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新 聞 局

公 告

為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兩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遞交報名表格之限期為十日,只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法 務 局

名 單

法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首席翻譯第一職階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沒有任何及格的應考人。

一名應考人因缺席筆試而被淘汰。

兩名應考人因筆試分數低於五分而被淘汰。

一名應考人因口試分數低於五分而被淘汰。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局長 梁葆瑩

正選委員:法律翻譯廳廳長 沈偉強

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

法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一等文員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na Amante Gomes 8.29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首席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第一職階八缺,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考試及一般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開考通告第六款的規定,獲准口試的應考人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名 單

印務局為填補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蘇有文 7.4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禮亨

正選委員:處長 李偉農

候補委員:組長 李潔凝

———

印務局為填補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羅小敏 7.26
2. 陳錦榮 7.24
3. 何麗珊 7.23
4. 李楚民 6.0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李偉農

正選委員:科長 Eduardo Jorge da Silva Barroso

特級照相排版操作員 António de Sousa Reis Pacheco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的規定,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三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Isabel Cláudio Luís 7.96
2. Maria Helena Xavier 7.90
3. 程金萍 7.78

(經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候補委員: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處長 郭小麗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十三缺,經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亞美打利庇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一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有條件限制之准考人須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補交所欠缺之文件。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思豪

———

* 請查閱:第39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為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市政局人員編制內之有關職位,經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開考;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亞美打利庇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一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有關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貳缺(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一等文案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壹缺(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玖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叁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壹缺(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通 告

按照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會議所作的決議,並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的規定,以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建築學範疇)一缺 ,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開考,對象為民政總署員工。投考者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投考申請。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 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二等高級技術員(建築學範疇),均可投考。

二、二 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 由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工作評核;

c)履歷。

倘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該等文件。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遞交至民政總署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高級技術員須以自主及負責的方式擔任調查、研究、構思及使用科學技術或專門方法及程序的諮詢性職務,需要學士程度的專門及基本培訓。制定意見書和進行屬其專業範疇的研究,以便為決策提供依據;參加分析計劃或方案的會議;構思、撰寫和推行計劃的工作;根據研究和資料處理提出解決方法;以及監督或協調其他工作。

五、薪俸: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48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 譚偉文

正選委員: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候補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建築及設備部設計處一等高級技術員 Francisco António L. do Rosário Vizeu Pinheiro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文捷 7.64
2. Filipe Luís Chan 7.57
3. Isabel Pereira Loi 7.42
4. Rebeca Maria Ritchie 6.75
5. 楊鐵樑 6.0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委員:廳長 許燕華

處長 謝倩儀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鳳儀 8.18
2. Ulí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7.22
3. 吳燕天 6.5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委員:廳長 劉玉葉

處長 何燕梅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之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何綺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謝倩儀

委員:科長 José Poupinho Chan

首席高級技術員 Manuel J.V.F. da Costa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二年六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268,327.1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通 告

公開招標第1/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攝影物品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貳仟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半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2/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食物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半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3/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瓶裝飲用水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三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三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時正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4/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舒適、衛生和清潔用品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十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上午九時半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5/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辦公室用品及教學物料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半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6/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燃料、潤滑油及副產品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十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半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7/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建築材料、原料及電器材料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三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三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中午十二時正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公開招標第8/2002號

標的:

為二零零三年供應運輸材料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日期及時間:

開標: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正

遞交樣本: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半

確認選標結果: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三時正

開標、遞交樣本及確認選標結果之地點: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方式:可以銀行擔保或存款為之;

——銀行擔保應遵照載於公開招標章程附件二之格式;

——而存款之遞交,應註明收款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查閱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標書費用:澳門幣五十元正(包括招標章程、承投責任書、需要供應之物品表及有關的電腦磁碟)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揀選物品的準則:

價格、交貨期限、貨品質量、過去提供物品的紀錄、商譽、商業所在地等。

截標: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時正

遞交地點:財政局大樓八字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查詢電話:

5990580(伍小姐)或5990494(鄺小姐)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購物委員會主席 楊寶儀(財政局代局長)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十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鄧宏信 8.86
2. 莫苑梨 8.83
3. 李潤松 8.72
4. 趙不還 8.71
5. 蔡美莉 8.65
6. 鄺碧芳 8.62
7. 麥恆珍 8.62
8. 何樹榮 8.57
9. 黃鼎賢 8.53
10. 黃永生 8.47
11. 黃保德 8.02
12. 黃善文 7.94
13. 譚百強 7.9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局長 楊名就

委員:處長 Beatriz Isabel do Rosário

代廳長 劉煜源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領域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劉煜源 7.6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局長 楊名就

委員:廳長 譚振傑

廳長 程綺雲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馬崇光 8.23
2. 梁傑雄 7.5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廳長 麥長雯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華新

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慶強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勞工暨就業局現刊登二零零二年第二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的一般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六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Paulo Chung 7.488
2. 邱志輝 7.433
3. Manuel Lucas Batalha Ung 7.427
4. 李長豪 7.400
5. U Hong Hong aliás Emílio Botelho dos Santos 7.305
6. 李少傑 7.238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張鶴翹

正選委員:處長 林培源

候補委員:科長 Julieta Xavier de Sousa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對私人機構給予財政資助,工商業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二季度獲津貼的名單:

