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鄺定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陳淑儀及蔣宇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馬開鈿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薪俸點修改為140點,相等於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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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程清學士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在行政會秘書處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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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會

秘書長 何永安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瞿國英碩士——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衛生局局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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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及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和第三十二條第一、二和三款,以及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以調任方式、相同職程及職級確定委任保安部隊事務局謝銳珊,為警察總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05點,以填補第2/2001號行政法規附表內的空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b)項和第三十四條第一、三、五款,及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至四款和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延長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關冠雄學士徵用至本局的期限以及在本局擔任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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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任楊明輝及盧耀光在海關擔任文職人員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00,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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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議決:

Alexandre Miguel Sanches Cruz Canuto,本部門第一職階一等文牘,屬確定委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a)項、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獲批給為期一年之短期無薪假,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關冠芬學士——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b項的規定,其在本部門擔任技術顧問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並經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徐麗華在本部門的編制外合同,現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部門第五職階助理員陳錦賢、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富泉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袁光榮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首兩位)及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部門蔡麗英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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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志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0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六個月:

梁堅霞及林瑩之,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及二月七日起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譚麗賢、余小慧、陳肇莊、莫錫堯、陳淑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起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曾莉莉,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João Mário Esperança Ventura,一等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林雁玲及Fernanda de Almeida Ferreira,一等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黎虹,二等助理技術員,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三職階助理員梁惠儀,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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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熟練助理員第三職階朱銳光及助理員第一職階曹李美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及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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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將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三職階三等文員Lurdes Isabel Vong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填補二月二十四日第6/97/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

按照本人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本局散位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譚華深及散位第四職階照相平版拼版員邱志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及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其所屬的職務:

邱志權及林蟬泉,第四職階活版印刷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李維樑,第五職階裝訂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廖錦明,第四職階照相平版拼版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蘇國威,第二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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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Graziela do Céu dos Santos Ferreira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作為一等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六個月。

摘錄本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及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Isabel Meira Veloso 及 Joaquim José Ferreira de Castro dos Santos Menano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分別獲更改為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及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程清學士,編制外合同人員,因合同期滿,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辦公室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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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匯利船務(澳門)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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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Deolinda Teresa da Silva Nogueira de Sequeira及Aureliano António Ritchie,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及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及三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rolina Sofia 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的十二月三十日第10/2002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 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 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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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海關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梁健華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林金韶,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蘇淑美,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湯桂芳——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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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經濟局第二職階特級督察João Fernandes Guerreir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921-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警員陳錦添,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85-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 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一等警員鄭玉燕,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254-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因病缺勤十八個月的期限,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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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起確定委任鄺志強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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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梁偉錢及鄭社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2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款,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謝家開及岳文震,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b)項及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鄺榮輝在本局擔任司法鑑定化驗所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e)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名的關淑儀,第二職階二等翻譯,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g)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名的陳紫玫,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i)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至第五名的李志強、雷永康、杜鳳嫻、岑應長及何靜雯,第二職階一等刑事技術鑑定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刑事技術鑑定員。

葉健貞、王婷及Justino Ceciliano Pedr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及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00、600及265點。

關鎮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半年。

Galdino Joaquim da Roch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António Hernandes de Almeid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1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譚榕融、梁慶餘、陳錫明及尹永釗——皆為第一職階助理員,前者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起,而其餘三位均自同年同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煥笑及譚志明——分別為第二、第五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及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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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喬青學士和王玲學士——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起,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陳淑萍、鄭玉梅、范麗卿、馮啟能、劉社源、李秀蓮及袁連歡,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陳肖萍學士和曹曉航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終止其現行合約,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於同日為其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薪俸索引點參照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職級,即580點,為期一年。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Orlando Frutuoso da Silva Vieira,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甄耀強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石慧貞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社會工作部主任,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核准執照編號第AL-0026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新口岸上海街168號海冠中心地下Z舖的立安醫務中心所有權轉移給吳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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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Vicente Manuel da Fonseca Chantre及Manuel José de Matos Almeida——應其要求,分別暫停第M-0738及M-074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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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批示:

盧靜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外港青年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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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彭家鵬在本局擔任澳門中樂團音樂總監兼首席指揮,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胡雪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應萼定擔任本局演藝學院舞蹈範疇的藝術指導並兼舞蹈教師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阮麗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曉峰、李新祐、周小芙和何慶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650、255、565及275,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三月十八日、三月二十六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林玉娥——第二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錦江和鄭天亮——第五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及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Julieta Maria Esperança Mamblecar和Antonieta Pinto Resende Wong——第四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及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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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獅皇卡拉OK酒廊”,葡文名稱為“Extravagante”之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獲發第411/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梁振洪。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倫敦街珠光大廈地下和一樓商舖E和F座。

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場所已轉讓與藍雲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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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Claudia Cheung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詩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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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華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的薪俸點590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沈榮根副學士於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定期委任的期限獲延續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b)項、第六款和第七款,以及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局下列公務員和服務人員,獲准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由本局承擔其下述薪俸和其他補助,以及按原薪俸計算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恤金扣除的僱主實體之負擔:

編制人員:

第三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何永康學士,每月報酬$27,250.00(澳門幣貳萬柒仟貳佰伍拾圓);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沈夷佳,每月報酬$17,500.00(澳門幣壹萬柒仟伍佰圓);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何華學士,每月報酬$29,500.00(澳門幣貳萬玖仟伍佰圓);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從換學士、Marina Gomes Ribeiro學 士、丁丁林學士、余漢生學士及Vicente Wai Cambeta學士,每月報酬$17,500.00(澳門幣壹萬柒仟伍佰圓);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趙敏儀,每月報酬$20,000.00(澳門幣貳萬圓);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Miguel Alexandre Bravo Heitor學 士,每月報酬$17,500.00(澳門幣壹萬柒仟伍佰圓)。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二月七日第12/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學士為本局體育發展處處長,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漢生學士和 Vicente Wai Cambeta 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Daniel Jorge Soares Ferrão Gomes 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de Assunção Yeong 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冠雄學士和 Teresa de Jesus Pereira Monteiro 副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龍錦練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薪俸點205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二月七日第12/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黃有力學士為本局副局長,為期一年。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下述人員轉為本局編制超額狀況:

姓名 原職級 定期委任的官職
蕭威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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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及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李茵茵學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本辦公室以徵用方式向行政暨公職局聘任其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薪俸點49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月冰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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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應Lucia Leong Lopes Ogle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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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José Lam aliás José Lam dos Santos,本局財政處處長——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續約期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 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陳連慶及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昭文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首位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後一位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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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二等助理技術員Filipe Clemente de Souza是一月十五日第3/2003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考試唯一准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並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且由該人員所擔任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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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錦輝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榮勝分別擔任副局長及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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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李英豪在本廠擔任半熟練工人第四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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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