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8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5/2002

刊登日期:

2002.8.28

版數:

4205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助理審計長。
相關類別 :
  • 審計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經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b)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高展鵬學士為助理審計長,為期二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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