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協助旅客協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vinte e oito de Junho de dois mil e dois,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quatro barra dois mil e dois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協助旅客協會”, do teor seguinte: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協助旅客協會”。

第二條——本會定址黑沙環馬場海邊馬路39號,祐添大廈第二期13樓M座。在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及設立分區辦事處。

第三條—— 本會為旅客遇到困難時,加以支援。協助解決糾紛和需求,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是進出本澳的旅客,經會員介紹及經會議批准,才成為正式會員。

第五條—— 會員有選擇和被選舉權,可享用本會的文娛設施和服務。

第六條—— 會員有遵守章程和決議,繳交會費和互相幫助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組成有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八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研究討論決定會務的計劃方針,選出大會會長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

第九條—— 本會創會會長得策劃重要會務工作,出席各類會議,享有表決權,沒有任期限制。

第十條—— 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和秘書一人。

第十一條——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理事4至12人。其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策和日常具體會務。

第十二條——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監事三人,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和財政收支。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章

會議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每年最少舉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特別事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每次會員大會如法定人數不足,則于超過通知書上指定時間三十分鐘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少,會員大會均得開會。

第十五條——理事會議,監事會議每月召開一次。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理事會議、監事會議分別由會員大會會長、理事長、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須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五章

經費

第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于會員會費或熱心人士贊助,若有不足或特別需要用款時,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六章

副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之修改權屬于會員大會。

Está conforme.

Primeir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Primeira-Ajudante, 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台灣商貿總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vinte e oito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seis barra dois mil e dois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澳門台灣商貿總會”, do teor seguinte:

第一條

名稱及會址

本會名稱為“澳門台灣商貿總會”,葡文為“Associação de Comércio e Negócio de Taiwan em Macau”。為一非牟利團體。會址設於澳門營地大街68號A世界大廈 l樓A,可在認為適時或有需要時遷至本澳其他地方。

第二條

期限

從成立日起,本會成為無限期存續之團體。

第三條

宗旨

一)本會宗旨為推動及促進,台灣與澳門兩地之商貿合作及發展。

二)協助來澳投資之台商。

第四條

會員

一)任何人如同意本會之宗旨,並承諾履行本章程及會內領導部門的決議,經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二)凡推行會務並為本會作出重大貢獻者,會員大會可授與“名譽會員”會籍。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之權利:

a)有選舉和被選舉擔任會內各部門職位之權利;

b)參加會員大會,討論會務,提出建議及對各事項投票;

c)推薦新會員入會;

d)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

e)口頭或書面諮詢會務資料。

二)會員之義務:

a)隨時遵守本章程及本會各部門之合法決議;

b)熱心執行本會指派之任務;

c)促進本會與其他機構之間的交往。

第六條

會員退會

一)會員可書面通知理事會退出會籍。

二)在遞交上述退會通知書時,會員應將會員證一併交回。

第七條

開除會籍

一)會員不履行本身義務或違反本章程,作出損害本會名譽或妨礙落實本會宗旨之行為,理事會可開除其會籍。

二)對有關決議,被開除之會員有權於下次會員大會召開前30天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上訴,於上訴期間內決議將暫停執行。

三)經會員大會通過之開除決議為最後決議。

第八條

賠償

不論自願退會或被開除會籍之會員,均無權要求任何賠償金或獲得屬於本會財產之資產或任何基金。

第九條

經費

本會收入來自會費,入會費,津貼,贈與及其他額外收入。

第十條

組織架構

本會組織架構:

a)會員大會;

b)理事會;

c)監事會。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由全體享有全權之會員組成。

二)會員大會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及副秘書長二人組成。

三)會員大會由主席負責召開,若主席缺席時,則由其中一名副主席代為召開。

四)召開會議必須在距離開會日期前不少於15天時間內以掛號信或簽收方式通知各會員,召開會議通知書須列明會議地點、日期、時間及會議議程。

五)會員大會平常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特別會議可由理事會、監事會或五分三之全體會員提議召開。

