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名單中之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為下列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職位,填補十二月二十日第12/1999號行政法規附件人員編制內的職位:
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文案梁英棠學士,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文案;
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助理技術員李東瑤,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鮑惠嬋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蕭永傑在本辦公室擔任司長助理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何麗鑽學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以及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文化局局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鄭覺良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第二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以及經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擔任技術支援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黃遠娜——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Jerónimo Silveira de Souza,第一職階熟練工人編號015901,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梁潤泉、黃健安、張德敬、何根發,分別為第三、第二、第二、第一職階助理員,編號953561、995241、995261、015921,薪俸點為120、110、110、10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六月一日、六月一日、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鄭健陽,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84821,薪俸點為140,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及第三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下述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起以派駐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工作:
副關務督察趙安琪,編號08850;高級關員鄧桂妹、郭綺蓮、何錦紅,編號104920、37900、02930;關員周凌子、李嵐峰、林海歐、梁達庭,編號85920、04961、07960、08961。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游燕玲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茲聲明,本辦公室徵用之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陳煥芬,因徵用期屆滿,現應其要求,終止在本辦公室的職務,並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返回原機關。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Adelina Andrade de Aguiar——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受聘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及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張煥娣及郭茵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七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Nuno Maria Herculano de Carvalho Pinheiro Torres學士——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在本局任職,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及五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伍超文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Celina Fátima da Silva de Souz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容家團學士及鄧麗冰學士以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何彩盛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六月二十八日及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ntónio Eduardo Soares Romeu Lobo Vilela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625,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及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謝淑霞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期限,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起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名的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傅潔芳,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工人何愛勤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馮晧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作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交通運輸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古文聰及余擎漢,薪俸290點,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及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Marina do Rosário de Assunção,薪俸2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梁潤駒及陳佩君,薪俸305點,分別為期一年及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許沛鏗,薪俸32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作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李璐,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24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作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黃靜波及周紹賢,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恩海學士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歐永萌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其薪俸分別為510、29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及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劉少娟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翁健生學士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阮若川,薪俸分別為535、29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五月十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趙龍恩學士,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鄧培邦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忠發,薪俸分別為305、29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及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及三月十日作出,並於同月七日及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文化中心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黃碧霞,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Sandra Maria da Ascenção Joaquim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作出,並於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澳門藝術博物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Maria Isabel do Rosário Vicente學士,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翁金燕,薪俸37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李德勝,薪俸315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Maria Irene Campaniço Torres,薪俸370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文化康體部:
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Sandra Maria da Ascenção Joaquim學士,薪俸51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何朝達學士及高春芳學士,薪俸480點,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及五月三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少峰學士,薪俸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于文茵,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的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
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三等文員Anita Anok,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
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曹慧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三等文員 Noel Augusto Dias Pedro,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徐裕輝學士,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馬海榮,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衛生監督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Carmelinda Francisca Botelho dos Santos,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金連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譚植桓,薪俸分別為320、33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蕭志強,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何發堂,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澳門藝術博物館的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馬麗貞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馮惠芳,薪俸分別為440、370點。
文化康體部:
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高春芳學士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鄭繼明學士,薪俸分別為480、455點;
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蘇中強,薪俸430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鄭麗瓊,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稐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仇麗芬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連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Jorge Alexandre Baptista da Silva Maneiras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關嘉廉,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Felix Gomes Teixeira學士、吳家聲、Ana Paula Vasconcelos de Sousa Machado,分別任職於化驗所、財務資訊部、園林綠化部,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分別為510、380、41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三月二十六日、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何永強學士,薪俸48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陳錫罩,薪俸275點,為期兩年,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梁興隆,薪俸230點,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及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三等文員Maria Brígida Juliana de Jesus,薪俸22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謝瑞璇及容永泉,薪俸220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及五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ntónio dos Reis Gomes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薪俸6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趙詠雪學士及陳浩星,分別任職於市民事務辦公室及澳門藝術博物館,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55、43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及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四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錫養學士及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Helena Maria Fernandes Rebelo dos Santos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30、330點,首位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起生效,第二位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作出,並於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鄭惠鴻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之批示:
莊詠桂學士、鄧雪芳學士、吳紫薇學士、江明欣學士及何雅詩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5,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Ana Paula Fer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李淑芬、李振鵬、譚鳳娟、胡綺琪及謝凌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 Osvaldino Domingos Águes 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464頁之批示摘錄出現謬誤,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Fátima António Carlos”
應改為:“Fátima Antónia Carlos”。
