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11/2001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人員,警長編號20821——劉志犖,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起以臨時提供服務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工作。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譚紹安、張俊明、毛紹友、楊水嬌及余柳愛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02381及940231,薪俸點為130,隨後兩位為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953221及953230,薪俸點為120,最後一位為第二職階助理員,編號995120,薪俸點為110,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三月十六日、二月十五日、二月十五日及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11/2001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並聯同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的副警長編號08850——趙安琪,一等警員編號104920、37900、02930——鄧桂妹、郭綺蓮、何錦紅,警員編號85920、04961、07960、08961——周凌子、李嵐峰、林海歐、梁達庭,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以臨時提供服務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擔任工作。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的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 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部門第二職階助理員周麗馨及劉美瑩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三職階,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呂照霆學士及二等翻譯第一職階冼道寧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及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二等技術員第三職階楊登山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及其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一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400,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蘇曉禹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人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助理員林健儀、第二職階助理員江建清、林文藝以及第五職階排字員李榮昌的有關散位合同獲續期,執行相關職務,首三位續期一年,最後一位續期六個月,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二月九日、二月十六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二職階特級驗車考牌員Joaquim Camacho Rufino,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58點,相當於薪俸315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朱婉明,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吳志成,第二職階管理員,薪俸41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譚貴林、許偉昌、林永喜及胡志偉,首位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35點,其餘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稽查,薪俸295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一月十日、一月十五日及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所作之決議:
文煒——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助理員,因合理理由與其解除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所作之決議:
鄭定璋——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首席稽查,因合理理由與其解除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十二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馮添,獲修改其散位合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梁翼泉,資訊處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LuísísAugusto Alves Filipe,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周燦強及麥少森,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何永昌及容鑑榮,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鄭富階、鄭潤果、張劍勳、袁家森、關金波、關永強、林漢華、李沛輝、梁志祥、梁鑑洪、梁傑榮、梁寶倫、梁得技、梁細和、盧觀南、莫社賢、沈雲龍、阮觀流、吳耀滿及胡重光,首位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吳添及袁家寶,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及一月十日起生效;
王炳友、歐陽藝騰、林福榮及阮金鴻,為半熟練工人,首三位為第五職階,薪俸170點,最後一位為第三職階,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一月十七日、一月二十日及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陳添有及謝美玲,分別任職於行政輔助部及化驗所的第五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40、1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曾廣強、葉賢勝及盧偉森,分別為第四、第三、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150、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陳潔萍,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10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許貴樂,第三職階稽查,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陳聖載,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何德明及李金勝,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張帝榮及陳安貴,第六及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60、15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瑞生及吳坤強,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助理員招燦,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75點,相當於薪俸150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范百強,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陸英華,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陳官文,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陸瑞強,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按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十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散位合約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溫潤雄,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陳惠堅及譚少菊梁,園林綠化部員工,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13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周連根、傅惠強、鄺永澤、李買明、吳寶森、黃中苗、鄭金華及羅簡洪,衛生監督部員工,首六位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其餘兩位為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應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首席稽查王繼雄要求,與其終止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b)項及第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人員編制顧問高級技術員林韻妮學士為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副主任,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主任 尹思哲
根據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嘉明洋行有限公司,准照編號36/1996。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代副局長代行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柯學慧,為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卓景賢、羅志遠及周惠貞——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三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第四款b)項及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再根據十二月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統計技術員職程之專業實習員,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麥婉婷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黃健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案之職務,薪俸點為430。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及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胡志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40點。
黃春蘭——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4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譚炳棠碩士,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有關考試的最後評核名單中,排名第一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並連同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c)項及第二十五條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代副獄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澳門監獄屬散位合同第四職階助理員陳葉興,薪俸點獲准修改為第五職階,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具有追溯效力。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於澳門監獄
