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為填補澳門海關文職人員編制,以考試方式進行的下列一般入職開考的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供查閱: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的有限制晉升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最後評核成績低於五分而不被錄取的應考人:一名。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杜志文
委員: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印務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印務局人員編制內之空缺,通告張貼在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填補之空缺如下: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為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之有關職位,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有關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管理委員會決議,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民政總署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 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一等文員,均可投考。
二、二 應遞交文件:
a) 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 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 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將之送交民政總署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行政文員從事處理一切涉及行政活動的工作,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職務範圍,尤其是會計、人事管理、行政及財政管理、檔案、文書及打字等方面。工作屬執行性質,具一定的複雜程度,以及遵照一般指示與既定程序。
五、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30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人力資源處首席技術輔導員 曹慧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副局長 莊綺雯
處長 謝倩儀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代副局長)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壹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之告示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茲通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至十三日在澳門監獄入口處張貼甄選男性應考人接受獄警基本培訓課程之體能測試及格與被淘汰之應考人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航行主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內公佈以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不合格應考人: 分
黃錦興 3.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光華郭
委員:處長 唐煥陽
處長 列偉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五個空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鴻傑
委員:古志明
林國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