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馮麗儀,為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15,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起生效。
黃貝湘,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約,職級及職階不變,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惠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散位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的薪俸。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玉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鄺光雄為社會保障基金資訊處處長,自就職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鄭展平,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423-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何炳振,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03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曾錦義,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11-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任錦燦,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50-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洪少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87-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霍德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96-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麥德勝,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40-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李坤洪,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091-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張善生,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49-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郭志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03-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鄭育麟,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5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謝惠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89-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Jorge Julian Oliveros aliás Jorge Julian Oliveros Y. Bernard,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7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確定委任Roberto José Pinto de Morais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翻譯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9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鄭振山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為有關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所述之效力,茲聲明鑑於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陳淑慧,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行政管理廳財政管理處採購科科長,故自同日起,其原職級及原職程轉為本局文職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之批示:
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起,鄭明權及周德明,警員編號分別為178851及17283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 c)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中,並轉為處於 “ 附於編制”的狀況。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之批示:
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起,本局警員李志豪、梁冠榮、李世傑、沈劍光,編號分別為248971、168981、184981、135991,根據由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之規定,以特別委任方式,在司法警察局參加成為刑事偵查員之實習,現因工作需要,結束該委任,返回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麥燦雄,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3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文威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及四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麥金嬋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寶雄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張錦倫副學士及林錦美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及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唐達文及吳景雄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以附註方式更改,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30點,由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簽署附註之日)起產生效力。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林卓琼學士、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張欽明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護士梁詠婷及李翠琴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梁北棟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以附註方式更改,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30點,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簽署附註之日)起產生效力。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二職階工人黃家立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根據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局長批示:
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第六十五條之規定,Nelson Daniel Teixeira Bandeira獲給予婦產科專科培訓課程的同等學歷。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之批示:
鄭成業學士及梁玉妹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 )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及七月二十五日起,分別獲續任為本局技術協調室主任及採購組組長,為期壹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曾大青——應其要求,暫停第C-0378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張然、任蕙君、鄭伴梅、周可藍——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352、E-1353、E-1354、E-1355。
梁恩賜——應其要求,暫停第W-0020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海星——應其要求,暫停第A-0006號針灸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林陳文——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356。
郭氏中西醫診療所——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美的路主教街26號E富興樓地下A舖,准照編號是:AL-0037。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蕭浤——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70。
梁美惠、黃淑儀——獲准許從事診療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T-0014、T-0015。
新皇朝醫療保健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237-285號建興龍廣場地下AE,准照編號是:AL-0038。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第二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談偉強,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並於同日就職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章曼麗——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呂紅學士及盧瓊燊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及六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永昌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37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韓靜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文權和崔健成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工人和第六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及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婕學士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余漢生學士,獲准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為期一年,並由「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其報酬和其他收入,以及按原薪俸計算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和撫恤金作扣除的僱主實體的負擔。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沈穎鈿學士及趙敏儀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首位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第二位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續期十八個月。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徵用教育暨青年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鍾喜華,以相同職級在本院工作,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開始,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體育發展基金個別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2.04.00 | 辦事處消耗 | $ 40,000.00 | |
02.02.07.02 | 其他消耗品 | $ 60,000.00 | |
02.03.05.00 | 交通及通訊 | $ 20,000.00 | |
02.03.06.00 | 招待費 | $ 10,000.00 | |
02.03.07.01 | 製作 | $ 150,000.00 | |
02.03.08.02 | 保安 | $ 20,000.00 | |
02.03.08.03 | 其他特別工作 | $ 600,000.00 | |
02.03.09.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300,000.00 | |
04.02.01.00 | 購置設備資助 | $ 600,000.00 | |
總數 |
$ 900,000.00 | $ 900,000.00 |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2.06.00 | 服裝 | $ 50,000.00 |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30,000.00 | |
02.03.05.00 | 交通及通訊 | $ 130,000.00 | |
02.03.06.00 | 招待費 | $ 670,000.00 | |
02.03.09.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880,000.00 | |
總數 |
$ 880,000.00 | $ 880,000.00 |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碧娣及孫金蘭——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以下領導及主管人員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
副局長,李燦烽,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土地管理廳廳長,陳寶霞,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研究暨文件處處長,陳少釗,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資訊處處長,李永光,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行政處處長,Fernanda Lourdes de Carvalho,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運輸管理處處長,羅誠智,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整治、信號暨監管組組長,張潤民,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總檔案組組長,Francisco Y Alves,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技術輔助處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Maria Goretti Chan,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城市建設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Odete Castro Correia Niza Jacinto,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廖兆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及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起,Ângela da Conceição Nogueira擔任文書處理暨人員科科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Yumi Shimizu Fernandes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由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楊應曉笛及林家輝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海上交通控制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二日起續約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列偉、葉華雄及唐玉萍三位學士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及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三職階首席郵務文員Tereza de Sousa 在本局擔任郵務總所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淑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區耀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三等文員的薪俸點220的薪俸。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