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之空缺,通告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填補之空缺如下: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兩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民政總署現公佈二零零三年度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張素梅

公 告

為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市政局人員編制內之有關職位,經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有關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貳缺,經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有關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通 告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貳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民政總署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日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一等高級技術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 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遞交至民政總署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高級技術員須以自主及負責的方式擔任調查、研究、構思及使用科學技術或專門方法及程序的諮詢性職務,需要學士程度的專門及基本培訓。制定意見書和進行屬其專業範疇的研究,以便為決策提供依據;參加分析計劃或方案的會議;構思、撰寫和推行計劃的工作;根據研究和資料處理提出解決方法;以及監督或協調其他工作。

五、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540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交通運輸部顧問高級技術員 Carlos Gonçalves Mendonça Barreto

行政輔助部首席高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celino Vieira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財 政 局

二零零三年營業年度之臨時帳目(一月至三月)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於財政局——廳長 Vitória Conceição——局長 Carlos F. A. Ávila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及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對退休基金會人員進行晉升之普通開考,以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號十七樓退休基金會人事、行政事務暨總務部,並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可報考。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Roberto José Pinto de Morais 6.89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余麗菊

委員: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招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鄭振山 6.67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員 鍾尚治

委員:二等技術員 凌綺君

關務督察 龔雄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上述開考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之空缺:

刑事偵查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六缺;
刑事偵查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偵查員三十三缺;
刑事偵查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偵查員十九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資訊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三缺;
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
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七缺;
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以有條件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上述開考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的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二等督察三缺;
第一職階副督察兩缺。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唯一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石崇富 8.56

(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梁基雄

第一委員:Hélder Paulo Morais

第二委員:方漢偉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助理技術員三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通告已於本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鄧仲豪 8.1
2.º Nuno Fernando Amada Ung 8.0
3.º Odete Iau da Silva 7.0*
4.º Rogério da Silva Pereira 7.0*

*該兩名准考人之得分相同,典試委員會參閱過去五年准考人的工作評核,最後決定名次排列次序如上。

按照現行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Luís Manuel Chan Trabuco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劉麗儀

一等技術輔導員 鄺寶珍

通 告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作出的批示而進行第6/P/2003號有關向仁伯爵綜合醫院各大樓及氹仔精神病院提供為期壹(1)年的清潔服務之公開招標事宜。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三時至五時三十分,前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

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本局領導層大樓三樓“博物館”舉行,會後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投標書應交往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下午三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三樓“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71,000.00(澳門幣柒萬壹仟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招考公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現公佈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Maria Kong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公關督導員 陳力

委員:一等公關督導員 石偉強

一等技術輔導員 鍾健芬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廖堅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麥肇生

委員:特級資訊技術員 許耀明

一等資訊技術員 李錦棠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Alcinda Cheong Pérola;
司徒惠權;
黃國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酒陳列室主管 José Alexandre Pereira Braga Gonçalves

委員:一等助理技術員 王影霞

一等助理技術員 Sandra Cristina Sou Veiga


政 府 船 塢

名 單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岑詠雪 7.8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鄺錦成

委員:黃振方

卓凱榮

———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潘子茹 7.7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鄺錦成

委員:黃振方

卓凱榮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有關人士應於十天內向本廠遞交其報考表格。

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