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第三款規定,李炳時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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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議決及根據行政長官同年十月三十日批示:

Paulo Adriano Valente Cabral Garcia Taipa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八月二十四日第60/92/M號法令及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的規定,其在本部門擔任技術顧問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薪俸為8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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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毛綺雯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之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盧潤豪及李伯強的散位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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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之批示:

本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鄧小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有關職位,由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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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程清學士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Maria da Natividade Cabrita Xavier Delgado Cabral Taipa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傅美寶的助理員散位合同獲續期,其第六職階的職級和其他合同條款維持不變,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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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決 議 摘 錄

按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市政執委會決議: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四款、第二十八條,連同同一通則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Lisa dos Santos Lewis,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潘文亮、何振東、謝誓宏及黃志賢,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日、七日及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點:鄧有榮;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羅簡洪及鄭金華,第一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其餘均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陳麗珍、卓智明、吳傑友、楊建如、梁容根、Carlito V Sabado、陳容大、吳結六及馬華管;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100點:李惠蓮,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八日、十一日、二日、二十五日、六日、二日、五日、十一日及二十一日起生效。

環保暨綠化部:

第六職階工人蘇勝全,薪俸160點,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王唐國,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林金滿及陳容體,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余燕恩、尹力洪、譚順友、譚順明、胡漢滔及蕭煥添,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袁漢初,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代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Felisberta Almeida,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起,獲確定委任擔任上述職務。

准 照 摘 錄

飲食場所“橙記美食”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獲發給第38/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何玉橙。該店位於關閘廣場,新寶花園,地下M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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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東海茶寮美食”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獲發給第42/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潘就基。該店位於涌河新街,六十二號及六十四號,海濱花園第十一座,地下及閣樓A、B、C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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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海堂粥麵咖啡”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獲發給第43/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吳全勝。該店位於土地廟前地,三十三號,海堂閣地下F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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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黃金閣海鮮”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獲發給第44/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千葉娛樂發展有限公司。該店位於祐漢新村第四街,73號及祐漢新村第六街,七十六號一樓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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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盛記白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獲發給第45/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梁慶裕。該店位於蘇雅利醫士街一號A,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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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臨 時 海 島 市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葉海城,李文龍及吳德華——第三職階助理員,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散位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代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盧德源及陳嘉輝——第一職階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為同一職級之第二職階及第三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及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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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詠達學士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André Avelino António,均為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世通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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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浚利空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5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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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華運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5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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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國強、陳紫綾、陳嘉俊、梁鍵璋、李偉勤及李慧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三個月,首位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其餘則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本局副局長的批示:

應本局確定委任一等技術輔導員Jorge Magno Carneiro da Silva的請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其職務予以解除。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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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程穎、鍾治國及潘定洪自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二等資訊督導員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和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韓浣慧及陳笑薇在本局分別擔任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及三等文員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260及195,為期一年,各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潤賢和林少芳在本局擔任助理員第五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馬國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收取相等於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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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郭良傳,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5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即申請自願退休條文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臨時澳門市政局第七職階助理員梁郁添,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75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即聲明自願退休條文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前澳門衛生司退休三等司機彭桂,其遺孀黃二女,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418-1P,每月的撫恤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5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身份證明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林永堅,其遺孀藍清顏及兒子林浩文,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358-5,每月的撫恤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龍華權,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546-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即申請自願退休條文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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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240:李鈞誠及Silvestre Tché;第六職階,薪俸點220:李禮銳及卓啟良;第五職階,薪俸點200:羅燦光及陳國明;第一職階,薪俸點150:葉俊傑;除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外,其餘均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210:杜漢林、鄭海濤、馮炳強及周宇正;第六職階,薪俸點190:談志輝、馮華生、伍兆強及洪繼庸;第五職階,薪俸點170:梁英達、區廣仁、林國強、湯福如、劉傑輝、劉松柏及林發源;全部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130:梁建強、馮嘉豪、李俊偉、薛國華、周鉅明、莫劍虹、謝炳榮及陳立新,全部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點160:Eugénia Lei do Rosario Vun Keng、Maria de Fátima Mendes Rodrigues及彭漢明;第六職階,薪俸點150:黃婉碧、毛珠、林彩、李桂芝、Carlos Manuel Tang、 陳潤英、陳佩賢、周澤新、何潤弟、洪景星、丘燕燕、翁妙華、楊華清、高鈞其、劉少峰、林炳源、劉柏余、李炳權、李偉權、梁成就、石玉琼及余少溪;第五職階,薪俸點140:Miguel Pedro da Conceição、黃婉霞、梁金倩、羅桂鳳、劉惠群、梁妙霞及關棟富,全部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130:黃結華、朱耀誠及甘玉強,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120:鄭順興、吳潔冰及李佩珍,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十一月六日及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110:梁燕銀、陳志來及張才福,分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工人鄭潤坤,薪俸點110,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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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保安司司長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批給確定委任之警員編號325911,何偉川,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開始,為期二年之長期無薪假期。

