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馮立仁、鄧惠英及謝福安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首兩位)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首兩位)及120點,並按《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有關追溯效力的條文,生效日期分別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首兩位)及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秀英,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起被徵用往本辦公室執行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批示如下:
劉彩玉——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任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翁立明——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批示如下:
唐淑青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社區關係廳廳長,為期一年,並維持現時之職務。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審計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及三月四日的批示:
黃妙嫦,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吳敬欣,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朱嘉敏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郭群珍之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批示許可之二零零三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增加(MOP) | 取消(MOP) |
支出與虧損 |
|||
61 | 活動支出 | ||
612 | 項目及研究 | ||
6123 | 澳門科學館 | 4,000,000 | |
42 | 有形固定資產 | 4,000,000 | |
61 | 活動支出 | ||
612 | 項目及研究 | ||
6129 | 其他項目 | 8,000,000 | |
合計 |
8,000,000 | 8,000,000 |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區輕颺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淑琪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第四職階盧偉生及尤肖甫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170,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梁偉光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熟練助理員第三職階,薪俸點150,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四職階吳訊貽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二職階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助理員第三職階,薪俸點120,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之批示:
梁禮亨學士,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和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以及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和第三款之規定,郭華好學士、黎煥泓學士及梁冠峰學士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分別擔任本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稽查處處長及自然護理處處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微笑學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和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以及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處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和第四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以及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六條第二和第三款之規定,下列有關人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以擔任本署各部門主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志成容學士、鄧惠蓮學士、黃寶儀學士、馬錦強學士、吳秀虹學士、伍秉賢學士、潘永華學士、Dombelo Crescente Gomes da Costa學士、麥儉明學士、Luís Correia Gageiro 學士、陳日鴻又名陳國鴻學士、Maria Leong Madalena副學士,分別為質量控制辦公室部長、市民事務辦公室部長、技術輔助辦公室部長、文化康體部部長、衛生監督部部長、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園林綠化部部長、建築及設備部部長、道路渠務部部長、交通運輸部部長、財務資訊部部長及行政輔助部部長;
João Pedro de Sá Coimbra學士、郭昌弼學士、蔡志雄學士、楊成朔學士、梁詠嫻學士、Albino de Campos Pereira學士、劉如堅學士、李春梅學士、梁玉鑽學士、陳孝永學士、麥肇鵬學士、羅永德學士、何根學士、蘇冠濤學士、馬榮釗學士、何萬謙學士、羅志堅學士、梁永安學士、謝國漢學士、賴健豪學士、江詩琪學士、Albertina Maria Jorge學士、劉俊標學士、Daniel Peres Pedro副學士、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Nelma Wong Morais Alves及衛鳴吳,分別為法律及公證辦公室處長、化驗所處長、文化活動處處長、文娛康體處處長、食物衛生檢驗處處長、街市事務處處長、小販事務處處長、行政執照處處長、公園處處長、自然保護研究處處長、綠化處處長、設計處處長、建設處處長、設備處處長、工場及庫存處處長、渠務處處長、道路處處長、城市設施維修處處長、駕駛執照處處長、運輸事務處處長、人力資源處處長、財產及採購處處長、資訊處處長、車輛事務處處長、行政處處長、澳門文化中心處長及澳門藝術博物館處長。
按本署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員工周悅候,以及建築及設備部員工黃華根,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分別擔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及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3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林兆鋆、何麗蓮及Joana Tavares Dias——皆為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的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按本署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Iao In Mui Gomes、Roberto Carlos Osório、Viriato Leandro da Luz Leong及Carolina Luísa do Rosário——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 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李影梅——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 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飲食場所“一樓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獲發給第19/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陳景朗。該店位於氹仔潮州街127號地下及一樓O舖。
飲食場所“全興咖啡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獲發給第20/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鄭金燕。該店位於氹仔埃武拉街173號地下N舖。
飲食場所“布拉卡”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獲發給第22/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鍾秋成。該店位於氹仔廣東大馬路235號至241號和汕頭街145號至149號地下J,K舖。
飲食場所“民樂咖啡美食”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獲發給第23/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李煥輝。該店位於澳門勞動節大馬路49號和53號地下CR舖。
飲食場所“咖哩仔美食(粥麵店)”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獲發給第24/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羅國強。該店位於澳門俾利喇街3號C地下。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思豪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李志文碩士,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三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Adriano de Sousa Fão 及鄭慧敏,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莫鳳儀及Ng Kyin Hwa,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黃彩燕,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六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 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及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郭淑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75,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Nuno Manuel Figueira Cord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宏海船務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2/1996。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域多利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5/1996。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Osvaldino Domingos 蓩ues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何子佳、蘇兆祥、黎靜宜、曾煜儉、梁展鴻、鍾美婷、林達港、黃傑榮及歐偉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和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寶鶯在本局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助理員第六職階的薪俸點1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Domingos Chan 在本局擔任助理員第四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30。