* 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結算及支付。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蘇添平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局將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以下空缺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有關開考之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二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通 告

第4/2002/DSFSM號公開競投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重型車輛及搶救車」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取得上述文件,需繳付影印費用。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59,000.00(澳門幣伍萬玖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現金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保安 部隊事務局。倘以現金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處。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三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任一項之規定。

3.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履歷;

d) 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投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人員,以及上述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根據同上《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遞交之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至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轄下行政管理廳人力資源處招聘科。

5. 工作性質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須具專業技能及從高等課程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之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地擔任研究及應用之職務。

6.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之表三第八級別內所載的350點。

7.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8.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知識:

I.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I. 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III.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a)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經修改的第85/89/M號法令;

b)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c)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IV. 四月二十九日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2) 專業知識:

——Cliente/Server與Web應用程式開發;

——以Delphi、Delphi/400、SQL、COBOL、JAVA與ASP編寫程式;

——伺服器IBM AS/400、COMPAQ Nonstop Himalaya與Windows 2000;

——資料庫DB/400、Nonstop SQL與MS SQL Server;

——網絡保安;

——LAN及WAN的網絡架設、管理及操作;

——內聯網及國際互聯網。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10.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顏穎

正選委員: 二等高級技術員 蔡永興

一等資訊技術員 楊鳳章

候補委員:海關副警司 江慧儀

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其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及六月二十五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三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屆滿。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 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任一項之規定。

3. 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 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 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 所要求的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c) 履歷;

d) 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之工作評核。

投考人如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人員,以及上述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根據同上《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印件連同上指應遞交之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至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轄下行政管理廳人力資源處招聘科。

5. 工作性質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須具從學歷及專業資格中理論及實踐性之技術知識,以便以對方法及程序之認識或配合為基礎,擔任既定指令中之技術應用執行性職務。

6.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之表三第七級別內所載的260點。

7.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8.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知識:

I.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I. 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III.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a) 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經修改的第85/89/M號法令;

b)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c)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IV. 四月二十九日第9/2002號行政法規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2) 專業知識:

-伺服器IBM AS/400及Windows 2000;

-資料庫DB/400及MS SQL Server;

-網絡保安;

-LAN及WAN的網絡架設、管理及操作;

-內聯網及國際互聯網;

-Client/Server及Web資訊系統之開發;

-以Delphi、SQL、COBOL、JAVA及ASP編寫程序。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10.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鄺志強

正選委員:首席資訊技術員 敖國廉

二等文案 黃健

候補委員:二等技術員 蕭結德

一等技術輔導員 Diana da Luz Vicente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文 化 局

通 告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為填補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九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評核名單之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李家慧…”

應改為:“…李嘉慧…”。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旅 遊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財政贊助的批示,旅遊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二季度之財政贊助表: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局長 安棟樑


旅 遊 學 院

名 單

為填補旅遊學院人員編制內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1. 李潔荷;
2. 聶幗瓔;
3. 黃炎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院長 甄美娟

第一委員: 技術暨學術輔助部代處長 朱振榮

第二委員(候補委員):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 Diamantina do R. Sá Coimbra

———

為填補旅遊學院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1. 朱振榮;
2. 甄美娟;
3. 林英傑。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院長 黃竹君

第一委員:行政暨財政輔助部科長 馮若華

第二委員(候補委員):望廈迎賓館館長 王美清


文 化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二季度獲資助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文化基金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何麗鑽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作出的批示,現就向第四十九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提供服務作公開競投,澳門特別行政區擬判給:

為第四十九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購買金屬防撞欄與有關物料配件。

有關招標計劃和投承規則存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詢,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應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遞交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提交標書時,應同時繳交$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的臨時保證金。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進行。

臨時保證金和確定保證金的存款可透過大西洋銀行,以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之收入的方式繳交、或直接往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之旅遊基金繳交或以銀行擔保方式繳交。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宣佈,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頒佈之批示,現就“第四十九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傳媒顧問服務”作公眾諮詢,澳門特別行政區擬作出有關之批給。

“第四十九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傳媒顧問服務”之競投總價格不得超過$650,000.00(澳門幣六十五萬元)。

有關之諮詢計劃和投承規則存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詢。

諮詢計劃書應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一時前遞交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舉行。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大炮台接駁通道”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炮兵巷。

4. 承攬工程目的:興建一座有蓋通道以連接大炮台與望德堂區。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最長工期:本工程之工期不可超過十個月。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約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520.00(澳門幣伍佰貳拾元整)。

時間:辦公時間內。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40%;

——材料:30%;

——施工計劃:10%;

——合理工期:10%;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10%。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旅遊學院新校舍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位於望廈炮台斜坡。

3.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座新的旅遊學院教學大樓。

4. 最長施工期:十個月。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1,000,000.00(澳門幣壹佰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770.00(澳門幣柒佰柒拾元整)。

時間:辦公時間內。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合理工期10%;

——施工計劃5%;

——材料2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澳門運動場之停車場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位於氹仔澳門運動場與奧林匹克游泳池接壤的一幅土地。

3.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座六層高之停車場。

4. 最長施工期:八個月。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1,500,000.00(澳門幣壹佰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2,380.00(澳門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整)。

時間:辦公時間內。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45%;

——合理工期15%;

——施工計劃15% ;

——材料1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 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有關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公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名 單

為執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環境委員會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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