六)會員大會會議要有至少半數會員出席才可舉行,若不足規定人數,會員大會押後半小時舉行。

七)除其他法定職責外,會員大會有權:

a) 討論、表決及核准修改本會章程;

b) 以不記名投票選出本會之領導成員;

c) 決議將“名譽會員”之名銜頒予對本會作出傑出貢獻之人士;

d) 對聘請“顧問”之提議作出決定;

e) 審核及批准由理事會提交並附有監事會意見之“資產負債表”、“年度會務報告”及“帳目報告”。

八)大會決議以出席會員之過半多數票通過。若涉及本章程修改或解散本會之提議,則需由出席會員之四分三決議通過。

第十二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由在會員大會中選出之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長一人,司庫一人及理事五人組成。

二)如理事會任何一名成員因長期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由其餘理事共同挑選會員一人填補空缺。

三) 理事會最少每月在會址內舉行會議一次,會議之日期及時間由選舉後產生之理事會成員設定。

四)理事會之特別會議由理事長召開。

五) 理事會職權為:

a) 進行各類必須及適當之工作以推動本會之宗旨;

b) 於法庭內外擔當本會之代表;

c)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d) 管理本會之財物;

e) 領導及組織本會之活動;

f) 對入會申請及開除會員會籍等事項進行表決。

六)理事會可選出理事三人組成常務理事主持日常工作,聯合簽署支票,及行使其他有約束性之權限。

第十三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及監事三人組成。

二) 監事會通常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

三)監事長或理事會任何一位可要求召開監事會特別會議。

四)監事會之決議以多數票通過。

第十四條

任期

本會各機構之成員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過渡性規定

本會於舉行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本會各機構之成員前,本會之管理工作由創會會員負責。

Está conforme.

Primeir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Primeira-Ajudante, 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客家崇正總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vinte e oito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cinco barra dois mil e dois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澳門客家崇正總會", do teor seguinte:

章 程

第一條

名稱及會址

本會名稱為“澳門客家崇正總會”,葡文為“Associação Hac Ka Song Cheng de Macau”。為一非牟利團體。會址設於澳門營地大街68號A世界大廈1樓A,可在認為適時或有需要時遷至本澳其他地方。

第二條

期限

從成立日起,本會成為無限期存續之團體。

第三條

宗旨

團結居於澳門之客家人士,通過舉辦各項活動,增進會員間之交流及聯繫。維護會員之合法權益。

第四條

會員

一)任何人如同意本會之宗旨,並承諾履行本章程及會內領導部門的決議,經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二)凡推行會務並為本會作出重大貢獻者,會員大會可授與“名譽會員”會籍。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之權利:

a) 有選舉和被選舉擔任會內各部門職位之權利;

b) 參加會員大會,討論會務,提出建議及對各事項投票;

c)推薦新會員入會;

d)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

e)口頭或書面諮詢會務資料。

二)會員之義務:

a)隨時遵守本章程及本會各部門之 合法決議;

b)熱心執行本會指派之任務;

c)促進本會與其他機構之間的交 往。

第六條

會員退會

一)會員可書面通知理事會退出會籍。

二)在遞交上述退會通知書時,會員應將會員證一併交回。

第七條

開除會籍

一)會員不履行本身義務或違反本章程,作出損害本會名譽或妨礙落實本會宗旨之行為,理事會可開除其會籍。

二)對有關決議,被開除之會員有權於下次會員大會召開前30天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上訴,於上訴期間內決議將暫停執行。

三)經會員大會通過之開除決議為最後決議。

第八條

賠償

不論自願退會或被開除會籍之會員,均無權要求任何賠償金或獲得屬於本會財產之資產或任何基金。

第九條

經費

本會收入來自會費,入會費,津貼,贈與及其他額外收入。

第十條

組織架構

本會組織架構:

a)會員大會;

b)理事會;

c)監事會。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由全體享有全權之會員組成。

二)會員大會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及副秘書長二人組成。

三)會員大會由主席負責召開,若主席缺席時,則由其中一名副主席代為召開。

四)召開會議必須在距離開會日期前不少於15天時間內以掛號信或簽收方式通知各會員,召開會議通知書須列明會議地點、日期、時間及會議議程。

五)會員大會平常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特別會議可由理事會、監事會或五分三之全體會員提議召開。