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原治安警察廳第四職階警員黎其傑,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644-2,現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四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而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九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文化局第七職階助理員劉元達,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64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限制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八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以及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核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為設立公積金而訂定的條件,該公積金由澳門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管理,有關效力並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李炳康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本基金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Nuno Manuel Figueira Cordeiro,自其於經濟局開始擔任相同職位之日起,終止其在本基金之職務。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蘇添平(經濟局代局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起,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與Arnaldo Ribeiro Ferreira Monteiro 續約壹年,以擔任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15。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郭志忠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偵查員——根據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博彩罪案調查處處長,任期為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布允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8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國華、許思強及趙華添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五、第五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四月十六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b)項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輔導員蘇兆基,獲批給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為期九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馬央
摘自本監獄代獄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Khem Bahadur Gurung,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起終止職務。
摘錄自獄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蕭宇康副學士,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起終止職務。
鑑於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澳門監獄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副學士及伍日輝副學士,……”
應改為“……副學士及伍日輝學士,……”。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於澳門監獄
監獄獄長 李錦昌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李展潤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專科衛生護理副體系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為期一年。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鄭麗雁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第三職階第二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張榮耀、梁英林,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麥鳳妹、余鳳蓮、劉美萍、麥美玲、楊太豪、梁順儀、Teresa Maria Má Lobo及Antónia Rosa de Jesus,皆為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首兩位轉為所屬職級之第四職階第二職等,其餘轉為所屬職級之第四職階第一職等。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Cromax-4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37,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核准成藥Tropicamide 0.5% Eye Drops,10毫升眼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38,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批示:
張敏輝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點,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批示:
林蓮嬌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點,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林蓮嬌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及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文件、資訊暨公共關係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批示:
吳書昇學士及何永剛學士——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有關職位,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度旅遊基金內之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1-02-01-08 | 各政府部門 | $ 130,000.00 | |
01-02-03-00 | 超時工作 | $ 380,000.00 | |
01-06-03-02 | 日津貼 | $ 250,000.00 | |
02-03-04-02 | 參賽隊伍之住宿 | $ 1,900,000.00 | |
02-03-05-02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 150,000.00 | |
02-03-07-02 | 廣告 | $ 600,000.00 | |
02-03-08-01 | 公共關係 | $ 150,000.00 | |
02-03-08-08 | 跑道及設施之安全 | $ 850,000.00 | |
02-03-08-11 | 其他 | $ 450,000.00 | |
02-03-08-13 | 特別研究及工作 | $ 2,300,000.00 | |
總計 | $ 3,580,000.00 | $ 3,580,000.00 |
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蕭愛珊、李天碩
“嘉年華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Carnaval, Limitada”,英文為“Carnival Travel Services,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獲發准照第0024/AV/2003號,持牌公司為“嘉年華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Carnaval, Limitada”,英文為“Carnival Travel Services,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高士德大馬路74號日興大廈地下及閣樓A座。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第二職階特級督察Xeque Abdul Gafur Mamblecar學士,於本大學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行政總監 黎日隆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 澳門幣 |
注銷 澳門幣 |
經常開支 |
|||
02-03-04-00 | 資產租賃 | 600,000.00 | |
02-03-09-00-02 | 教學活動 | 600,000.00 | |
總計 | 600,000.00 | 600,000.00 |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鑑於本委員會文誤,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第二組第649頁《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批示摘錄的中、葡文本,有關Julieta Ana Souza的名字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Julieta Ana Sousa,……”
更正為:“Julieta Ana Souza,……”。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代協調員 朱妙麗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人力資源科科長Américo Galdino Dias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José Manuel de Carvalho dos Reis——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終止在本局有關之職務。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羅子威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40,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振興、湯柏華、梁國勝及杜錦添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為有關合同續期一年,轉為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甘月娥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馮詠阡,為本會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莫天才及黃耀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委員會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75,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石鳳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委員會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l50,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葉擴林及Maria Eugénia Elias Lopes da Cruz,分別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修改職級及職階,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及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及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何明達——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委員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