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就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填補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十二缺的公開考試之通告,現重組其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首席審計師 梁紅虹
正選委員:局長 區惠華
高級審計師 劉偉明
候補委員:處長 鄭覺良
審計師 吳詠軍
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於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
局長 區惠華
經管理委員會於一月十七日決議,現修改分別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二等文員晉升考試的開考通告;同時其效力延伸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應考人的確定名單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評核名單:
a)開考通告:
原文為:“…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五缺…。”
應改為:“…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四缺及前臨時海島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2.1)
原文為:“…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三等文員…。”
應改為:“…前臨時市政局編制內三等文員…。”
b)應考人的確定名單:
原文為:“…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准考人確定名單…。”
應改為:“…生效的前臨時市政局人員…”;“…准考人確定名單…。”
c)評核名單:
原文為:“…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
“合格應考人: 分
應改為:“…生效之前臨時市政局人員…”;
“合格應考人: 分
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1. 李影梅 7.21”
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勞工暨就業局為填補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黎日康 8.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盧瑞冰
委員:處長 林慶麟
顧問高級技術員 黎雄傑
勞工暨就業局就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有關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四缺的有限制晉升開考,現公佈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偉強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戴冰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黎日康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四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瞿國英
根據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本人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Frederico Pinto Vera Cruz醫生學歷全部等同普通外科專科培訓程度考試(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Rui Manuel da Mota Furtado醫生
正選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António Luazes da Silva Martins醫生
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Orlando Frutuoso da Silva Vieira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安定醫生
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張曉威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五樓會議室。
日期: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十八和十九日。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因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全科專科最後評核成績表的葡文姓名有誤,特更正如下:
原文為:“Dr. Shum Ta Chun”
應為:“Dr. Shum Tai Chun”。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四季度獲資助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於文化局——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何麗鑽
事由:批給竹灣水上活動中心的管理及經營權的公開諮詢
1.招標機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體育發展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電話:580762,圖文傳真:343708)進行本公開諮詢。
2.目的
按照有關的承攬規則,為竹灣水上活動中心挑選一份最佳的管理及經營方案。
3.查詢競投程序的地點、日期和時間:
地點:體育發展局總址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
日期和時間:二月十二日至三月十二日辦公時間內。
購買承攬規則之費用:澳門幣五百元正。
4.遞交投標書的地點、日期和時間:
地點:體育發展局總址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
日期和時間:三月十三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止。
5.投標書有效期:
由開標日起計共九十日。
6.臨時擔保之金額: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書時,需提交澳門幣二萬元正作為臨時擔保之金額。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兩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公告之被接納應考人名單,現已張貼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研究暨文件處,地址:馬交石砲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5字樓。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資訊助理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以審閱文件之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之被接納應考人臨時名單,現已張貼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內,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四字樓。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經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
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有關人士應於十天內向本廠遞交其報考表格。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有關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確定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