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陳致平擔任新聞局局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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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聲 明

為着適當之目的,茲聲明本部門顧問Armando Lo Isaac學士因個人要求而終止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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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暉之散位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梁慶標及鍾廣鴻之散位合同均獲更改為第四職階,薪俸點160,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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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六的林永明、羅瑞景、鄭耀功、鄭敏儀、陳滿明及潘華強,三等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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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 一款的規定, 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Ana Vitória Chagas Cardoso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以附註方式修改為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600,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Patrícia Fialho Pereira Janeiro Lobo Vilela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為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600。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本局公證員第二職階馮瑞國學士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徵用到第一公證署任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熟練工人第一職階阮曉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助理員第二職階甘文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第四職階尤肖甫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應私人公證員António Passeira學士的要求,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6/99/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中止其私人公證員執照。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核准有關二零零一財政年度之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本身預算的修改: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二零零一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修改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主席:張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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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João Mário de Oliveira,本局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上述職位的定期委任將終止,並將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返回其在本局人員編制原有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位。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官善賢及Lau David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薪俸點20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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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之批示:

呂桂妹,本局第二職階散位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戴世華,本局第三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相同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之批示:

江建清及林文藝,均為本局第一職階散位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第七款及十月十一日第57/97/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其有關合約修改為高一職階,執行同一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及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之批示:

謝二和,本局第五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其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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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決 議 摘 錄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何岳鋒於組織暨資訊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Filipe Rozan於翻譯處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30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及十月十九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馬燿明於行政暨財務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三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Isabel Carmelina Godinho Gomes,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市政執委會決議: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四款、第二十八條,連同同一通則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Isabel Fátima da Silva Paiva,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同一法令的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暨康體部第三職階助理員黃潔笑、招少芳及楊玉嬋,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同一法令的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梁錫棠,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同一法令的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屬散位制度的員工,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蔡宇超、趙健洲、高志威及羅英明,薪俸200點,除第一位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外,其餘均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工人林善源,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公共關係暨新聞處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Sandra Manhão Basílio Macedo Gomes及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楊嘉銘,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350及195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除關杏珍為期六個月外,其餘均為期一年:

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吳金生及梁耀光,分別任職於文物研究暨博物館事務處及文化暨康體部,薪俸220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及四日起生效;

公共關係暨新聞處第四職階助理員羅桂梅,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行政暨財務部:

第五職階助理員黃小惠及梁添勝,薪俸140點;第四職階助理員關杏珍、梁炳泉及梁潤勝,薪俸130點;第三職階助理員梁美玉,薪俸12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二十五日、二日、二十三日、十二月一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交通暨運輸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耀輝學士及組織暨資訊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甘美慧學士,薪俸分別為510及430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交通暨運輸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蔣金珠,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組織暨資訊部:

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歐永彤,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黃少鴻及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Ricardo José Lisandro Prado,薪俸分別為400及365點,皆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交通暨運輸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姚煥展,薪俸19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楊樹根,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林少強,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莫卓漢、呂景華、陳志強、陳餘添、鄺標根及鍾國民,全部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馮志明、楊忠民、胡華興、木連李、趙健回、吳紹華、張國良、冼錦祥、鍾志成、林茂發、梁華堅及林惠泉,第一位至第四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五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第六位至第八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第九位至第十一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霍金穗、譚志勝及古力生,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二十五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翻譯處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美娜,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Janio Osvaldo Tchon Freitas da Silva,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首席繪圖員陳明新,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助理管理員蘇蔭元,薪俸28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戴國權,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城市規劃暨建設部: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張景賢學士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蕭志泳學士,薪俸分別為540及510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廣倫,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方貞雪、陳世光及葉潤林,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十四日及二十四日起生效;

城市規劃暨建設部:

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梁壽光,薪俸190點;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林家和及李公埠,薪俸170點;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陳英發,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十三日、三十日及十一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吳容強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李煥樑,薪俸分別為220及200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及三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José Pereira de M.G. Lopes Galvão,獲續編制外合約,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聲 明 書

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前主席Glória de Jesus Nabais Baldinho學士的定期委任,已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失效。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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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臨 時 海 島 市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陳志明——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代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所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起,以附註形式,更改本市政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蘇榮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金連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鍾水安之編制外合同,轉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分別為510點、320點及240點。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所作出之批示:

姚小雅學士 —— 本市政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五款之規定,該職位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聲 明

茲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聲明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以下人員轉為臨時海島市政局編制內超額人員情況:

