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文案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英棠 7.25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杜珍妮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東瑤 8.32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杜珍妮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海 關

通 告

第04/2003/DAF/SA號公開競投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海上運輸工具”作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之澳門海關大樓辦事處,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正)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的。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澳門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法會輔助部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葡文文牘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葡文文牘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新 聞 局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將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空缺的下列開考的報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新聞局大樓入口處: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及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試方式進行的一般入職開考: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五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首席翻譯第一職階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º 傅潔芳 8.57
2.º Ng Kuoc Hon 7.59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翻譯 Maria de Fátima Cachinho Cordeiro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布:經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二等高級技術員(行政、財政及計劃範疇)第一職階三缺,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舉行。考試範圍已在招考通告第7.2點中列明。

准考人應於開始考試前三十分鐘到達上指地點,並帶備澳門居民身份證。

准考人於是次考試只可參閱考試大綱內所指的有關法例(不許載有註釋或評論)。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謝志強申領其已故妻子葉穗玲(曾為法務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聖誕津貼、假期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之金錢補償,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等津貼及補償,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申請應有之權益。如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勞工暨就業局現刊登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 運作經費。 06/01/2003 $ 3,500.00
澳門職工聯盟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23/12/2002;
06/01/2003
$ 10,308.00
澳門建造業總工會 舉辦活動經費。 31/01/2003 $ 76,000.00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通 告

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二等文員第一職階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彭蓬亮 7.37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高級技術員 蔡永興

委員:海關關務督察 譚成就

二等技術員 林佩芝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 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二十缺之事,茲通知體能測驗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起在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澳門 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進行,有關的詳情將於二零零三年 五月七日在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及本局網頁www.pj.gov.mo內公布。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 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助理刑事偵查員組別第一職階助理刑事偵查員十八缺之事,茲通知體能測驗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起在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澳門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進行,有關的詳情將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在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及本局網頁www.pj.gov.mo內公布。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根據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以及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第六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而進行的婦產科專科培訓之全部同等學歷考試,得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Nelson Daniel Teixeira Bandeira醫生 10.5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第四職等化驗範疇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開考之通告已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布,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 葉炳基

正選委員:捐血中心主任 許萍

醫院主任醫生 David Tavares Lopes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Isabel Maria da Rocha Sale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第三職階特級督察員 António Ung

委員:第三職階特級督察員 Leonardo Bañares de Assunção

第三職階特級督察員 Manuel Herculano da Rocha

———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Agostinho Guilherme Fernande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雪貞

委員:Vitória Maria de Sequeira

孫華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社會工作局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一季財政資助表: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體育發展局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行政暨財政處張貼准考人臨時名單。有關開考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根據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為本辦公室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公布上述考試之通告已張貼於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文 化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有關對私人及私立實體提供財政資助的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一季獲津貼的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文化基金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王世紅


旅 遊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財政贊助的批示,旅遊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度之財政贊助表: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基金

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局長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嘉模護養院及黑沙環衛生中心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黑沙環中街。

3. 承攬工程目的:興建護養院及衛生中心。

4. 最長施工期:十五個月。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2,200,000.00(澳門幣貳佰貳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1,800.00(澳門幣壹仟捌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5%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材料30%;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名 單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紹基 8.6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譚光民

正選委員:處長 黃世興

處長 陳漢平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雅永健 8.91
2.º 陳耀祖 8.48
3.º 劉麗群 8.47
4.º 黎偉濠 8.43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正選委員:廳長 譚光民

處長 黃世興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區志卿 8.16
2.º 羅少萍 8.0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正選委員:廳長 譚光民

處長 黃世興

———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之批示,經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巧兒 7.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正選委員:處長 Albino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科長 Ângela da Conceição Nogueira

———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之批示,經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五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彭繩武 8.18
2.º 區海芝 7.05
3.º Fernando Vicente Crestejo 6.98
4.º 張春蕾 6.88
5.º Daniel Delgado de Sousa 6.7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最後評核名單提起上訴。

(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Albino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正選委員:科長 Ângela da Conceição Nogueira

科長 José Maria Ho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通 告

關於公佈競投購買按「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候選人確定名單

根據經第25/200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經六月二十六日第26/95/M號法令核准的按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購買規章的第九條規定,現公佈張貼候選人確定名單和除名名單,已報名參加競投人士須注意以下事項:

1. 確定名單和除名名單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張貼於澳門沙梨頭北巷102號北區臨時房屋中心以供查閱。

2. 另備有上述名單的副本在下列地點,於辦公時間內以供查閱:

——房屋局總部(地址:澳門沙梨頭北巷102號北區臨時房屋中心地下)及;

房屋局分部(地址:澳門巴波沙大馬路平民新邨B座地下);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各屬會及服務中心;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及各屬會。

3. 亦可透過房屋局熱線356288或瀏覽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查閱有關名單。

4. 如對確定名單和除名名單遇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房屋局總部及分部,或致電房屋局房屋援助處查詢,電話2994101。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路氹城雨水排放網建造工程”

總額承攬工程的公開招標

標的:關於路氹城地區多個雨水排放箱涵與管道的建造工程。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最長為六個月。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澳門幣$1,750,000.00,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正,以本地區任一正式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一百二十天。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15%;

b)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 工序的具體程度——4%;

2. 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4%;

3. 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5%;

c)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尤其是於本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22%;

d)工程的總額和各項單價——45%;

e)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能多於六個月——5%。

價錢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參閱。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或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3,000.00,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