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3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02

刊登日期:

2002.1.16

版數:

20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新政府船塢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Jaime Roberto Carion(賈利安)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 Companhia de Engenharia e de Construção da China (Macau), Limitada 簽訂新政府船塢工程合同。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法規:

    第13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02

    刊登日期:

    2002.1.16

    版數:

    20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簽訂租用國際銀行大廈二十七樓一號、二號、三號、九號及十號室作為該局設施之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民航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Jaime Roberto Carion(賈利安)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SCG&MC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的興建”工程第一附錄合同。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法規:

    第4/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02

    刊登日期:

    2002.1.16

    版數:

    208-209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海港樓興建工程”第一附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Jaime Roberto Carion)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建築商李家慈簽訂“海港樓興建工程”第一附錄合同。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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