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授予的權限,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Manuel Joaquim das Neves 學士擔任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局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鑑於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2/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行政暨公職局一筆常設基金並指定其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基於該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之其中二名成員終止可使其成為成員之職務;
而有必要對組成該行政委員會的成員作出適當調整;
在行政暨公職局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的職權,並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1/1999號法律第七條及十一月三日第223/98/M號訓令第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第12/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行政暨公職局之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代處長Brígida Bento de Oliveira Machado,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科長楊潤貴,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