監獄獄長 李錦昌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孫潔,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胡桂珍及楊有興,分別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及一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按原職級晉升一職階及由下指日期起生效:
鍾玲、劉懷烈及丘新力,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林麗紅及陳慶榮,分別為第一職階首席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二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及一月十日起生效;
湯愛玲,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轉為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莊耀良、楊小蘭及吳偉鴻,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魏宏謙及黃立舒,分別為第四及第三職階牙科醫師,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護士:翁美芳,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起生效,陳彩霞、李琼歡及鄧美鳳,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護士:陳伊麗、陳敏姿、陳小翠、陳穎瑜、孔小瑩、林錦釗、劉美煥、李美意、梁碧珍、羅新雨、余彩霞及王潤璋,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孫榮枝及 Fátima Casado da Silva Leite,分別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及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陳楚驊,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吳懷申,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黎志強學士及鄭力恆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起,終止其現行合約,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於同日為其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薪俸索引點參照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職級,即580點,為期一年。
按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春暉堂中藥房從事藥業活動,牌照編號157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鏡湖馬路98號新時大廈地下,東主為莫凱光,總辦事處於澳門亞美打街六號5樓B座。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批示:
曾瑞祺,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批示:
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區錦明學士、陳允熙學士、陳國偉學士、劉麗琼學士、梁燕萍學士及梁凱欣學士,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六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範疇之特別制度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二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其餘則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一等技術輔導員嚴麗媚、陳玉珍、高寶逑、施美娟、楊榮吉、郭慧敏、談敏莊及潘小琼,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八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其餘則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如下職級,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一等技術員劉惠儀學士為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二等翻譯員劉鳳蓮學士及梁麗斯學士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傳譯及翻譯範疇之特別制度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一等文員Maria Ivone dos Santos、黃煥姬、黎國權、胡月宜、Maria Cecília Ley、António Manuel Guilherme Lam、譚百葉及António da Conceição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八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等文員Ercília Tavares Gonçalves、陳嘉翠、李永輝、鍾喜華、庄華榮、Bernardete Cristina Rosário de Carvalho、鄭桂鈴、胡若瑟、黃玉儀、蘇夏珍及Helena da Conceição Jorge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十一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一等高級技術員鄧楚君學士及馮夢詩學士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如下職級,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首席技術輔導員陳德全、馮萬雄、杜鳳儀、侯勇明及盧志明為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五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一等資訊技術員林惠玲學士為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92/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起續任施綺蓮學士為教育委員會委員,為期兩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規定,麥民安學士在本局擔任資訊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易梓偉和第二職階二等繪圖員章祥貴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均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陶陶卡拉OK的士高”,葡文名稱為“Alegre”,英文名稱為“Bliss Karaoke & Disco”之舞廳連卡拉OK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獲發第395/2003號准照,持牌人為李詠全。該舞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401號至415號地庫1。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鑑於本局文誤,刊登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第二組別第264頁《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批示摘錄的葡文譯本,有關Lei Chi Kuong 的名字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Lei Chi Keong,..."
更正為:“Lei Chi Kuong,..."。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源及崔健成在本局之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分別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四職階:李志榮、卓小龍、黃中全和林慶桐;第一職階:陳兆培;
半熟練工人第四職階:何福欽、曾志強、黃錦華、甘維有、鍾浩元和彭華炳;第一職階:邱頌華;
熟練助理員第六職階:Norma Leonor de Almeida da Silva;第五職階:Henrique António Santos和Ascenção Cândida da Silva Fong;第二職階:何文淡;
助理員第六職階:陳國輝、戴國雄、卓成毅、何耀祥和何北根;第五職階:洪端陽、Jurintr Rodngarm da Luz、何世恭、袁建文、何文強、何志輝、陳逸崑、葉錦醇、梁勝、麥炳光、李錦輝、鄭麗京、李錦蘭、徐浩培、梁振添、黃郭好儀、何寶潔、潘善鏗、黃錫權、廖國良、周韶華、黃梁玉霞、溫汝標、陸俠瑜、姚金堂、郭淑寧和梁麗霞;第四職階:鄭焯宗、余寶強、容永劭、余經綸、黃仲明、梁偉漢、鄭金華、李鳳顏、劉國濠、曹慰文、張宏根、黃麗群、林寶蘭、譚文添、梁坤鴻、周妙玲、伍泳和梁祐斌;第三職階:區小萍黃、朱群飛、梁坤燦、馮雁玲和周瑞珍。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梁愛玲學士及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Edmundo Marques Jacinto學士,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及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文員Gabriel Clemente Antunes及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繆烱鈺學士,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 項,以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開考評核名單中排名第一位之應考人盧貴芳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用作填補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所指人員編制表中尚未被任命之職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新發及蘇沛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盧貴珍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范志華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念慈學士及溫美蓮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郵務廳廳長及行政、會計暨基金管理組組長的定期委任,各自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及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婉冰、霍群英及方志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最後兩位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20,皆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Eng Vai Keong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1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黎文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Goretti Xavier Lam aliás Lam Man Va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被徵用在環境委員會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譚榮昌及葉沛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及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10。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