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行政暨公職局現刊登二零零二年第四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 目的 | 許可批示日期 | 資助金額 |
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 | 購買新會址傢具及設備;運作費用及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40,000.00 |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40,000.00 |
行政暨公職局文娛體育組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30,000.00 |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40,000.00 |
澳門資訊科技教育學會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10,000.00 |
澳門公職教育協會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15,000.00 |
澳門女公務員協會 | 舉辦各項活動。 | 31.12.2002 | $ 20,000.00 |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告如下: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6樓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暨財政處。有關的招考公告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健娜 7.91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Feliciano Pedro Dias
正選委員:梁詩思
候補委員:Ngan Ioc Lun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下列職位,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下列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會計範疇)五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本開考的有效期在有關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2. 報考條件
2.1報考人:
凡符合《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不論與公職有否聯繫,及具有以下學歷者,均可報考:
——具有會計、工商管理、財政或經濟學士學位。
2.2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應遞交:
報考人如屬財政局的人員,則豁免遞交a)、b)及c)項所指的文件;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內,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 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提及的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十四字樓財政局行政暨財政處。
4. 工作性質
高級技術員必須具有學士程度的專業技能及基本培訓,能以獨立自主及盡責的態度進行諮詢、調查、研究、構思等工作,並能應用科技或專門方法及程序,就屬其專業範疇的事宜編製意見書和進行科技性質的研究,以便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計劃或方案的會議;構思、撰寫和推行計劃的工作;根據研究和資料處理提出解決方法;以及監督或協調其他工作。
5. 薪俸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的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430點。
6.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評分比例如下: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凡筆試成績低於五分者,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第二階段;考試採用十分制。
7. 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將包括以下內容:
《預算綱要法》
《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
應考人在知識考試時,可參閱上述法規。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8.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9.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局長 艾衛立
正選委員:副局長 楊寶儀
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候補委員:處長 何燕梅
處長 林瑞雯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鄭偉祺 7.4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輔導員 梁健華
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譚國勝
一等文員 何長思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關於開設治安警察局男性、女性普通或直線職程,無線電職程之晉升副警長課程之錄取考試最後評核名單,並經治安警察局代局長確認如下。
1. 普通或直線職程合格者:
男性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排列之序
女性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排列之序
2. 無線電職程合格者:
男性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排列之序
3. 體能試不合格者:
男性
編號 姓名 備註
女性
編號 姓名 備註
女性
編號 姓名 備註
備註: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錄取在刑事技術範疇進行實習之人員,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八缺,現公布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應考人: 分
B)被淘汰的應考人:471人。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馬央
正選委員:學校校長 張玉英
一等督察 原錦成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錄取在刑事技術範疇進行實習之人員,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兩缺和為填補將來出現的空缺,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由最後評核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算,現公布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應考人: 分
B)被淘汰的應考人:712人。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馬央
正選委員:學校校長 張玉英
一等督察 原錦成
本局現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2/P/2003號公開招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供應化驗室試劑,為期十八個月”。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應交往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00,000.00(澳門幣壹拾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因本局文誤,現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81頁,一般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內之職位:
原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資訊技術員…”
更正為:“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王增揚 7.67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副局長 王世紅
處長 林國洪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na Maria Steyn Alves Catarino 7.29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副局長 王世紅
處長 林國洪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黎明 8.12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副局長 王世紅
處長 林國洪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副局長 王世紅
處長 林國洪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首席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周炳秋 6.8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首席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Cheung Chak Leng aliás Tânia Cheung 7.0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首席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兩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本辦公室,以供查閱。有關的招考公告已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為遵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澳門理工學院公佈二零零二年第四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名單 | 授權批示 | 給予金額 | 目的 |
澳門理工學院校友會 | 25/09/2002 | $ 45,000.00 | 為資助澳門理工學院校友會參與泰國龍舟賽的津貼。 |
16/12/2002 | $ 70,000.00 | 為資助澳門理工學院校友會參與2003中國.吉林首屆 國際冬季龍舟賽的津貼。 | |
23/12/2002 | $ 100,000.00 | 為澳門理工學院校友會2003年度活動經費的津貼。 | |
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 | 30/10/2002 21/11/2002 |
$ 9,689.90 | 為資助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往廣州參加足球友誼賽的津貼。 |
20/11/2002 | $ 68,700.00 | 為資助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購買運動制服。 | |
23/12/2002 | $ 200,000.00 | 為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2003年度活動經費的津貼。 | |
澳門同善堂 | 21/11/2002 | $ 3,000.00 | 為該會籌募經費的津貼。 |
澳門聾人協會 | 25/10/2002 | $ 2,000.00 | 為該會籌募經費的津貼。 |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 20/11/2002 | $ 5,000.00 | 為參與公益金百萬行的慈善捐款。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10/12/2002 | $ 8,000.00 | 為贊助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舉辦“第六屆粵港澳普通話大賽”。 |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副院長 周經桂——秘書長 辜麗霞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公告之應考人之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少釗
正選委員:Gregório D. da Rocha
劉麗華
1. 招標實體: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鄰近媽閣區之海域。
4. 承攬工程目的:填海造地約25500平方公尺,建造其海堤及打垂直排水帶。
5. 最長施工期:30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8. 臨時擔保:$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圓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三十分。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900.00(澳門幣玖佰圓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起至截標日前5天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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