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八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的有限制晉升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得分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馮美蓮 7.08
2. 馮智銳 6.55
3. 余家慶 5.17
4. 馮錦雄 5.1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最後評核成績低於五分而不被錄取的應考人:四名。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委員:巢樹森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印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印務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印務局人員編制內之空缺,通告張貼在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填補之空缺如下:

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操作員三缺。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耀昌謝 7.40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錦燕

正選委員:Daniel Alberto dos Remédios César

黃志雄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及五款之規定,為填補本局翻譯人員組別首席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將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及五款之規定,為填補本局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首席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將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及五款之規定,為填補本局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首席資訊督導員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將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及五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特級督察第一職階四缺,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有限制的開考,報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政府大廈三樓勞工暨就業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Raimundo Vizeu Bento

委員:處長 蘇有衡

二等高級技術員 吳惠嫻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的一般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 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梁錫根 8.41
2. 張鶴翹 8.17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梁文潤

正選委員:處長 林培源

處長 陳玉雪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已故土地工務運輸局科長Miguel José Souza遺孀 Cheng Pao Ngoot Souza、兒子Ariel Alberto Souza及女兒Adelia Elsa Souza 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零二年第一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微中市場發展顧問有限公司 印刷品資助。 17.01.2002 34,950.00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 資助參加“二零零一深圳國際住宅產業及科技成果交易博覽會”。 22.01.2002 5,830.50
澳門經濟法律學會 資助舉辦研究會。 21.03.2002 3,500.00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代主席 張國華


汽 車 及 航 海 保 障 基 金

二零零一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目 錄

1. 性質及宗旨

2. 二零零一年度開展的活動

3. 管理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3.2. 損益表分析

3.3. 預算執行情況

3.4. 損益運用建議

4. 二零零一年度帳目的闡釋

5. 監察委員會意見書

二零零一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1. 性質及宗旨

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訂立了汽車保障基金的制度,規定在下列情況下,汽車保障基金有權限對受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約束的車輛造成事故而引致死亡或身體侵害,作損害賠償:

a)不知悉責任人或責任人不受有效或產生效力的保險保 障;

b)保險人被宣告破產。

根據訂定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十二月十三日第104/99/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本基金改稱為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葡文縮寫FGAM),其範圍現已擴大至由遊艇造成的上述類似情況。

2. 二零零一年度開展的活動

考慮到本基金的性質,同時基於一九九五年對其制度方面採取的一系列必要的行政措施,本基金為一個擁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法人。在二零零一年,本基金的工作主要是為行使求償權而進行司法訴訟,接收災禍通知,以及與被委派的律師對有關情況直接進行管理。

行政管理委員會共召開了二十三次會議,而諮詢委員會則召開了四次會議;每月帳目均呈交監察委員會,並按照自治實體財政制度的規定,每季度均將已收收入及實際支出的帳目表寄往財政局。

此外,本基金亦遵照審計署二月二十二日第2/2001號批示的要求,編制二零零零年的帳目並寄交予審計署。

3. 管理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單位:澳門幣千元)

截至二零零一年年底,本基金的資產負債表情況可概括如下:

•本基金總資產增至澳門幣約三千三百二十萬元,較去年年底的資產額增加了澳門幣約三百一十萬元(即增幅達百分之十點五),基本上可從投放於定期存款項目的情況反映出來,其增長率與總資產的增長相若;

•在負債方面,僅由賠償準備金組成,較去年增加澳門幣二萬五千元(即增幅達100%),這主要是由於本基金涉及的司法訴訟程序所引致的責任。

•結餘情況方面,二零零一年度的淨盈餘減少了15.1%,而總儲備則增加14.1%,即去年全年淨盈餘總額全數撥入的款項。

3.2. 損益表分析

(單位:澳門幣千元)

上表的數據顯示:

•在收益方面,相對二零零零年錄得負增長(-34.5%),這基本上是由於在二零零一年利率持續下調,致使“存款利息”的項目出現28.6%的減幅,此外,亦由於“保費從價收入”的項目出現負增長,減少了澳門幣九萬五千九百元(-4.4%);

•至於成本方面,賠償準備金及賠款大幅減少(-97.8%),而第三者供給及服務的負擔亦有所減少(-19.3%),包括強制廣告(-3.2%)、專門工作(+3.9%)、秘書長酬勞(0.0%)、司法爭訟及公證(-43.3%)及銀行開支及費用(-100.0%);

•綜上所述,二零零一年度錄得的剩盈餘(利潤)比二零零零年的低15.1%,即約澳門幣三百一十萬元。

3.3.預算執行情況

(單位:澳門幣千元)

鑒於存款利率持續下調,因此有必要作出一項追加預算,該預算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經第29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利用追加預算的機會對某些出現差額的項目作出數額調整,具體數字如下:

收益

百分比
-保費從價收入 (4.4)
-存款利息 (43.1)
-總計(1) (23.1)

成本

-賠償準備金 (53.8)
-第三者供給及服務 (62.0)
-銀行開支及費用 (80.0)
-總計(2) (56.2)
淨盈餘
(1)-(2) (3) (16.5)

經考慮本基金初始預算的調整後金額,差額已減至最低。

3.4. 損益運用建議

考慮到本基金這一機構的性質,行政管理委員會建議將二零零一年度的淨盈餘澳門幣三百一十四萬一千九百二十三元三角一分,全數撥入總儲備帳目中,使儲備額達至澳門幣三千三百一十七萬零五百一十七元六角。

澳門,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委員:何兆基

委員:盧文輝

4. 二零零一年度有關帳目的闡釋

a)簡介

根據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領域中,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為一個擁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法人,其範圍現已擴大至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十二月十三日第104/99/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一款)。

b)會計帳目說明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所採用的會計制度,按照經二月二十三日第26/SAEF/95號批示核准的專有帳目計劃進行,具體說明如下:

.保費從價收入

作為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的資金(上述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一款a項),相當於上一年完成的汽車保險直接保費中在進行取消及廢除後所餘淨額的2.5%(由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8/94/M號訓令訂定),而遊艇保險直接保費的百分率則尚未訂定。

.賠償準備金

目的是保障對每一災禍可能承擔的責任。

c)總儲備

附表一

銀行存款的演算

附表二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於2000年12月31日與2001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分析

附表三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 2000年度與2001年度損益分析表

澳門金融管理局監察委員會

關於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一年度報告及帳目

意見書

澳門金融管理局監察委員會行使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賦予的權限,對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因十二月十三日第104/99/M號法令而採用的新名稱,該法令訂定了遊艇民事責任的強制保險)於二零零一年的管理活動進展作出跟進。

有關跟進工作首先透過對由行政管理委員會提交的月度帳目進行審核,並已就所有要求事宜得到清楚解釋。

經分析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後,特別注意到以下幾點:

一、下表顯示主要會計項目的數據及演變情況(單位:澳 門幣千元):

項目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增長率(%)
資產淨值 33,221 30,054 10.5
負債總值 50 25 100.0
收益總值 3,245 4,951 (34.5)
成本總值 103 1,250 (91.8)
年度淨結餘 3,142 3,701 (15.1)

二、負債出現百分之一百的增長,完全是由於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涉及的司法訴訟程序所引致的責任。

三、收益方面錄得百分之三十四點五的減幅,這是由於所有項目均告下跌,換言之,受汽車保險保費總收入減少及銀行存款利率下調百分之二十八點六的影響,二零零一年的收益減少,保費從價收入亦減少了百分之四點四。

四、成本方面亦錄得百分之九十一點八的減幅,主要是因為無須支付賠償且基於本基金所奉行節省開支政策的審慎策略。

五、考慮到有關賠償責任在近年的演變情況,至二零零一年底,其於資產及負債項目中所佔比率約為六百六十四點四比一,而去年則為一千二百零二點一比一,因此,本基金的財務結構穩固,對可能出現的責任問題具充足償付能力。

六、另外,考慮到上述第五款的內容,同時由於在二零零二年並沒有須賠付的待決訴訟程序,因此宜豁免設立準備金。

綜上所述,監察委員會行使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e項賦予的權限,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舉行的會議上議決:

a)有關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的財產及財務狀況,截至二零 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的會計資料清晰無誤;

b)有關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一經濟年度的管理帳 目,具備充足條件應予通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

主席:歐安利

委員:林品莊

委員:劉本立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設有關培訓課程,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副督察四缺,現公佈四名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

合格應考人: 分

1. 孫錦輝 83.53
2. Pedro Miguel Campos 82.97
3. 黃炳貴 81.35
4. Armando Jorge da Silva 64.40

備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本名單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黃少澤

正選委員:副局長 馬央

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張玉英


衛 生 局

通 告

衛生局為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技術輔導員開考的通告已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布,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Angélica Maria Fátima da Rosa

第一委員: 特級技術輔導員 何月明

第二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Chai Kyi Phing Silvestre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經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職程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壹缺(經濟領域)之一般入職開考通告,獲接納及不獲接納之應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獲接納之應考人:

區萬明;
Carmen Maria Chung;
陳凱琳;
陳曉利;
陳麗冰;
陳文育;
陳佩珊;
周焯堅;
周可瑩;
周義;
鄭少嫄;
張詠彤;
馮官鴻;
馮廣燕;
馮倩思;
Helena Maria da Silva;
禤麗芳;
楊偉雄;
黃銳堅;
簡競芝;
高霞;
郭韋琪;
鄺詠雯;
林劍鋒;
林幗芬;
林達港;
劉志煊;
李溢濤;
李燕華;
梁嘉梨;
梁潔明;
梁苑君;
盧貴芳;
吳社煊;
潘尚能;
蘇麗江;
鄧佩欣;
鄧永恆;
阮建中;
Veronica Lei da Graça Costa e Silva;
黃偉雄。

不獲接納之應考人:

陳志明;b)
曾國建;b)
張雯慧;b)
張敬慈;b)及c)
鄭文偉;b)及c)
杜凱欣;b)及c)
許天爵;b)
甄池勇;b)
甄慶悅;b)
楊增尊;b)
金綺珊;b)及c)
高婉霜;b)及c)
林鳳明;b)
劉炳欣;b)
李健;b)
李兆玲;b)
李宇光;b)
梁美琪;b)及c)
梁淑儀;b)
羅文海;b)
麥鈺冰;b)
鮑麗卿;b)
陳紫玫;b),c)及d)
施明新;b)
冼潤平;b)
蘇素琴;b)
鄧雅芳;b)
唐杏芯;b)
唐杏慧;b)
端木崢嶸;a)及b)
阮紹祖;b)
黃偉建;b)
王瑾;b)
黃傑榮;b)
黃雪芬;b)
黃丹妮。b)及d)

因不在法定期限內遞交臨時名單內所指:

a)欠交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

b)欠交經合法認可及公證員鑑證的學歷證明文件;

c)欠交履歷證明文件;

d)欠交個人記錄證明文件。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之規定,不獲接納之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之實體提出上訴。

知識考試將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半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七樓澳門理工學院禮堂進行。應考人應攜同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出席。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賈利安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耀桂黃

二等高級技術員 Teresa Mourato Lopes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有關開考只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工作人員而設,以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的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地形測量員二缺。

此外,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廈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之文書處理暨人員科,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水文員一缺。

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二十日,有關通告張貼在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茲通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只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而設的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三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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