六)會員大會會議要有至少半數會員出席才可舉行,若不足規定人數,會員大會押後半小時舉行。

七)除其他法定職責外,會員大會有權:

a)討論、表決及核准修改本會章 程;

b)以不記名投票選出本會之領導成員;

c)決議將“名譽會員”之名銜頒予 對本會作出傑出貢獻之人士;

d)對聘請“顧問”之提議作出決 定;

e) 審核及批准由理事會提交並附有監事會意見之“資產負債表”、“年度會務報告”及“帳目報告”。

八)大會決議以出席會員之過半多數票通過。若涉及本章程修改或解散本會之提議,則需由出席會員之四分三決議通過。

第十二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由在會員大會中選出之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長一人,司庫一人及理事五人組成。

二)如理事會任何一名成員因長期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由其餘理事共同挑選會員一人填補空缺。

三)理事會最少每月在會址內舉行會議一次,會議之日期及時間由選舉後產生之理事會成員設定。

四)理事會之特別會議由理事長召開。

五)理事會職權為:

a)進行各類必須及適當之工作以推 動本會之宗旨;

b)於法庭內外擔當本會之代表;

c)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d)管理本會之財物;

e)領導及組織本會之活動;

f) 對入會申請及開除會員會籍等事項進行表決。

六)理事會可選出理事三人組成常務理事主持日常工作,聯合簽署支票,及行使其他有約束性之權限。

第十三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及監事三人組成。

二)監事會通常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

三)監事長或理事會任何一位可要求召開監事會特別會議。

四)監事會之決議以多數票通過。

第十四條

任期

本會各機構之成員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過渡性規定

本會於舉行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本會各機構之成員前,本會之管理工作由創會會員負責。

Está conforme.

Primeir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Primeira-Ajudante, 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Seong Ká Môk Ngai de Macau"

中文為 "Ou Mun Seong Ká Môk Ngai Kong Vui"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章程之修改文本已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存檔於本署之1/2002/ASS檔案組內,編號為43號,並登記於第3號“獨立文書及其他文件之登記簿冊”內,編號為267號,有關修改之條文內容如下:

Associação Seong Ká Môk Ngai de Macau

章 程

第一章

會名及會址

第一條 —— 本會定名為澳門上架木 藝工會。簡稱「木藝工會」。

葡文名為 Associação Seong Ká Môk Ngai de Macau。

英文名為 Macao Carpentry Trade Union。

第二條 —— 本會會址設在庇山耶街 39-41號(上架行會館內)。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條 —— 本會是澳門木藝工人的群眾性組織,以團結木藝工人爭取和維護工人合理權益,促進工人愛國團結,關心社會,參與社會事務,舉辦文教,福利,體育,康樂事業作為宗旨。

第三章

會員

第四條 —— 凡本澳(包括路環,氹仔)從事木藝行業工人,願意遵守本會會章均可申請參加本會。

第五條 —— 申請入會手續,必須有本會會員一人或友會介紹,填寫申請表交一吋正面半身照片三張,身份証副本一張。經理事會批准辦理入會手續,發給會員証,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 會員之權利:

1.選舉權與被選權;

2.對會務有建議和批評之權;

3.有享受本會舉辦之文教、福利、體育、康樂之權;

4.會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並有十年會齡以上之會員,可以免交會費,但帛金費仍須要繳交。(若年齡已滿六十歲,但會齡未足十年之會員,必須要繳交足十年會費,才可享受父老資格)。

第七條 —— 會員之義務:

1.遵守會章,支持本會舉辦各項活動,介紹工友入會。

2.按期繳交會費、帛金費。

第八條 —— 會員如欠交會費一年以上者,依會章停止其享受本會一切權利。(包括本會福利條例所列之福利在內)

第九條 —— 保留會籍,會員離澳,必須交清離澳前應交之會費,帛金費,向本會申報離澳手續。如返澳時,應繼續繳交會費,帛金費,其會員權利仍屬有效。

第五章

組織

第十條 —— 本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其職權:

