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本人根據九月六日第57/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五條所賦予之權限,將必要的權限轉授予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蕭威利協調員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與“ 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簽訂取得有關編製“ 射擊場”之圖則及該工程進行期間的技術支援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本人根據九月六日第57/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五條所賦予之權限,將必要的權限轉授予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蕭威利協調員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與“Luís Sá Machado, Conceição Perry & Isabel Bragança - Arquitectos, Limitada”簽訂取得有關編製“澳門理工學院地段之綜合體育館”之圖則及該工程進行期間的技術支援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彥照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