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廣利大廈業主會

葡文為 Associação dos Condóminos do Edifício Kuong Lei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nov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dois,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trezentos e cinquenta e quatro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廣利大廈業主會會章

名稱、會址及宗旨

第一條——定名:廣利大廈業主會Associação dos Condóminos do Edifício Kuong Lei。

第二條——會址:澳門俾利喇街4號廣利大廈地下Rua de Francisco Xavier Pereira 4, edifício Kuong Lei, r/c, Macau。

第三條——宗旨:團結大廈各業主及住客,發揚友愛互助精神,監察與促進大廈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

會員、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凡廣利大廈業主及住客,嚮應業主會的決議及維護大廈本身利益的前提下,當會自動成為會員。

第五條——會員的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

二)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參加本會一切活動;

四)享受會員福利。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會章;

二)遵守會員大會所訂立的決議;

三)確保大廈本身利益不受損害;

四)應繳交入會基金一次;

五)應繳交會費。

會章之執行

第七條——任何違反會章及會員大會決議的行為,有損大廈本身及業主會利益者,理事會可作如下處理:

一)勸告;

二)書面通知;

三)公告於報告欄;

四)予以追究。

會員大會

第八條——會員大會屬全體會員參予,是最高權力執行架構,具有修改會章,改選理事會的權力,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以便檢討和通過有關上年度的工作及財務報告,及通過本年度的開支預算。在特殊情況下,按以下其中之一規定可召開會員大會:

一)三分之二理事會成員贊成;

二)半數以上大會會員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理事會

第九條——理事會由十五人義務組成,兩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連選得連任。在各理事中,互選出的理事會組織如下:

一)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兩人;

二)理事十二人,其中秘書兩人、財務兩人、總務三人及聯絡五人。

第十條——理事會的職能:

一)執行全體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

二)收集業主及住客的意見;

三)維護大廈業主應有利益;

四)向會員大會作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五)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監事會

第十一條——監事會由三人義務組成,當中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兩人,兩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連選得連任。

第十二條——監事會的職能: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

二)審查理事會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廣利大廈業主會:李繼榮——陳汝和——倫一杋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do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金苑大廈業主聯誼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nov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sessenta e oito barra dois mil e um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金苑大廈業主聯誼會”, do teor seguinte:

第一章

名稱、會址及宗旨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金苑大廈業主聯誼會〕,會址位於本大廈內。

第二條——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聯系金苑大廈各小業主之間的情誼。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凡為倫斯泰特大馬路金苑大廈住宅單位,車位及舖位之業主或交納大廈管理費的承租人,提出申請並經理事會批核後,可以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之權利:

a)參加會員大會;

b)有選舉與被選舉權;

c)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

d)享受會員福利。

第五條——會員義務:

a)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的決議等;

b)每年繳交一次會費,會費為50元。

第六條——若會員違反章程及作出有損本會聲譽之行為,根據理事會的決定,可以對其採取以下處分:

a)忠告;

b)書面譴責;

c)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

會員大會

第七條——會員大會,是本會之最高權力機關,由所有會員組成,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主席召集。

第八條——在不少於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大會。

第九條——當理事會主席在應召集大會的情況下而不召集,經得任何會員合共達五分之一同意均可以召集。

第十條——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之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十一條——如屬首次召開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未足半數,會員大會得順延半小時,如遇人數仍未足半數亦可召開會議,如有決議、經出席會議人士四分之三同意通過即可執行。

第十二條——全體會員大會的權限為:

a)修改本會章程;

b)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c)指導本會的行動;

d)決定本會財產的用途;

e)審查及批准理事會之年度管理工作報告。

第四章

理事會

第十三條——理事會由十一人組成之,兩年一任,可連選及連任多次。

第十四條——在選出的理事會眾理事中,由會員選出一名理事會主席及十一名理事會副理事長。

第十五條——理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若有需要,理事會主席可額外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理事會的權限為:

a)執行會員大會的所有決議;

b)管理本會;

c)提交年度管理報告。

第十七條——理事會主席的權限為:

a)在法庭內外代表本會;

b)召集會員大會;

c)召集理事會及領導理事會工作。

第五章

監事會

第十八條——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兩年一任,可連選連任多次。

第十九條——在選出的監事會眾監事中,由會員選出一名監事會主席。

第二十條——監事會的權限:

a)監督理事會之運作;

b)查核本會之財產;

c)編制年度監察活動報告。

第六章

其它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會之收益,包括會費、會員及其它私人或團體的捐助等。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有規定的,補充適用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法典的規定。

Está conforme.