(一)審議及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審議財務報告。

(三)制定會務方針。

(四)修改會章。

第十一條 —— 理事會是本會執行機構,理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會由十九人或以上須為單數組成。由會員大會按該會之會員人數按百分比選出若干人為理事。理事會互選常務理事若干人,由常務理事以不記名方式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或以上,財政一名。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理事會在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負責及主持日常會務工作。

第十二條—— 監事會是本會監察機構,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監事會由七人或以上(必須為單數)組成。由會員大會按實際需要選出人員參與。監事會設立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正副監事長在監事會中以不記名方式選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工作及提供意見。

第十三條 —— 理事會的具體分工。理事會分設總務,財務,組織,文教,福利,康樂,青委等部門負責處理會務工作,如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門,以推動會務發展。

第十四條 —— 理事會、監事會聯席舉行理監事會議,便於處理會務。

第十五條 —— 會務顧問:本會為發展會務需要,可由理事會提名議定,邀請會務顧問,協助會務指導工作。

第六章

內部規章

第十六條 —— 本會設內部規章,訂定各級領導架構的具體產生辦法,規範轄下各部份組織行政管理及財務運作細則,會員紀律,會員大會選舉等事項,有關條文由理事會制定。

第七章

經費

第十七條 —— 本會經費來源於基金、會費或其他收入。

第十八條 —— 本章程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本會第五十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修改通過。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得由會員大會修改之。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atro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收藏家協會

英文為“Macau Collector Association”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之章程已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存檔於本署之1/2002/ASS檔案組內,編號為44號,並登記於第3號“獨立文書及其他文件之登記簿冊”內,編號為268號,有關條文內容如下:

澳門收藏家協會

Macau Collector Association

本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定名為“澳門收藏家協會”。

英文名稱定名為“Macau Collector Association”。

本會會址:澳門南灣街763號聯邦大廈十五樓A座。

第二條——澳門歷來是東西方文化藝術的交匯點,本會通過收藏研究各項文化藝術活動展覽(包括書畫、篆刻、陶瓷、奇石、盤景等)以達致互相推廣和交流收藏經驗。從而達至藝術上的提高及收藏界的團結和友誼。本組織是不牟利機構。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凡對各文化藝術愛好者、研究或收藏人士,不論國籍、年齡、性別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四條——入會者須填寫一份入會申請表,繳交一吋半身相片兩張,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正式會員。

第五條——會員之權益與義務:

1. 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享受本會所辦之福利、康樂事業之權利。

3. 有遵守本會會章及決議之義務,並積極維護本會對外的聲譽,不做有損本會的行為。

第三章

組織

第六條——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如下:

1. 制定修改會章。

2. 選舉大會、會長及理事。

3. 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工作計劃。

4. 審查及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5. 會長及副會長

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方式選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會長負責對外代表本會推動本會宗旨,加強對外的友誼與交流,對內領導理事會進行會務、副會長協助會長推廣各項會務,理事長作理事會召集人。

6. 理事會

理事會成員須單數,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方式選出七名至十一名之會員代表大會成員組成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負責本會的行政管理會務執行及工作開展。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常務理事若干人。

7. 監事會

監事會成員須單數,由會員代表大會以投票方式選出三至五名之會員代表大會成員組成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負責監察理事會工作。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

第七條——理事會協助會長執行各項會務工作,設下列各部:

1. 秘書;

2. 總務部;

3. 財務部;

4. 會計部;

5. 書畫研究部;

6. 陶瓷盤景研究部;

7. 交流聯絡部;

8. 康樂部。

第八條——本會之組織(包括會長、理事及各部領導任期二年),任職期內有嚴重失職或有重大損害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開會決議(理事會超半數)則有權暫停其職務,另選適合者接任,會員大會須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方得通過決議。本簡章之修改權屬會員大會。

第九條——本會為推進會務、增加聲譽,因此本會將聘請有名望之社會賢達收藏家、專家出任我會之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及書畫藝術顧問等。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永遠會員一次過繳納基金及會費澳門幣300元,會員入會繳納入會基金澳門幣100元,每年繳納會費澳門幣30元。

第十一條——本會各項經費由會員基金費或捐獻,贊助撥充全部收支帳目由理事會審核,每年向會員公佈。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atro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世界福音動員會(澳門)

