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批示:

應馮國章的請求,解除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職務,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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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作出的第42/2001號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和第三十二條第一、二和三款,以及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以調任方式,以相同職程及職級確定委任統計暨普查局鄺耀漢學士,擔任警察總局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以填補第2/2001號行政法規附表內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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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表 揚

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前任主席吳北明先生長期致力於推動本澳的環保事務,敬業樂業,工作認真和負責,態度熱誠和投入。

在環境委員會任職的10多年期間,吳北明先生緊守崗位,專業能幹,為環境委員會有效和順利地開展各項任務發揮了力量,為其他工作人員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對於吳北明先生過往長期在環境委員會和推動本澳環境保護的工作上所付出的努力和貢獻,本人特別藉此公開嘉獎,作出表揚。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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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根據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作出的批示:

初級法院第一職階繕錄員余琴,屬臨時委任,現應關係人之要求,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免除其在該法院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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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Fernando Eurico Sales Lopes學士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Ana Maria Costa Farinha的散位合約,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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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黎婉君,首席資訊督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Fernando Ferreira da Cal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趙崇慶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袁唐筱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

摘錄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代理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以下團體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澳門工業福音團契;
澳門二龍喉浸信會。

摘錄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和第六條第二款及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賦予“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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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一等助理員第三職階José Manuel Afonso de Jesus及二等助理員第三職階Maria Teresa Rodrigues Baptista Antunes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事宜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改為:“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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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散位人員,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趙汝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傅凱安及第四職階照相平版拼版員馬志誠,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執行相關職務,皆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羅志權之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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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決 議 摘 錄

按市政執委會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及六月八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李月玲於文物研究暨博物館事務處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350點,及李梅香學士於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430點,皆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及九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組織暨資訊部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嘉儀學士,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李子傑於衛生監督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Etelvina da Silva Fong又名Fong Kit Ha於市政局長及副局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薪俸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Maria Manuela Mendes Drummond及Teresa Vong獲准修改有關編制外合約的第三條,分別轉為環保暨綠化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及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按照十月三日第24/88/M號法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b)項、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劉仕堯工程師為市政局長;*山度士工程師*及李思豪工程師,皆為市政副局長;郭盛森工程師、羅永德工程師及何根工程師,分別為城市規劃暨建設部部長、研究暨計劃處處長及建設處處長;蕭衛山工程師及譚偉文工程師,分別為環保暨綠化部部長及清潔暨環保處處長;黃昭文工程師及何萬謙工程師,分別為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計劃暨管理處處長及排污設施處處長。

姍桃絲學士、關施敏學士及李春梅學士,分別為行政暨財務部部長、財務處處長及行政執照處處長;容志成學士為組織暨資訊部部長;馬錦強學士及蔡志雄學士,分別為文化暨康體部部長及文化活動處處長;吳秀虹學士為衛生監督部部長;賈靖龍學士及謝國漢學士,分別為交通暨運輸部部長及駕駛員事務處處長;鄧惠蓮學士為公共關係暨新聞處處長;胡家偉學士為翻譯處處長**;黃寶儀學士、郭小麗學士及劉俊標學士,分別為組織暨資訊部組織暨工作程序處處長、培訓處處長及資訊中心主管;蘇冠濤學士為城市規劃暨建設部設備處處長;梁玉鑽學士及郭昌弼學士,分別為環保暨綠化部公園暨綠化處處長及市政化驗所主管;田紀洋學士、劉如堅學士及梁詠嫻學士,分別為衛生監督部街市事務處處長、小販事務處處長及檢疫暨動物衛生處處長;高立德學士為法律暨公證辦公室主管。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為行政暨財務部行政處處長;區慧思及吳衛鳴,分別為文化暨康體部文娛康體處處長及文物研究暨博物館事務處處長;畢丹尼為交通暨運輸部車輛事務處處長;楊劍儀為市政機構輔助辦公室主管。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七款b)項的規定,定期委任中止。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七款c)項的規定,定期委任中止。

按照十月三日第24/88/M號法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b)項,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和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並因工作的迫切性,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王世平工程師及羅志堅工程師,分別為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部長及工程處處長,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批 示 摘 錄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屬散位制度的員工,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

交通暨運輸部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袁家寶及林惠泉,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及十二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第七職階助理員梁燕芬及第五職階助理員潘新鴻,薪俸160點及14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屬散位制度的員工,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

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第五職階工人任寶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環保暨綠化部第七職階助理員陳水祥及第五職階助理員姚炳僑,薪俸160點及14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城市規劃暨建設部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謝福安,獲准續散位合約,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百六十八條,連同上述通則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二職階特級驗車考牌員Joaquim Camacho Rufino,薪俸158點,相當於315點的百分之五十的整數,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准 照 摘 錄