Primeir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nov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A Primeira-Ajudante, 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 Seng Fai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quatro,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trezentos e cinquenta e sete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a alteraçã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 Seng Fai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為星輝曲藝會,葡文名稱(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 Seng Fai)。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中華青年工商聯會

Associação de Jovens Empresários Chineses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do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do ano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vinte,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um a folhas sessenta e três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澳門中華青年工商聯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澳門中華青年工商聯會」。

葡文:Associação de Jovens Empresários Chineses de Macau。

第二條:本會宗旨:擁護「一國兩制」,團結青年工商界,維護工商界正當權益,促進與外地之工商業聯繫。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在澳門上海街一百七十五號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5樓,在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及設立分區辦事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具本澳營業牌照之工商企業、商號、工廠等青年僱主、董事、經理、司理、股東;或青年高級職員,經本會會員介紹,及經會議批准得成為正式會員。

第五條: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八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九條:會員大會設主席、副主席、秘書各一人。

第十條: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兩人、理事八人,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策和日常具體會務。

第十一條: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監事一人,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每次會員大會如法定人數不足,則於超過通知書上指定時間三十分鐘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寡,會員大會均得開會。

第十四條:理事會議、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分別由會員大會主席、理事長、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須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或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有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

第十九條: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於會員大會。

私人公證員 Philip Xavier

Está conforme.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do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O Notário, Philip Xavier.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聯昌大廈業主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e um ano,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três,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trezentos e cinquenta e seis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聯昌大廈業主會章程

會址與目標

第一條:本會採用之名稱為“聯昌大廈業主會”。

第二條:本會會址設於沙梨頭海邊街169 號聯昌大廈地下大堂。

第三條:本會之目的是在澳門法律制度下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以利業主安居樂業。本會是非牟利團體。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聯昌大廈住宅單位之業主,交納管理費的承租人,均為業主會會員。

第五條:會員權利:

(A)參加全體會員大會;

(B)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C)參加業主會舉辦的活動;

(D)享受會員福利。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A)遵守業主會章程和決議,按期繳交管理費;

(B)向業主大會及其常設委員會提供聯絡資料。(資料是保密)。

第七條:若會員違反本會章程和從事有損業主會聲譽的行為,委員會可採取以下處分:

(A)忠告;

(B)書面警告。

全體會員大會

第八條:全體會員大會是業主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所有業主組成,每年召開會議一次,至少十四天前通知召集。

第九條:經十分之一的業主提議或經委員會委員的要求,可召開緊急會議。

第十條:全體會議的職能:

(A)審議業主委員會的年度報告;

(B)選舉產生由七人組成的委員會和由三人組成的監事會;

(C)決定本大廈的公有部分的使用方式;

(D)決定業主會公共基金的使用方式;

(E)修改業主會章程;

(F)審議通過涉及分層建築,整體共同部份之年度報告及本年度開支預算。

業主委員會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由七名委員組成。

第十二條:任職兩年,由會員大會選出。

第十三條:由委員互選出委員會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財會一名和總務一名。

第十四條:委員會通常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若有需要,委員會主席可額外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五條:委員會的職能:

(A)執行全體會員大會的決議,委員的決議以多數人的意見通過;

(B)管理業主會的事務及發表工作報告;

(C)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D)委員會會議,應提前通知有關委員,開會時,如人數不夠半數,則應順延一小時舉行,屆時則人數不論多少,決議則以出席者之多數通過。

監事會

第十六條: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兩年一任。

第十七條:監事會通過互選產生一名監事長。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職權:

(A)審核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B)審核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監管業主會的收支。

第二十條:聯昌大廈成立業主會按組會章程內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由各小業主選出七名委員及三名監事。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中華女工商聯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do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do ano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vinte e um,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dois, a folhas sessenta e três,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澳門中華女工商聯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澳門中華女工商聯會」,葡文:Associação de Empresárias Chinesas de Macau。

第二條

本會宗旨:擁護「一國兩制」,團結婦女工商界,維護工商界正當權益,促進與外地之工商業聯繫。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澳門上海街一百七十五號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5樓,在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及設立分區辦事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具本澳營業牌照之工商企業、商號、工廠等女性僱主、董事、經理、司理、股東;或女性高級職員,經本會會員介紹,及經會議批准得成為正式會員。

第五條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八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九條

會員大會設主席、副主席、秘書各一人。

第十條

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兩人、理事八人,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策和日常具體會務。

第十一條

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監事一人,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每次會員大會如法定人數不足,則於超過通知書上指定時間三十分鐘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寡,會員大會均得開會。

第十四條

理事會議、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分別由會員大會主席、理事長、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條

理事會議須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或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有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於會員大會。

私人公證員 Philip Xavier

Está conforme.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do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O Notário, Philip Xavier.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曉豐閣、翠豐閣業主管理委員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cinco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trezentos e cinquenta e oito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曉豐閣、翠豐閣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一章

