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條件限制性進行晉升開考,以填補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並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有關開考之公告已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招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兩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印務局為填補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禮亨
正選委員:科長 Eusébio Francisco Rodrigues Mendes
科長 黃志雄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驗車考牌員兩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運輸部部長 Luís Correia Gageiro
正選委員: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交通運輸部特級驗車考牌員 梁玉堂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崇烈
候補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Artur Josefat Isac André da Conceição Pereira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地籍測量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園林綠化部部長 潘永華
自然保護研究處處長 陳孝永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資訊財務部部長 陳日鴻
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惟菀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候補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翻譯處處長 黃玉葉
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案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翻譯處處長 黃玉葉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Joaquim Córdova 8.34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叁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a Luíza Isidro de Jesus 7.05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人力資源處首席技術輔導員 曹慧怡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技術輔助辦公室部長 郭小麗
候補委員: 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綺梨 7.54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財產及採購處處長 關施苑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玖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在公職中年資最長。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本署透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財務資訊部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惟菀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詠兒 7.95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吳錦松
正選委員:Feliciano Pedro Dias
José Manuel Pereira de Oliveira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副局長 莊綺雯
處長 謝倩儀
茲公佈,本局將公開拍賣由經濟局經濟活動稽查廳及海關扣押的各類貨物,根據三月二十七日第22/89/M號法令所訂定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各類物件及雜物,以及各公共部門報廢的各種設備、傢具及車輛。而查看物品及公開拍賣的日期及時間如下:
查看物品(3天)
日期:2002年9月5、6及9日
時間:上午9時30分至12時45分
下午2時45分至5時30分
地點:1.慕拉士大馬路251號富大工業大廈五樓E/F座
擺放貨品—— 衣物、光碟碎片、辦公室設備及傢俬 廢鐵、電器廢鐵等。
2.貨倉街1號地下
擺放貨品—— 傢俬廢鐵及電器廢鐵。
3.澳門美副將大馬路11號M至11號Q嘉華閣地下 擺放貨品—— 傢具、電器、辦公室設備廢鐵、傢俬 廢鐵及電器廢鐵等。
4.燃料、車輛及運泥船可透過電話預約時間查看。
公開拍賣(2天)
日期:2002年9月11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9時至10時(繳交保證金)
上午10時(公開拍賣)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575—— 585號
財政局大廈地庫演講廳
售賣物品 :上午—— 數碼手提電話、模擬手提電話、酒類、 手錶、首飾;
下午—— 辦公室廢鐵、電器廢鐵、揚聲器、衣物。
日期:2002年9月12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9時至10時(繳交保證金)
上午10時(公開拍賣)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575—— 585號
財政局大廈地庫演講廳
物品:上午—— 相機、手提電腦、車輛、一艘運泥船;
下午 —— 雜物、燈飾、杯碟、畫、傢俬、電器、燃料、 光碟碎片。
查詢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 585號
財政局大廈8樓801室
查詢資料:張貼於財政局大廈地下大堂或可於財政局網頁下載(網址:www.dsf.gov.mo)—— 資料包括物品目錄表、車輛相片及拍賣條件。
查詢電話:594081(姚先生)或5990498(佐先生)。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於財政局
拍賣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025頁,普通入職開考之開考通告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為:“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及六月十六日的批示,..........”
更正為:“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及七月十六日的批示,..........”;
原為:“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更正為:“ 本開考之有效期為一年,自評核名單公佈日起計;其效力只可用作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之同一職級開考時已有之空缺或在上述有效期內所出現之空缺。”
另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之批示,上述開考中有關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空缺數目由四缺更正為三缺。
准考申請書應自本更正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而根據上述開考通告已遞交准考申請書者仍屬有效。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械專業)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為一年,自評核名單公布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 )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工學學士(機械專業)學位。
3.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 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 履歷;
d) 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投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編制外合同或散位人員,以及上述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根據同上《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遞交之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至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轄下行政管理廳人力資源處招聘科。
5. 工作性質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須具備有關機械設備及設施的使用、維護和維修範疇之專業資格,且能獨立自主及盡責地處理本事務局內一切關於上指範疇之事務,尤其是對車輛、空調系統及工具器械設備等的應用技術及相關管理方面,配合並利用有效的一般或專業的方法及程序,進行諮詢、分析研究、構思及推行計劃和發出意見,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並進行處理。
6.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之表三第九級別內所載的430點。
7.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核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核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8.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知識:
I.《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I.《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a) 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25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經修改的第85/89/M號法令;
b)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c)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III. 四月二十九日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2)專業知識:
——機械專業學系的相關理論;
——工具器械設備的應用及維護;
——車輛維護和維修;
——空調系統及設備的維護和維修。
投考人在知識考核(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核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10.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消防總區長 梁振邦
正選委員:消防一等區長 區耀榮
鄺錦成學士
候補委員: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 張秀蘭
岑詠雪學士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根據衛生局代局長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葉志達、李德明和李少平醫生的內科總評核試(第68/92/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委員
主席:內科醫院主任醫生 António Maria Azedo Victal醫 生
正選委員:內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楚峰醫生
內科醫院主治醫生 吳浩醫生
候補委員: 內科醫院主治醫生 潘敏瑛醫生
內科醫院主治醫生 Maria Paula de Matos Pimenta Simões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五樓會議室
日期:二零零二年十月七、八及九日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根據衛生局代局長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李君溢醫生的麻醉科總評核試(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委員
主席:麻醉科醫院主治醫生 梁暉醫生
正選委員:麻醉科醫院主治醫生 林淑玲醫生
麻醉科醫院主治醫生 鄺建基醫生
候補委員:麻醉科醫院主治醫生 梁英華醫生
麻醉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紅冰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五樓會議室和麻醉科
日期: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二十六及二十七日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缺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大馬路926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蘇朝暉(副局長)
摘錄自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一次常務會議
鑑於有需要將決定權力分散,以確保更迅速地作出有關的工作決定;
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行使十二月六日第470/99/M號訓令核准並經第5/200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條第二款賦予的權力,決議在經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決議編號UMB 02/031/2001)並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副校長黃亞鈞教授授權書中附加以下一項授權:
e)核准經教務委員會的常設研究委員會通過的研究經費。
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至本決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均獲追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
校長:姚偉彬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行政總監:黎日隆
為填補旅遊學院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馮若華。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 陳美霞
正選委員:望廈賓館館長 王美清
候補委員: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
郵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郵務文員八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高級技術員 鄭秋明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婉冰
一等技術輔導員 李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