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9/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3/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四)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張偉基學士為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成員。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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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