曉豐閣、翠豐閣業主管理委員會名稱、會址與目標

第一條

該會採用之名稱為曉豐閣、翠豐閣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二條

該會會址為: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柏林街大豐廣場二樓平台。

第三條

該會之目的為團結大豐廣場兩幢住宅樓宇之“曉豐閣”及“翠豐閣”業主及住戶、促進睦鄰互助關係。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

會員資格:凡屬曉豐閣及翠豐閣之單位小業主,均自動成為本會會員,業權轉移者,即自動取消會員資格。

第五條

會員權利:

(A)參加全體會員大會;

(B)會員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利;

(C)可參加業主管理委員會所舉辦的活動及福利等。

第六條

會員義務:

(A)遵守本會章程及全體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的決策;

(B)維護本會聲譽並對本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C)愛護本大廈公共設施,建立良好睦鄰關係及發揚守望互助精神;

(D)業主及租客每月需按時繳交管理費及其他公共設施維修攤分費用。

第三章

全體會員大會

第七條

全體會員大會,是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決定及檢討一切會務,選舉理事會、監事會及修訂本會章程等。大會主席團設有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書記兩名及兩名主席團成員。

第八條

全體會員大會的職能:

(A)贊同或修改章程;

(B)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

(C)指導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行動;

(D)決定業主管理委員會收益的用途;

(E)審查及批准理事會之全年工作報告。

第四章

理事會

第九條

理事會由七名理事組成,兩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選出,且可得連選連任。

第十條

在選出的理事會眾理事中,選出一名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一名秘書,一名財政,一名會計及其他兩名理事。

第十一條

理事會通常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若有需要,理事長可額外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能:

(A)執行全體會員大會的所有決議;

(B)管理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及發表工作報告;

(C)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第五章

監事會

第十三條

監事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兩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選出,且可得連選連任,在選出的監事會中,選出一名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一名監事。

第十四條

監事會的職權:

(A)監察理事會所有行政工作;

(B)審查財務部的財務狀況;

(C)給予理事會全年財務的意見。

第六章

規則

第十五條

若會員違反章程或做一些有損業主管理委員會聲譽的行為,根據理事會的決議,將採取以下的處分:

(A)忠告;

(B)書面譴責;

(C)除名。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會的經費來自大廈單位按金及大廈單位維修基金。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若有不敷或有特別需要,得由業主管理委員會向會員解釋及籌募之。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業主理事會建議,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得由全體會員大會同意通過修改之或按現行所適應之法律條例加以補充。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quinz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Assunta Fernandes.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港澳兒童教育國際協會

為公布之目的,茲證明上述名稱社團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起,存放於本署之“二零零一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內第一卷第三十一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港澳兒童教育國際協會章程

章程I

名稱

本會定名為「港澳兒童教育國際協會」。英文名稱為“The Association for Childhood Education-Hong Kong & Macau”。

章程II

會址

法人住所在澳門氹仔濠景花園第22座19樓02室。香港註冊會址為中國香港大埔三門仔道101號暉曜花園一座一樓A室,通訊地址設在中國香港大埔露屏路10號香港教育學院古鼎儀博士轉。

章程III

宗旨

1.促進兒童在家庭、托兒所、學校及社區中享有的天生權力、教育及福利。

2.為幼兒到青少年建立合適的條件、課程與措施。

3.促使關心兒童的個人和團體能主動合作。

4.促進各兒童照顧及發展機構的服務工作水準。

5.增強公眾對兒童權利及需要的關懷,以及關注一切能達致這目標的方法。

6.幫助、鞏固及支持國際兒童教育的目標。

7.推廣兒童教育和發展的研究及刊物出版工作。

章程IV

會員

第一條

會員資格

4.1.凡對兒童教育和福利有興趣而願意遵循兒童教育國際協會及分會於章程III所列宗旨的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會員。會員分專業、學生、退休、附屬及地區會員五類。

4.2.凡申請成為會員,其繳付有關會員費用及其資料經本會理事會核實後,方可成為正式會員。會費概由ACEI國際協會理事會決定,除地區會員之會費外。

第二條

會員類別

4.3.專業會員包括有興趣及投身與青少年及兒童專業工作有關之人士。【專業會員一定同時是ACEI國際專業會員。】

4.4.學生會員包括對兒童及青少年工作有興趣的學生。

4.5.退休會員包括對ACEI目標宗旨有興趣的退休人士。

4.6.附屬會員包括有興趣兒童及青少年工作之人士。

4.7.地區會員包括有興趣兒童及青少年工作而居住在香港或澳門之人士。

第三條

會員權利與職責

4.8.只有專業會員享有理事會選舉的被提名及投票權。除理事會選舉外,所有會員享有同等權利。

4.9.所有會員可參加會員大會,討論其事項與投票選舉或被選任本會職務。

4.10.所有會員可參加本會舉辦活動和享有福利。

第四條

會員義務

4.11.遵守本會章及會員大會與理事會決議案。

4.12.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對本會有破壞行為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章程V