姓名 以定期委任方式於臨時海島市政局擔任之職位 在臨時海島市政局之原職級
姚小雅 組長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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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Maria Teresa Leitão Catalão Mous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 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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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郭敏燕及鄧素儀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Alberto Jorge de Nogueira Botelho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三個月。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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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經 濟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洪婉儀——根據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擔任經濟委員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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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經濟委員會

秘書長 廖明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批示核准的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一年本身預算的第三次修改:

二零零一財政年度社會保障基金第三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馮炳權 ,志建陳 , 陳榮光,劉永誠 ,飛迪華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長Ireen Seyer do Espírito Santo——編號117740;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結束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本事務局之服務,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轉回其所屬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並處於“編制內”之狀況。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確定委任孫振東、陳金、梁頌華、李栩陽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e)項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解除José Lúcio Mendonça Dias與本事務局之散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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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和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項及附件四(四)項配合同條第二款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根據且為着 第2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十二條規定之效力,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的治安警察局編制人員名單:

按照第24/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十二條的規定,附於保安司第119/2001號批示的附件。

治安警察局人員名單。

按保安司司長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二款所賦予之權限,並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十二條第二款f)及o)項和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並根據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n)項,及經考慮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b)、d)、f)和l)項之加重情節及第二百條第二款 i)項的減輕情節;高級警員梁勇健,編號181901,被撤職;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和第十二條第二款f)及o)項,並根據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n)項,及經考慮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d)和f)項之加重情節及第二百條第二款 c)及i)項的減輕情節;警員陳青松,編號288991,被撤職;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本局代局長確認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67981,區志德,辭退其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六日批示所委任及經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核閱及在第49/98期《政府公報》內公佈之職位,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開始生效。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本局代局長確認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07001及100011,楊春成及吳乾思,辭退其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及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批示所委任、第37/2000及16/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之職位;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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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消 防 局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該等預算獲保安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消防局福利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化先達副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Maria Assunta Chiu,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Yun Fee學士及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Ana Maria Caria Lucas學士——其個人工作合同,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壹年。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Jorge Humberto Gomes Nobre de Morais學士、鄧芙蓮及Teresa Maria dos Anjos,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第三職階高級護士及科長,首兩位獲續約一年,最後一位獲續約六個月,並有權收取薪俸點700、405及430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十月十八日及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朱素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所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護理職程第一職階護士,並由二零零一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高級護士Cristina Isabel Leitão  Medeiros de Oliveira Colaço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區敏琪、Ca Meng Paulo、陳玉芬、周嘉琪、周美琪、鄭詩慧、曹婉玲、馮慶楓、何鑑文、楊秀娟、葉家宜、郭煥屏、劉雅慧、李凱笙、李佩珊、梁敏珊、龍雪敏及黃超群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陳永華碩士及Hélder Paulo Morais學士——按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獲續任為本局設施暨設備廳廳長及財務管理廳廳長,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紅十字會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235-287號中土大廈3樓,執照編號是:AL-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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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毓丹——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D-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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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七日及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鄺建基——應其要求,暫停第M-097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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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英——應其要求,暫停第E-026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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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靖儀——應其要求,暫停第M-1030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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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094及名稱為“建寶”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之藥物業活動商號牌照,持牌人為萬國洋行有限公司,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201-207號泉福工業大廈四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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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寧鳳華、熊倩瑜——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065、M-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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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朱顯中——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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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五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a)項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臨時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玉蘭傅,Ana Maria Steyn Alves Catarino及李麗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何惠及梁淑盈;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燦樹,均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九日起獲確定委任,並晉升至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茲聲明下述人員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九日起,自動轉為本局人員編制的超額狀況: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及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Bárbara Maria Eirado Mont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 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Alcinda Cheong Pérola,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黃國雄,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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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代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仕庭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1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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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二 ○ ○ 五 年 澳 門 東 亞 運 動 會 協 調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 辦公室協調員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被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二十六條,以及刊登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七月二十七日第14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八款的規定,葉穎珊學士及Marina Gomes Ribeiro學士獲續期以編制外合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索引點為260,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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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於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

協調員 蕭威利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梁建忠——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表二的規定,以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為本學院第四職階一級廚師,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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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陳仲群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轉為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05,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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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周人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40。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本局二等助理技術員盧小芬、潘秀雅及黃劍光,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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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漢輝在本廠擔任半熟練工人第二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起續期六個月。

摘錄自廠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岑詠雪——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以確定委任方式被委任為本廠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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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

陳迎慶及黃學軍,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80及350點,為期一年;

梁錦珊、羅翠嫻、陳笑楨及李鳳瑩,首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及其餘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第二職階一等、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320、305及320點,除最後一位為期六個月外,其餘皆為期一年;

李學明, 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曹小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9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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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八月二十九日第35/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阮鑑程,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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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 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澳門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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