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0/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1

刊登日期:

2001.8.1

版數:

3556

  • 委任不動產估價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的成員。
被廢止 :
  • 第5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不動產估價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50/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以及七月二日第8/2001號法律第六十三-D條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不動產估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如下,為期一年:

    主席: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學士;
    正選委員:鄭冠偉建築師和趙旅平學士;
    候補委員:譚榮添土木工程師和黃景棠學士;
    地產界代表:劉藝良;
    在建築界享譽有功績的一名專業人士:劉永誠建築師;
    秘書:陳民華。

    二、複評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如下,為期一年:

    在建築界享譽有功績的一名專業人士: 黃如楷建築師;
    秘書:吳家倩。

    三、本批示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惠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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