組織機構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有: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監事會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計劃。

章程VI

理事會

6.1.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構,其職權有:

(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2)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及提建議;

(3)召開會員大會。

6.2.本會理事會成員總人數為11人,包括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各代表香港、澳門)、總秘書(一人)、財政(一人)、公關主任(一人)及研究出版(一人)、中學組召集人(一人)、小學組召集人(一人)、幼兒組召集人(一人)、國際聯絡人(一人)。

6.3.所有理事會成員皆由週年大會中選出;任期皆為兩年。如週年大會並無舉行,選舉亦可用郵寄方式進行。

6.4.本理事會可任命義務核數師(一人)、義務律師(一人)、一組義務顧問及一組義務贊助人。各人之任期一般為兩年。

章程VII

監事會

7.1.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工作。

7.2.監事會成員為三人包括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及監事一人,任期兩年。

章程VIII

會議常規

8.1.週年會員大會的決定開會人數為過半數有效會員。

開會通知書及會議議程需於兩星期前以簽收之方式書面通知會員。

8.2.理事會每年舉行最少一次會員大會。

8.3.理事會每季開會一次。

8.4.由理事會及會員大會成立的特別職務小組需不定期開會,議期由小組主席決定。

章程IX

經費

9.1.經費來源:由本會成員的會費和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及有關機構捐助。

9.2.本會收益用於日常辦公經費和會務活動基金。

附例

會費:每年會費概由ACEI國際協會理事會決定﹝2001年度會費為:專業會員US$ 45、學生會員US$ 26、退休會員US$ 23及附屬會員US$ 25﹞。港澳地區會員則定為MOP$ 30.00或HK$ 30.00。

附圖為本會會徽。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於氹仔

助理員(簽名見原文)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學刊協會

為公布之目的,茲證明上述名稱社團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起,存放於本署之“二零零一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內第1/200l卷第30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學刊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定名為澳門學刊協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a Revista Intelectual de Macau。

第二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美副將大馬路55號地下。

第三條 設立期限

本會自註冊成立之日起,即成為無確定期限性社會團體。

第四條 宗旨

本會是一個非牟利的私人團體,其宗旨是編輯、出版《澳門學刊》(人文社會科學)雜誌及相應書籍,以促進本澳人文社會科學的交流、發展和進步。

第五條 經濟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政府贊助。

三、社會機構和人士捐贈。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會員資格

一、凡從事人文社會科學工作或對此有興趣的本澳人士,認同本會宗旨並履行會章,經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會員。

二、本會得邀請社會知名人士成為名譽會員或擔任會內名譽職務。

第七條 會員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及表決的權利。

二、對會內各項會務提出意見或建議的權利。

三、擔任本會各項職務的選舉權或被選舉權。

四、參與本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五、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第八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會章以及會內各機構做出的決議。

二、按時繳納會費。

三、參與並支持會內各項活動。

第三章 組織

第九條 組織機構

本會的組織機構包括: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

三、監事會。

第十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有制定和修改會章、選舉及任免會內組織機構成員,決定本會性質及會務方針的權力。

二、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參與組成,每年須舉行一次週年平常全體大會,兩年須舉行換屆大會。

三、會員大會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以及秘書長各一名組成,並由週年會員大會選出。

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會員大會通常性決議必須由出席會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五、會員大會得由理事長及監事長共同提議,或由不少於二分之一的會員書面聯名要求,並由會員大會主席團主席簽發開會通知書而舉行。

六、會員大會的開會通知書須於大會十個工作日以前,以掛號信寄與各位會員,其中應指明開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及會議議程等內容。

第十一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其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二、理事會由七名理事組成,其中有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並包括秘書長及財務部長各一名。各職務由各理事互選產生。

三、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幕期間,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主持本會日常會務。

四、理事會須向會員大會提交未來工作的計劃,並做出以往工作及財務的報告。

五、理事會對外代表本會。

六、理事會每屆任期兩年,各職務連選得連任。

第十二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是本會的監察機構,其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二、監事會由三名委員組成,其中包括監事長及副監事長各一名。

三、監事會負責查核本會的財務帳目。

四、監事會每屆任期兩年,各職務連選得連任。

(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於氹仔

助理員 (簽名見原文)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CERTIFICADO

Associação (Macau) Buddha Sasana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escritura de sete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lavrada de folhas vinte e cinco a vinte e sete do livro de notas para escrituras diversas quinze-A, deste Cartório, foi rectificado o artigo décimo sext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onforme consta do documento anexo:

Artigo décimo sexto

O Conselho Fiscal é constituído por um presidente, um vice-presidente e um vogal.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dez de Novembro de dois mil e um. - O Notário, (Assinatura ilegí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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