葡文為“Operação Mobilização (Macau)”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章程之修改文本已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存檔於本署之1/2002/ASS檔案組內,編號為45號,並登記於第3號“獨立文書及其他文件之登記簿冊”內,編號為269號,有關修改之條文內容如下:

世界福音動員會(澳門)章程

名稱及會址

第一條

(名稱)

本機構稱為「世界福音動員會(澳門)」,葡文稱為“Operation Mobilisation (Macau)”,英文稱為「Operation Mobilisation (Macau)」,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會址)

本機構位於澳門提督馬路113號華寶商業中心7樓H座,理事會得以決議,更改會址。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atro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亞太區醫學美學與美容協會

Associação de Estéticas e Cosmetologia Medicinal da Ásia-Pacífico

Asia-Pacific Medical Aesthetics & Cosmetology Association

為公布之目的,茲證明上述名稱社團之名稱及章程修改文本自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存放於本署之“二零零二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內第一卷第十四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depositado neste Cartório, um exemplar da alteração da denominação e do estatuto da associação, desde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sob o número catorze do maço número um de documentos de depósito de associações e fundações do ano dois mil e dois, o qual consta da redacção em anexo:

亞太區醫學美學與美容協會

Associação de Estética e Cosmetologia Medicinal da Ásia-Pacífico

Asia-Pacific Medical Aesthetics & Cosmetology Association

會名、會徽及全部組織章程修改如下

國際醫學美學美容協會

Associação das Estéticas Medicinais e Cosmetologia Internacional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edical Aesthetics & Cosmetology

組織章程

第一章

會名、會址、宗旨

第一條——會名:

中文名為:國際醫學美學美容協會。

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das Estéticas Medicinais e Cosmetologia Internacional (A.E.M.C.I.)。

英文名為: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edical Aesthetics & Cosmetology (I.A.M.A.C.)。

第二條——會址:澳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93號粵發大廈一樓E座(Av. General Castelo Branco n.o 93, Edif, Yuet Fa Moradia“E-1”do 1.o andar, Macau)。

第三條——宗旨:

(1)團結與聯絡世界各國和各地區,從事醫學美學美容、專業美容的專業人士,共同研究和交流本專業的科學理論技術知識,提高專業水平,促進其事業發展;

(2)舉辦及參與世界各國和各地區,醫學美容、專業美容學術與技術交流及培訓活動;

(3)為會員提供最新醫學美容、專業美容科學理論與先進科技、設備、訊息及發展動態;

(4)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應和建議本專業的有關問題;

(5)本會為非牟利科學專業學術團體。

第二章

會員資格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會員資格:

(1)世界各國和各地區,從事醫學美學美容、專業美容專業人士,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醫學美容、專業美容團體培訓,對本專業有研究者;

(2)曾在國家級醫學美容、美容科學雜誌發表過有關論文者;

(3)與醫學美容、專業美容科學理論技術和有關設備、產品、研究、發明的科技專家及技術人員;

(4)具備以上條件持有所在國家或地區政府有效護照及身份証明、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醫學美容、專業美容團體或本會理事介紹,可申請入會,經常務理事會批准方可成為會員。

第二條——申請者被批准成為會員,須繳納入會基金及會員費。(具體事項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三條——會員權利與職責:

(1)可參加會員大會,討論其事項與投票選舉或被選任本會職務;

(2)可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和享有福利;

(3)應遵守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和法規,不得以本會名義參加未經當地政府批准的非法活動;

(4)未經本會批准及書面授權,不得以本會名義舉辦和參加任何活動及推薦產品、設備等;

(5)退會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經常務理事會批准。自願退會或被開除會籍的會員,須繳清所欠本會的款項並退回會員證、徽章、選任證書。

第四條——會員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與理事會之決議案;

(2)依期繳納會員費,盡力設法提高本會聲譽及推進會務;

(3)對本會刊物提供最新理論、技術、稿源、設備、產品、信息、及推薦廣告的義務。

第五條——會員若犯下列情況者,將被革除會籍:

(1)欠繳會員費超過六個月者;

(2)有任何行為足以損害本會聲譽與信用及利益者。

第三章

領導部門

第一條——本會會務分別由下列組織負責執行:

