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批示:

李金蓮——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謝佩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張仲民、吳小薇、梁彩月、劉惠嫻、林秀美、馮玉蘭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首位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其餘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首三位)及五月二十二日(其餘三位)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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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表 揚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何兆基先生,於本年四月十二日榮休,在服務公職逾三十五年期間,其對工作的熱忱、傑出的表現和奉獻的精神堪予讚揚。

在澳門金融管理局任職時,何兆基先生積極參與了本地銀行監管制度的改革工作;在促進本地區金融監管機構和其他國家相關機構的合作關係上,貢獻良多。同時,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初期,更為推動金融業的穩定發展作出不懈的努力。為此,本人對何兆基先生公開予以表揚。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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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批示如下:

伍柏源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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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財政局首席高級技術員趙汝民學士為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廳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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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梁淑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麗嫦及劉覺威之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首兩位)及五月一日(最後一位)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Victor Chung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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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在澳門理工學院擔任處長的本局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李惠芳,轉為本局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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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蘇曉霞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伍超文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390,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吳雄昌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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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郭小麗學士及鄧惠蓮學士——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上述人員編制內同一職位,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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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之批示:

林有信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65,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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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張祖強在本局擔任財政及財產管理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sato Gerald Jeoffrey Muraishi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Cristina Maria Dias 及Josefina Maria Amante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Rosa Maria dos Santos Gomes 、Tertuliano Augusto Gomes de Senna Fernandes 及Leong Vai Hong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首兩位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70的薪俸,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20的薪俸。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謝倩儀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王港英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馬錦生及朱國宏分別在本局擔任資訊系統廳廳長及特許及批給事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及五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姚惠芳、鍾曉東及潘勁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四月二十日及五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公務員,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之下指職位: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技術輔導員龔富華、Jane Costa及陳金玉,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二等技術輔導員吳淑賢、李振佳、Paloma Inácio Pun aliás Pun Oi Man及何菁梅,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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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鄭妙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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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高漢強和杜耀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和六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和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分別為365和1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麥明添、余紹沾及李玉在本局分別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首兩位)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160(首兩位)、120,皆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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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Gabriel Rosário dos Santos 學士及鄭錦利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八日及六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方榮在本局擔任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00,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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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旅遊局處長之第三職階特級督察Maria Isabel da Costa Alves,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69-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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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警員林勝活,編號215901,被免除工作。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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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Celeste Florêncio Moreno Mont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起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及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起將其合同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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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馬央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張翼飛學士——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起,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之批示:

David Tavares Lopes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之批示:

António Luazes da Silva Martins學士及Maria Eugénia Domingues da Silva Martins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楊秀卿學士及范衛君學士,分別為本局第一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及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及十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林小龍及朱順儀,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及四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彭世明,為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美鳳,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馮健良及呂綺玲,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馮健豪,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何焯文,為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黃翠瑩,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徐文彪,為第二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內第三條款,按原職級晉升一職階及由下指日期起生效:

陳靜,為第三職階護士,轉為第四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蔡少灼、賴麗君及楊秀紅,為第二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梁少君,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張綺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Patrícia Eugénia Lee Chung及邱雪琼,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護士及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Maria Rosa Joaquim 學士,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內第四條款第一項,職級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三職階。

王小冰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李蕙姬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歐陽翠麗和梁儉華,第一職階護士;皆為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原職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期六個月。

陳麗君,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六個月。

Rebecca Juliana Bernabe Mercado及胡焯煒,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護士及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及四月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仲成、梁英文、廖國珍、呂惠嫻、王衛紅及黃偉業,首位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餘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皆為本局散位合同人員,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四月十三日、四月十二日、四月十七日、四月七日及四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首位轉為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餘轉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照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詠珮——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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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及四月四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北京同仁堂(澳門)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146,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慕拉士前地120號永堅工業大廈6樓D座。東主“北京同仁堂(澳門)有限公司”,辦事處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367-377號京澳大廈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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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稱為信德中藥房(牌照編號第124號)場所之搬遷,新地址為澳門市場街342號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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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許國馳——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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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恩賜——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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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四月九日、四月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周華勝——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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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曉燕——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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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麗娜——應其要求,暫停第M-109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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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國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薪俸點為290,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蕭詠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照相排版員,薪俸點為290,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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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三月七日及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勁源——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錄取在本局推廣廳提供協調中國巿場的旅遊推廣及旅遊資訊服務工作,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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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 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英傑、陳保煥、楊耀棠、文樹基及龐偉燦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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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檢察長辦公室人員編制第三職階檢察院繕錄員鄭泳賢學士,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起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級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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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七月二十六日第39/93/M號法令第五條第四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 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蘇朝暉學士為高等學歷認可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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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旅遊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周凌珊,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擔任職務。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陸仲強及李德華——分別以個人勞動合同錄取在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擔任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司徒創富工程師——以個人勞動合同錄取在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擔任基建工程技術員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委員會協調員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Alexandre Lei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電子通訊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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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廖兆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獲批准以附註形式更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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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盧貴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 a)項的規定,生效期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唐華次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俴俴俴?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