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六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招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以下空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茲特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會計範疇)五缺,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廈正門及十四樓。有關招考通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二十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典試委員會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作出決議,撤銷有關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會計範疇)五缺,以考試方式進行的一般入職開考之臨時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處長 何燕梅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270,788.3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之告示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謹此公佈,現有已故旅遊局退休首席行政文員Manuel da Silva遺孀鄭玉湄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開考通告,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七十五缺,現公佈實習偵查員的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之實習偵查員: 分
B)不合格之實習偵查員:
(*)根據《見習偵查員實習規章》第五條之規定,因專業面試總成績低於50分。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實習偵查員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Natália dos Anjos Fernandes Sousa
委員: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Lurdes Rodrigues Baptista
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Sandra Bastos Xavier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發出執照暨稽查廳代廳長 陳露
委員:推廣廳廳長 謝慶茜
宣傳暨製作處處長 Alice Maria Silveiro Gomes
Martins Coelho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天,有關通告張貼在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路氹城污水排放網建造工程”
總額承攬工程的公開招標
標的:關於路氹城地區多個污水排放集流渠和抽水加壓站的建造工程。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最長為六個月。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 725,000.00(澳門幣柒拾貳萬伍仟元整),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正,以本地區任一正式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一百二十天。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15%;
b)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 工序的具體程度——4%;
2. 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4%;
3. 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5%;
c) 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尤其是於本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22%;
d) 工程的總額和各項單價——45%;
e)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能多於六個月——5%。
價錢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參閱。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或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3,000.00(澳門幣叁仟元整),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
茲公佈Cecília Sales da Silva申請其去世丈夫 Hugo José de Sales da Silva,為本會會員編號3482,乃退休行政暨公職局二等文員,其人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身故,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