飲食場所“東南咖啡城”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獲發給第21/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郭璋。該店位於飛喇士街14號多寶花園地下AD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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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小熊貓小食II”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獲發給第22/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高雄偉。該店位於渡船街10號地下及閣樓C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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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東源III小食”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獲發 給第23/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黎婉儀。該店位於蘭花前地166號地下CN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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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民安咖啡美食”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獲發給第27/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李煥輝。該店位於菜園路,460號,地下AB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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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寶新美食”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獲發給第30/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袁永泉。該店位於菜園路,HJ地段,新寶花園,地下及閣樓A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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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場所“新文記豬扒麵”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獲發給第33/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林建文。該店位於關閘廣場,新寶花園,地下及閣樓V舖及W舖。

更 正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七月四日第27/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公共關係暨新聞處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余仲師及行政暨財務部第一職階二等文員梁嫦娥等兩名編制外合約員工的調整職級事宜出現不正確之處:

原文為:“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應改為:“自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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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之批示:

陳錦燕學士——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二年,擔任本局資訊處處長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督察羅綺雯,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十九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楊小玲、李佩美、鄭錦歡、廖桂好、蘇惠玲、廖月珍、Pun Leng Seong Amante、David Amâ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Eugénio Orlando Sales、黃錦池、Maria Antonieta Godinho Simões、Cláudio Manuel Novo Francisco、鄭頌平、João Paulo de Sousa、黃美德、Daniel Rodrigues、潘瑤芝、鄺春發、Joaquim Manuel Pereira、吳慧嫦、Leonardo José Pinto Cardoso、Maria Isabel Rodrigues、吳紹文、鄭婉芬、譚永盛、Emanuel Frederico Guerra及António Francisco Xavier Guerra,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十七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José Maria Pereira Coutinho學士——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擔任本局知識產權廳廳長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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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林偉倫、容保健及蔡燕航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壹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及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桂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何淑莊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及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李一帆及許巧蓉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260及430,為期壹年,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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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Leong Veng Hang,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郭華新,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 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修改合約,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Hui Wai Meng又名Margarida Hui 、馬麗平及高展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分別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分別為350、260及540,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十一日及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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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羅德誠、郭漢林及李振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首位獲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其餘兩位分別獲續聘為第一職階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及220,首兩位自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寶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孟瑞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的規定,陳靜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顯輝、楊詠堅及梁貴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各自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及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謝月紅及麥珍儀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1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特級督察第三職階Raimundo Vizeu Bento擔任本局勞工事務稽查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梁玉文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Maria de Fátima de Aguiar Monteir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並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和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elinda Kok Ribeiro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有關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應考人吳惠嫻和李惠茹,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更 正

因本局的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 Ana Maria Manhão Sou 的定期委任之批示摘錄,出現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Ana Maria Manhão Sou...”

更正為:“...Ana Maria Manhão Sou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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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代局長 Raimundo Vizeu Bento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José Gabriel Rosário dos Santos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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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楊金帶,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6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即申請自願退休條文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並按照前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馮忌寬,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372-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即申請自願退休條文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並按照前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年同月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現確定委任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晉升開考公告的合格應考人吳保民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以填補附載於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所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之人員編制表內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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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二修改預算: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 ,委員:戴建業,陳鳳娟,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四條,聯同二月二十七日第11/95/M號法令附件B第二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起,技術輔導員鄭嘉妍及首席行政文員Yvonne Lurdes da Luz Vicente,繼續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之財政管理處會計科科長及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為期壹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四條,聯同二月二十七日第11/95/M號法令附件B第二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繼續定期委任技術輔導員黃婉華擔任本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審計科科長之職位,為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之規定,確定委任李惠芳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薪俸點為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陳華康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確定委任Maria Leonor Fernandes do Rosário、黃淑儀、馮佩萍、方玉儀、陳曉疇及廖善昌為本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薪俸點為490。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與Maria da Penha de Castro da Costa Reis Malheiro de Magalhães續約壹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之規定,連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所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起生效,批准以散位合同方式與鄧偉民續約壹年,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半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點160:黃潔文;第三職階,薪俸點150:馮燕玲;第二職階,薪俸點140:張容安及黃銀妹,皆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點130:曹守玉、鄧少英及馮秀芬,皆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120:呂少妹、梁妙嫻及林金鳳,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日、十八日及十八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110:陳志明、呂錦花及林長容,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十五日及三十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100:賀建敏,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點180:李炳全及譚耀華,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及三十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170:許景峰,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160:Miguel António da Rocha Lopes,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150:高華郁,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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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根據經第3/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條修訂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三項所賦予之權限,並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發出以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六條第二款a)及b)項、第八條第二款b)、e)及l)項、第十二條第二款a)項、第十三條第二款a)及b)項、第十四條第二款a)項,並根據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及n)項,及經考慮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f)、i)、j)、l)及m)項之加重情節,警員卓金順,編號243951,被撤職,撤職是由於治安警察局第54/2001號紀律程序內所指控該警員的事實而引致的,並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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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白英偉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石連娣,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文員,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d)項,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配合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二款a)項及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本監獄登記科科長,為期一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美蓮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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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第50/2001及51/2001號批示:

卓炳義,副區長,編號406871——現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所載,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起以定期委任之任命形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範疇之人員編制內,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所載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李志軍,副區長,編號400771——現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所載,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現因個人申請,該委任應結束,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起轉回消防局人員編制中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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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工作人員,其編制外合同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楊國俊,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Adelina Tare Pano,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陳錦全,為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黃顯明、陳淑芳、陳永強、張韻珠、蔡綺華、何彩蓮、何鎮明、林雪鋒、李芷茵、梁忠、梁永基、梁偉堅、盧淑儀、蘇惠英、吳鳳英、吳義孝、吳文基、戴雪英、談詩旋、黃寶珊、胡偉明及葉詩琪,為第三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除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外,其餘皆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Cristina Isabel Leitão Medeiros de Oliveira Colaço、周麗寧、張慧貞、彭佩紅及張婷,首位為第三職階高級護士,隨後三位為第三職階護士,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護士,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四日、二十三日、九日、二十五日及五日起生效;

陳慧敏及潘鳳儀,分別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及十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工作人員,其編制外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述所指職級:

謝幗玉及張正玉,分別為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護士,轉為原職級之第四及第三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及二十八日起生效;

阮其銳及黃李彩雲,分別為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原職級之第二職階及第三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及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彭憲洪及林明理——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牙科醫生,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潘念慈、何美容——應其要求,取消第E-1129及E-117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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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張鳳聲、梁棣燕第M-0430、M-058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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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João José Arrobas Cardoso das Neves第M-071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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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梁廖詠霞——應其要求,取消第E-110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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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琼——應其要求,取消第M-092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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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葵英——應其要求,取消第E-121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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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的批示:

徐欣—— 本局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之專科醫生,應其要求,從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起解除合同。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Framoptic Eye/Ear Drops, 5毫升眼用及耳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15,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Laboratórios Ashford”em chinês“On Fok Fa Ieok 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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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批示:

梁祐澄學士及阮佩賢學士,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中學教師,根據三月六日第13/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分別作為高美士中葡中學校長及副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林雨生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一等高級技術員,李耀明學士及馮若梅學士,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中學教師,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213/98/M號訓令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分別作為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及副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根據五月八日第20/95/M號法令第三條,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之規定,下列本局確定委任之公務員按下指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鄭愛芬、林炳煥、梁顯娟及鄭國卿,中葡幼稚園教師,其分別作為何東中葡幼稚園、台山巴波沙中葡幼稚園、樂富中葡幼稚園及黑沙官立小學校長;

Ivone Isabel da Fonseca Pereira de Senna Fernandes、Adelina Beatriz dos Remédios Santos及Maria Rita Lizardo Faria,葡文幼稚園教師,其分別作為民安中葡幼稚園、康樂中葡幼稚園及永添中葡幼稚園校長;

區嘉媚、盧蘭馨、高燕嫦及羅永儀,中葡小學教師,其分別作為何東中葡小學、巴波沙中葡小學、北區中葡小學及氹仔中葡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中葡小學葡文教師,黃寬,中葡小學校師,其分別作為二龍喉中葡小學校長及副校長;

胡慧馨、易學文、林潔貞及曾小保,中葡小學教師,其分別作為何東中葡小學、巴波沙中葡小學、北區中葡小學及氹仔中葡小學副校長;

陳敏中,中葡小學教師,其作為灣景中葡小學副校長;

孫錫亮,中葡小學中文教師,其作為路環中葡小學副校長。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批示:

陳淑慧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中學教師,根據三月六日第13/95/M號法令第二條及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獲委任為高美士中葡中學副校長,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惠賢馮,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小學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d)項,五月八日第20/95/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之規定,其作為路環中葡小學校長之委任獲續期,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開始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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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殷立民在本局特別計劃處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程蓮汝及袁嬌蘭,分別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及十九日起生效;

陳華耀、楊世強及湯錦濠,首兩位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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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旅遊基金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一年旅遊基金之預算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文綺華 代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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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度旅遊基金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一年旅遊基金之預算

煙花獨立預算
(02-03-08-02-03)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文綺華 代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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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的散位第六職階助理員張美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之規定,轉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50。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本局旅遊活動中心主管Arnaldo Ernesto Silveiro Gomes Martins及大賽車博物館主管陳偉翔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郭嘉文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淑芳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Hermínia Celeste da Silva,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及二十六日起轉為確定委任出任該等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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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的考試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Joaquim António da Luz Lobo學士,獲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評核成績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潘永權學士及陳樹佳副學士,獲委任為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Maria Fernanda Botelho de Brito da Costa、Jacinto da Graça Novo及Mário de Graça Novo,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葉樹添副學士、容雪芳及李德雄,獲委任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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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澳門理工學院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王增揚碩士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起到澳門理工學院工作,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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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一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黃竹君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本局二等繪圖員彭佩娟,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繪圖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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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丹東獲確定委任出任上述職位,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起開始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黃美玲、吳施玲、Ivone da Conceição Ramos、李潔如、伍祿梅、黃少英及陳少梅,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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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委員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程濠霖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陳家淇之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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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