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每一個組織成員均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三年,連選可連任。以上各組織領導成員其職務任期屆滿後,必須直至新一屆各組織成員產生為止。

第二條——選舉方法為不記名投票,以票數最多者入選。

第三條——會員大會普通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會員選舉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須由會員大會會長或由理事會主席召集。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會員出於正當目的,可以要求召開會員大會。(方式:按澳門民事法規定)

會員大會

第四條——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設會長一人、副會長和秘書若干人由總人數單數組成。

第五條——會員大會權利與職責:

(1)由會長負責召集與主持會員大會會議;

(2)負責選舉各組織領導成員;

(3)討論與通過理事會每年工作報告及財政報告。

理事會

第六條——理事會設主席(理事長)一人、副主席(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及理事若干人由總人數單數組成。理事會設秘書處、財務部、聯絡部、學術部、科技部、教育部、資訊部、公關部等部門,各部負責人由理事會互選產生。

第七條——理事會權利與職責:

(1)由理事會主席負責召集與主持理事會會議,根據會務發展需要可由理事會主席隨時召開有關會議;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執行常務理事會決議;

(4)討論安排每年會務活動;

(5)每年應作一次的會務活動總結報告,包括收支賬目。

第八條——常務理事會組成與權利:

(1)常務理事會由若干人總人數單數組成;

(2)由理事會主席(理事長)領導及負責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會議;

(3)修訂入會基金及會員費;

(4)決定新會員入會事宜及革除會員會籍;

(5)處理與決議本會和附屬機構行政工作及重要事項;

(6)管理和決定本會及附屬機構資產和資金運用;

(7)聘任對本專業及本會事業支持和貢獻的各界人士,擔任榮譽、名譽會長、顧問等職務。

(8)有關決議以多數票通過。

監事會

第九條——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人由總人數單數組成。

第十條——監事會權利與職責:

(1)由監事長負責召集與主持監事會會議;

(2)監察理事會行政活動;

(3)查閱帳目及財政收支狀況。

第四章

經費

第一條——經費來源:由本會成員和社會各界熱心人士、企業及有關機構捐助。

第二條——本會收益作為日常辦公經費和會務活動基金。

第五章

附屬機構

第一條——附屬機構設內部組織章程,由常務理事會制定。

第二條——根據社會及本會發展需要,可成立分會及附屬機構:學校、雜誌與出版社、醫學美容、整形美容、皮膚美容、激光美容、科技、研究、培訓、訊息及開發中心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本會組織章程解釋權屬於常務理事會;組織章程由澳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刊登於政府公報之日起即生效,組織章程未完善之處以澳門民事法規定執行。

第二條——會員大會會長或理事會主席代表本會可向有關機構、銀行、團體等辦理有關手續及簽署文件等,所有文件須由會長或主席簽名及蓋本會公章有效。

第三條——擔任本會名譽職務人士及本會理監事成員、會員,有關團體、企業、機構等,無論任何原因,向本會辭職或被開除會籍的會員,與本會解除合作關係的有關團體、企業、機構等,無權向本會索回以前所捐款項和繳交各項費用,更不得以任何藉口索分本會公款。

第四條——附圖為本會會徽。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於氹仔

助理員 (簽名見原名)

Cartório Notarial das Ilhas, Taipa, aos três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O Ajudante,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lube de Desportos Motorizados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escritura de alteraçã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outorgada a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lavrada a folhas cinco e seguintes do livro número cinquenta e três deste Cartório, foram parcialmente alterados 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que passam a ter a redacção em anexo:

第一條

(名稱,存續及會址)

(一)(保留)。

(二)(保留)。

(三)社團會址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石排灣路環小型賽車場。

第二條

(宗旨)

社團宗旨為:

(a)(保留);

(b)(保留);

(c)(保留);

(d)(保留);

(e)(保留);

(f)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體育發展局推動澳門運動之宗旨,本會每年需定期舉辦或參與各類型有關之賽事;

(g)(保留)。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為:

(a)(保留);

(b)(保留);

(c)(保留);

(d)以口頭或通過書面要求提供有關社團活動及每年必須於合適日期舉行會員大會,檢查有關之管理帳目;

