黃志德 8.29
2.º 曹玉愛 7.70
3.º 劉艷彤 6.99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處長 楊春麗

科長 羅德誠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Vitor Manuel de Oliveira Cardoso 6.5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處長 楊春麗

科長 羅德誠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高麗娟 7.66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狄愛斯

正選委員:處長 杜淑森

處長 楊春麗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七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李淑明 9.00
2.º 何金蓮 8.36
3.º Sílvia Maria Banãres Chan de Jesus 8.32
4.º Miguel Angelo Azevedo 7.82
5.º 陳碩峰 6.69
6.º 葉鍵茹 5.95
7.º 陳沛玲 5.79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處長 楊春麗

科長 羅德誠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António Hernandes de Almeida 7.58
2.º Evelina Rosinda Dias 7.33
3.º 何月嬌 7.26
4.º 李潔珍 7.01
5.º 葉漢錫 6.88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處長 楊春麗

科長 羅德誠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以筆試考核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大樓地下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 吳銳安

正選委員:首席翻譯員 Casimiro de Jesus Pinto

一等翻譯員 Glória do Espírito Santo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化驗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林子輝 8.66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葉炳基

正選委員:許萍

David Tavares Lopes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首席行政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º 葉慧儀 7.69
2.º 何元生 7.59
3.º 潘家俊 7.50
4.º Pedro Lam 7.47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婉華

第一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陳仲蘭

第二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Eurico Lam

公 告

根據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一等文員七缺;
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員一缺;
管理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學生福利基金

公 告

膳食服務公開招標

教育暨青年局學生福利基金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進行公開招標,目的是為了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向下列學校學生供應膳食服務:

永添中葡幼稚園;
樂富中葡幼稚園;
民安中葡幼稚園;
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巴波沙中葡小學;
北區中葡小學;
何東中葡小學;
二龍喉中葡小學;
灣景中葡小學;
黑沙官立小學;
高美士中葡中學;
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可於辦公時間到南灣大馬路926號四樓教育暨青年局社會暨教育輔助處索取。

遞交投標書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競投者應提交金額為$ 120,000.00(澳門幣壹拾貳萬元正),抬頭為「學生福利基金」的銀行擔保書或現金存款作為臨時擔保。

公開招標定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下午三時正於美麗街31號教育暨青年局一樓會議室舉行。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於學生福利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朝暉(局長)


旅 遊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旅遊局的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二缺;及
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六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議事亭前地九號利斯大廈一樓旅遊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旅 遊 學 院

通 告

批示編號:1/IFT/2003

經行使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十三條及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第36/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條所賦予之權力,並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處理日常學術輔助事務之權限授予技術暨學術輔助部代處長朱振榮學士:

(一)簽署及發出與旅遊學院存檔文件有關之證明以及其它與學術活動相關之證明書,而上述證明或證明書僅涉及學生事務為限。

(二)簽署給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或個人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實體或個人與旅遊學院學術事務相關之信函。

二、是次授權不妨礙有關的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之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獲授權人由獲得委任日起至本批示生效日前,在本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三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