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及傳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之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之規定,十名報考人因缺席筆試而被淘汰,四名報考人因缺席口試而被淘汰。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四名應考人因筆試及口試平均分數未符合本公開考試招考通告第6.1款的要求而被淘汰,兩名應考人因最後評核低於五分而被淘汰。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正選委員:主任翻譯 Carlos Alberto Magalhães de Sousa
首席翻譯 張玉超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歐舜華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為履行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新聞局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三季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者 |
批示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澳門日報 |
31.07.2002 |
315,000.00 |
二零零二年上半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定期刊物的補助 |
華僑報 |
31.07.2002 |
315,000.00 |
|
大眾報 |
31.07.2002 |
222,000.00 |
|
正報 |
31.07.2002 |
222,370.00 |
|
巿民日報 |
01.08.2002 |
222,000.00 |
|
星報 |
01.08.2002 |
222,000.00 |
|
新華澳報 |
31.07.2002 |
223,055.00 |
|
現代澳門日報 |
01.08.2002 |
222,000.00 |
|
Jornal Tribuna de Macau |
31.07.2002 |
297,000.00 |
|
時事新聞報 |
31.07.2002 |
96,308.80 |
|
澳門體育週報 |
31.07.2002 |
96,000.00 |
|
澳門脈搏週報 |
31.07.2002 |
98,000.00 |
|
Ponto Final |
31.07.2002 |
297,000.00 |
|
訊報 |
31.07.2002 |
96,000.00 |
|
O Clarim | 01.08.2002 | 102,200.00 | |
澳門文娛報 |
01.08.2002 |
171,000.00 |
|
合計: 3,216,933.80 |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於新聞局——局長 陳致平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經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Brígida B. Oliveira Machado
委員:科長 楊潤貴
高級技術員 Luís Chu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Brígida B. Oliveira Machado
委員:代處長 José Francisco de Sequeira
科長 楊潤貴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鄭渭茵
委員:陳汝和
Maria do Sameiro Faria Delgado Fernandes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五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因本局文誤,茲將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750頁的一則公告內容更正如下:
原文:
“以審閱文件....”;
應為:
“以考試方式....”。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Ernesto Inácio Guedes Pinto 8.10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 Silvie Lee Lai Jacinto
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健武 8.37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狄清兒
資訊處處長 劉俊標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叁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狄清兒
技術輔助辦公室部長 郭小麗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副局長 莊綺雯
處長 謝倩儀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准考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廳長 劉玉葉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進行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的一般晉升開考,該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把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嘉露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勞工暨就業局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茲公佈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晉升之普通開考公告,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填補下列空缺之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號十七樓退休基金會人事、行政事務暨總務部: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械專業)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總區長 梁振邦
正選委員:消防一等區長 區耀榮
鄺錦成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錄取在刑事技術範疇進行實習之人員,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鑑定員兩缺和為填補將來出現的空缺,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由最後評核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算,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 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二樓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供查閱。
(二) 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錄取在刑事技術範疇進行實習之人員,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八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 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二樓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供查閱。
(二) 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化驗範疇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 有關的知識筆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二樓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
(二) 有關的專業面試將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在南灣街759號聯邦大廈二字樓司法警察學校內進行。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衛生局代局長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曹曉航醫生婦產科專科培訓課程總評核試(第68/92/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主席: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駱一凡醫生
正選委員: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Roland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醫生
婦產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雁醫生
候補委員: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劉雁華醫生
婦產科醫院主任醫生 唐蘊瑩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外科大樓五樓會議室
婦產科病房及辦公室
日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六及七日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根據本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黃荔青醫生的臨床病理科總評核試(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臨床病理科醫院主治醫生 官建永醫生
正選委員:臨床病理科醫院主治醫生 Isabel Celina Viegas Pires Afonso醫生
臨床病理科醫院主治醫生 林妙玲醫生
候補委員:臨床病理科醫院主治醫生 陳鞏醫生
血液科醫院主任醫生 David Tavares Lopes醫生
日期: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九、三十及三十一日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五樓會議室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為了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茲公布護理資格認可委員會將改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高等衛生學校校長 殷磊
委員: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領導層助理——護士總監 謝杏賢
高等衛生學校護理課程主任 鄭柄樞
高等衛生學校護理導師 林愛貞
高等衛生學校全科護理課程導師 陳志立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茲通知,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文化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友誼大馬路海景花園87-U文化局總部,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天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67/93/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體育活動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增加認可的體育總會名單刊登如下:
|
體育組織 | 憲報編號 | 加入國際組織 |
屬會數目 |
1. |
澳門泰拳總會 | 33,18/08/1999 |
——世界泰拳總會 |
13 |
2. | 中國澳門木球總會 | 3,16/01/2002 |
——國際木球總會 |
3 |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地形測量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有關人士應於十天內向本廠遞交其報考表格。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按照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連同一月十八日第1/93/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政府船塢主管人員組別內特別制度職程政府船塢主管(機械範疇)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隸屬政府船塢工人或工人及助理員組別之人員,最少服務滿五年、工作評核不低於“良”,且證實具備領導、執行、籌組、規劃、協調及監管執行工作之經驗或協助修理及建造船舶之經驗者或欠缺上述人員時,有第六年級學歷及證實具備同等特徵之人員。
3. 應遞交之文件
a) 身份証明文件副本;
b) 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及
c) 履歷。
投考人如屬政府船塢人員,以及上述a)及b)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及十二月二十八日通過第62/98/M號法令修改所指的格式七,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
5. 工作性質
政府船塢主管人員(機械範疇),應負責:
a) 領導及協調工人;
b) 領導機械部門;
c) 利用或充分利用適當人力、設備、材料及設施;
d) 分析、解決或以適當之途徑解釋其責任範圍內所出現之技術問題;及
e) 執行原屬本身專業工作之籌組與規劃。
6. 薪俸
政府船塢主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一月十八日第1/93/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所載定的300點。
7. 甄選方式
甄選以履歷分析進行。
8.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9.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代廠長 鄺錦成學士
正選委員:處長 黃振方學士
代處長 卓凱榮學士
候補委員:處長 岑詠雪學士
二等技術員 潘子茹學士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茲公佈,陸金珍申請其去世丈夫伍容,為本會會員編號2324,乃治安警察局之退休警員,其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身故,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