(e)(保留);

(f)(保留);

(g)(保留);

(h)(保留);

(i)(保留)。

(二)會員的義務為:

(a)(保留);

(b)(保留);

(c)(保留);

(d)(保留)。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的召開)

(一)會員大會通常在每年三月最後一天前聚集舉行會議,但如經主席團主席或其代任人召集,又或經理事會、監事會、裁判委員會或三分之二會員請求召集,得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在召開會議的通知書內指定會議日期,通知書將最少提前八天按法例通知各會員。

(二)(保留)。

(三)(保留)。

第十五條

(理事會的組成)

(一)理事會由七名成員組成,成員中一人為主席,一人為副主席,五人為委員。

(二)(保留)。

(三)(保留)。

(四)(保留)。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

(一)理事會定期在會址內聚集舉行會議。

(二)(保留)。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會議)

(一)監事會通常每年定期舉行會議。

(二)(保留)。

(三)(保留)。

私人公證員 Zhao Lu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um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O Notário, Zhao Lu.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nto do Bom Pastor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escritura de rectificação de vinte e oito de Junho de dois mil e dois, lavrada a folhas treze e seguintes do livro de notas para escrituras diversas dezassete-A deste Cartório, foram alterados os artigos terceiro, sexto, décimo quarto e décimo oitavo do pacto social, da sociedade em epígrafe, os quais passam a ter a redacção em anexo:

第三條——本會宗旨:

a) 為着對社會作出貢獻而向在處於困境危難的婦女及其孩子們提供服務,使她們可以找到一個安全、受到照顧及取得正常的社交、心理輔導、正面的道德觀、教育及/或者經濟援助以解決她們的困難讓她們重踏社會的服務;

b) 提供有關婦女在處於困境時的居住問題及其他有需要之服務;

c) 採用各種方法使提升婦女之尊嚴;及

d) 藉着與其他本地或國際的團體或組織之合作而改善處於困境或被社會排斥的婦女時所應得的福利。

第六條——會員義務:

a) 遵守會章、執行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及

b)努力達成本會宗旨和樹立本會聲譽。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權:

a) 根據會員大會的方針,領導、管理和主持本會活動;

b) 招收會員;

c) 制作年度報告書和有關帳目;

d) 委任本會代表;及

e) 施行任何權限,該權限在法律及本章程內並無授予會內其它機構的。

第十八條——所有以任何形式賦予或有權獲得的收益,特別是資助和捐獻,均構成本會的收入。

私人公證員 António José Dias Azedo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três de Julho de dois mil e dois. - O Notário, António José Dias Azedo.


澳 門 賽 馬 有 限 公 司

撮要

董事局呈交予股東大會年報及經審核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賬目。有關賬目經於本年三月二十一日股東大會通過。

主要業務:

本公司主要業務為按照一九八七年十月九日與澳門政府簽訂專營賽馬及賽馬車合約及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修訂之規定舉辦傳統式賽馬及賽馬車活動。

年內本公司竭力改善營運之財政及收益,並取得少許成效,但本公司之營運狀況仍受到外圍因素影響,尤其在香港可進行之推廣活動。

財務狀況: 澳門元
(甲)本期盈利 $55,956,586
   累積虧損 $(2,833,864,433)
   轉入下年度 $(2,777,907,847)
(乙)股本 $3,000,000,000
   累積虧損 $(2,777,907,847)
   股東權益 $222,092,153
(丙)資產總額 $879,253,065
   負債總額 $657,160,912

澳門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董事局主席
何鴻燊

(中譯本)

監 察 委 員 會 報 告

致各股東:

遵照澳門賽馬有限公司組織章程規定,監察委員會已綜合各成員之意見,提交二零零一年度管理經營下之報告、結算及賬目,現在由董事局向各股東呈交。

本會確定所述會計賬目一切屬實,並依據本公司之檔案及會計票據結算。

在一切運作正常下,本會建議:

1. 接受提交之報告、結算及賬目;及

2. 對董事局在二零零一年之英明領導下,投支持及感謝之一票。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

監察委員會: 鍾建邦
馬健華
汪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