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 36/2003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0/2003

刊登日期:

2003.5.14

版數:

2151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更新澳門博物館內的混合視聽投影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 36/2003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七條,連同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文化局局長何麗鑽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New Angle Productions Ltd.”公司簽訂更新澳門博物館內之混合視聽投影系統的合同。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法規:

    第3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0/2003

    刊登日期:

    2003.5.14

    版數:

    2152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購置供國際圖書館使用的Innopac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姚偉彬教授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天網資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簽訂“購置供國際圖書館使用的Innopac系統”的合同。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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