按照《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d)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起,並處於附於編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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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按原職級晉升一職階,由下指日期起生效:

吳曉林,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晉升至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周婉娜,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晉升至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林義財及李雅斯,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晉升至第二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及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Alice Ozório,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晉升至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周添明及鍾秀薇,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晉升至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陳熾堅及黃學雄,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晉升至第二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陳靜嫻及劉琼,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歐陽嘉平及甘美欣,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余燕儀,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吳少華及吳志雄,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分別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廖灶興,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偉達行”(牌照編號034)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搬遷,新地址為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93-199號南嶺工業大廈六樓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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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名稱為“康怡醫療器材”從事出入口及批發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商號之牌照編號103、經營地點為澳門東望洋新街66號地下,東主是Ieong Pou Chi Ambrosio,居於澳門東望洋新街191號六樓B座。

更 正

由於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二組內第5875頁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Tai Loi In …”

應為:“Tai Koi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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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劉祺亮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35,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開始生效;

具高等專科學位的鍾楚雲及麥麗琼,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開始生效;

黃健創及鄺穎詩,分別為第二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及290,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一月二十七日開始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謝志強,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60,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開始生效;

陳永明及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分別為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50及140,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及十一月十一日開始生效;

朱彩蘭、馮燕卿、何群英及林玉枝,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首三位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及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批示:

陳端儀碩士、何詠華學士及黎慧娟學士,首位為第三階段、其餘兩位為第四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郭維緣學士及黃懿蓮學士,第四階段中葡小學教師,傅潔玉學士,第三階段中葡小學中文教師,劉衛紅學士,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上述各人均為確定委任之人員,以及老柏生碩士和鄧可心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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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Jorge Manuel Pinto Fernandes D'Abreu的編制外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止。

根據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吳青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舞蹈學校教師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átima Maria Van Loon de Carvalho Peres Galvão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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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麥潔群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百樂門酒廊”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獲發准照第427/2001號,持牌人為胡志鏢。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Xangai KTV”,英文名稱為“Shanghai KTV Lounge”,位於澳門新馬路201號“A”舖地下和地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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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代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敬修,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半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郭毅林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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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批示所核准的澳門大學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澳門大學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三修改預算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於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校長:姚偉彬教授;副校長:馬許願教授;副校長:黃亞鈞教授;行政總監:黎日隆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 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澳門體育發展基金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批示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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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蕭威利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所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七之合格應考人伍良錦、蘇麗江、李建強、梁佩欣、Joel Osório Lau do Rosário、呂國民及覃靜,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有關之職位。

黎玉潔,第四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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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Albino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之規定,其有關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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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華健學士,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本局副局長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二等助理技術員譚佩文和李穎思,獲確定委任於該職位,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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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十月三十一日第44/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應改為:“……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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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蕭燦森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Eduardo Leong da Silva Fazenda獲確定委任出任上述職位,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起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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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