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行政長官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及八月三十日之批示:
陳裕康,新聞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編輯——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服務之徵用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特級編輯,自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彭震球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二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9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廉政專員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九月三日批示如下:
李德芬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潘志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由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形式續任為本署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三、五款的規定,延長徵用文化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淑群在警察總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期限,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黎文輝、尹松均、陳耀來及李養根,首三位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最後一位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均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准以散位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首位由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起生效、其餘三位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趙奕——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容慧蘭及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梁曉玲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及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阮樂在第一公證署擔任助理員第五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被以合理理由解除。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陳晚成及區永富——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上述人員編制內同一職位,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彭蓬康——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繼續生效,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上述人員編制內同一職位,自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吳秀虹學士及梁詠嫻學士——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獸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連同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上述人員編制內同一職位,自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Ho Vai Man aliás José Ho學士——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及第五款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繼續生效,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上述人員編制內同一職位,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五職階助理員黃翠子,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道路渠務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梁澤球,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郭添有、李錦章及李觀根,分別為第六、第五及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60、150、15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五月三十日及五月三十日起生效;
李瑞蘭,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 列交通運輸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梁健波及關榮生,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18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及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李景麟及黃銳開,分別為第五及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 俸170、15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五月三日起生效;
黎湧及黃慧娟,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及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李佩儀及梁晉輝,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及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陳進才、陳少梅、曹長雄、李梅群及李國仁,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起生 效;羅金洪,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楊兆芬,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鄭丹玲、蔡玉霞、楊潘淑貞、李 麗萍及譚麗英,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吳容洪及胡國超,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黎錦榮及溫汝樹,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作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園林綠化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馮貴華,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胡潤翠,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歐陽國添、曹冠圖、梁盈光、梁炳南、譚全弟、譚福全、鄧永洪及黃月帶,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起生效;陳永光,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黎釗、方玉梅及林兆昌,分別為第五、第五及第四職階助 理員,薪俸140、140、13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五月二十日及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作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衛生監督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林天恩,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陳耀運、陳寶強、萬國民、劉玉龍及蕭順強,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黃容勝及黃綺順,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及五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作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五職階助理員鄭惠球及姚結華,以及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譚志珊,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作出,並分別於同年五月三日及五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周永安,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7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四職階助理員關杏珍,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30點,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飲食場所“小熊貓小食Ⅲ”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獲發給第39/2002號准照,持牌人為高雄偉。該店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554號地下A舖。
飲食場所“紅蓮花美食”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獲發給第43/2002號准照,持牌人為區祐宏。該店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318號泉亮花園地下F舖。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思豪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余碧嬋——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丁雅勤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Carlos dos Santos Bento da Silva在本局擔任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鄺源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的薪俸點4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周祥保在本局擔任助理員第七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最新修改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g)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名的鄭韻詩,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黃燕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8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條,及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梁慶餘、陳錫明和尹永釗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0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João Augusto da Rosa 在本局擔任刑事調查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c)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Delana Diana Dias 在本局擔任管理暨計劃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d)項和第四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張玉英在本局擔任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a)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杜淑森在本局擔任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Carlos Alberto Anok Cabral 在本局擔任人事、財政暨財產管理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Alfredo Hernandes de Almeid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曾小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625點。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羅偉業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Olsing Thapa,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朱琦、王嵐、黃茵妮、潘翠霞、何鳳玲、鄧美珊、白美媛、岑慧瑩、程美華、李培霞和王小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起生效,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之批示:
蘇美芳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起獲續約壹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護士Erwin Veto Peralta及第三職階護士 Marlene Quejano Peralta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
陳丹梅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所規定,從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起,確定委任為本局公共衛生醫生職程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
核准名稱為“大生利”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139,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鵝眉街17號地下。東主“大生利百貨商行有限公司”,辦事處位於澳門馬忌士街6C號碼頭二樓。
按本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的批示:
招漫玲學士和黃偉傑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所規定,分別由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及由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官世海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
按照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之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麥淑芬學士及如鳳姚學士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485,分別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及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葉嘉文擔任本局演藝學院戲劇教師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六、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條,連同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麥潔群學士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徐新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高潔瑤——獲准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岑翠君,第五職階護士,薪俸點為405,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彩鳳張、戴聞川及張國偉,分別為第五、第三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120及12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十月二日及十月二日起生效;
黎志明,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盧發和及馬德雄,分別為第六及第二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60、120,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及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區潤鴻及譚柏源,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及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淇學士及范少芬副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260、195點,皆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及九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麥炳超的散位合同,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三個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潔瑩學士及鄭敏盈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薪俸350、260點,皆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蘇兆祥學士及梁永安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分別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30、400,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及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副局長陳漢傑工程師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項、第四和第五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Carlos Alberto Lopes da Silva為本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科長,為期一年。
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述員工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姓名 | 被委任之職位 | 原職程及職級 |
Carlos Alberto Lopes da Silva | 科長 | 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余家敏學士以散位合同形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之規定,張紹基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副局長,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按照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本局與郭趣歡學士訂立散位合同,該合同是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訂定,合同為期三個月,該期間屬編制外合同前之試用期,有關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rminda Fátima de Sousa Riba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出納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二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António Viseu、侯濱及梁嘉靜在本局分別擔任副局長、氣象處處長及氣象監察中心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