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公 告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批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公務員舉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輔助部門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一百三十一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數

周慧卿 8.6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蘇柏圖

委員:杜珍妮

劉軍勵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數

羅偉昌 8.2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蘇柏圖

委員:杜珍妮

劉軍勵


新 聞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新聞局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澳 門 基 金 會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澳門基金會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二季度的贊助名單:

第二季度: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於澳門基金會

管理委員會主席 吳志良


商 業 及 汽 車 登 記 局

06月之商業登記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晉升有限制的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十八至二十號中華商業大廈四字樓本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通 告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一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日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本局編制內一等助理技術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 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送交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助理技術員根據分派的不同範疇,執行行政協助工作,對秘書處的工作提供幫助或協助特定的計劃,按照確定的指示,設立或採用方法及程序,執行技術運用性質的職務。

五、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26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候補委員:人事科代科長 曹慧怡

出納科科長 Judith Sales do Rosário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 麥健智

———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本局編制內一等文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送交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行政文員從事處理一切涉及行政活動的工作,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職務範圍,尤其是會計、人事管理、行政及財政管理、檔案、文書及打字等方面。工作屬執行性質,具一定的複雜程度,以及遵照一般指示與既定程序。

五、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305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人事科代科長 曹慧怡

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文書暨檔案科科長 Armando de Jesus

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 麥健智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李俊華;
司徒偉漢;
蘇虢曦;
鄧偉良;
伍助成。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第一委員:處長 蕭燕玲

第二委員:處長 張子健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江麗歡;
董志山。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第一委員:處長 蕭燕玲

第二委員:處長 張子健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 導員七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陳國興;
陳慧萍;
程自力;
何家浩;
談智勇;
杜志堅;
黃耀榮。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 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馬錦生

第一委員:處長 蕭燕玲

第二委員:處長 張子健

公 告

茲特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七缺,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報考人之臨時名單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廈正門及14樓。有關招考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通 告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七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處
Lei Choi Ho, Hilda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Luís Manuel Bastos Quintaneiro
António Maria Ho
Rufino de Fátima Ramos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中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之限制性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Ruy Alberto Madeira de Carvalho e Rey 8.1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 張秀蘭

委員: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之限制性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偉業 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水警稽查局副警司 曾雁鳴

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葉秀娟

首席行政文員 何寶蝶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表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岑錦棠 8.6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局總區長 梁振邦

正選委員: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治安警察局警司 羅志強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招考公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報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治安警察局副警司 吳周寶屏

委員:治安警察局警長 António L. de Sousa Rodrigues

二等資訊技術員 湯雅欣

通 告

第3/2001/DSFSM號公開競投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兩艘快艇作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MOP$18,000.00(澳門幣壹萬捌仟圓)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處。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時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衛 生 局

名 單

全科醫生實習課程最後考試的評核成績(根據第8/99/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後,現公布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鴻道醫生 11.7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之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按照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梁基雄

第一委員:黃紹基

第二委員:方漢偉

———

衛生局為填補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助理技術員十四缺,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之開考通告。現遵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公布,報考人之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行政文員 Artur Correia da Amada Izidro

第一正選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Ricardo da Luz

第二正選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Maria Carmelita de Oliveira Simões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澳門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兩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926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人事處,以供參閱。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學 生 福 利 基 金

公 告

公 開 招 標

本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進行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向下列學校學生供應膳食服務之公開招標。

永添中葡幼稚園;
康樂中葡幼稚園;
樂富中葡幼稚園;
民安中葡幼稚園;
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何東中葡幼稚園;
巴波沙中葡小學;
北區中葡小學;
何東中葡小學;
二龍喉中葡小學;
灣景中葡小學;
黑沙官立小學;
高美士中葡中學;
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於南灣大馬路926號四樓教育暨青年局社會暨教育輔助處,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詢。

遞交投標書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競投者應提交金額為澳門幣$120,000.00(壹拾貳萬元正),抬頭為「學生福利基金」之銀行擔保書或現金存款作為臨時擔保。

公開招標定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正於美麗街31號教育暨青年局一樓會議室舉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學生福利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韋思理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七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其招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麗貞

科長 António Milton Esteves Ferreira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第UMB024/037/2001號決議摘錄

摘錄自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四次常務會議

鑑於有需要將決定權力分散,以確保更迅速地作出有關的工作決定;

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行使十二月六日第470/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條第二款賦予的權力,決議在經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決議編號UMB34/1106/2000)並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總監黎日隆碩士授權書中附加以下一項授權:

s)按法律規定,核准支付不論金額的醫療、醫藥及住院費用。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管理委員會:

代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代副校長:Liu Bolong

代副校長:李怡平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仔雨水溝之上蓋及其景觀整治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招標實體: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施工地點:位於仔澳門運動場側。

4.承攬工程目的:建雨水涵箱、澳門運動場新圍牆及景觀整治。

5.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臨時擔保:澳門幣$22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此將要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底價:不設底價。

10.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2.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星期五)約上午十時。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日期:於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開標之日期及時刻止。

時間:星期一至五:9:00——12:45;14:30——17:00

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捌佰元(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4.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80天。

15.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5%;
——合理工期10%;
——施工計劃5%;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10%;
——材料質量10%。

16.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茲特公佈,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之批示,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舉行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本局編制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資訊高級技術員二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六缺;
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二缺;
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六缺;
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七缺;
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四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員二缺;
第一職階一等地形測量員一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四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有意者應於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投考申請表。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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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只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而設的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公 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之批示,核准為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筷子基平民新邨,台山平民新邨A/B/C座及新城市花園第17座的保安和清潔的管理服務公開招標,該服務的提供為期一年,而有關程序則由房屋局負責進行。

臨時保證金金額為澳門幣六萬二千元(MOP$62,000.00),抬頭致“房屋局”,格式須按招標方案附件一或二撰寫。

有關之招標案卷及承攬規則副本,於工作日辦公時間到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查詢或取閱。

為了競投者能到有關社會房屋屋邨考察,以搜集編製其標書所需的資料,有關之現場考察定於七月十八日上午9:30時進行,競投者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台山平民新邨B座地下房屋局不動產監察暨管理處,由有關人員帶領考察。

投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17:30時。

公開開標則訂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上午10:00時正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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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之批示,核准為濠江花園第3/4/5座,望廈平民新邨,北區臨時房屋中心,仔平民新邨第9/10/11座及祐漢平民新邨的保安和清潔的管理服務公開招標,該服務的提供為期一年,而有關程序則由房屋局負責進行。

臨時保證金金額為澳門幣六萬三千元(MOP$63,000.00),抬頭致“房屋局”,格式須按招標方案附件一或二撰寫。

有關之招標案卷及承攬規則副本,於工作日辦公時間內到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查詢或取閱。

為了競投者能到有關社會房屋屋邨考察,以搜集編製其標書所需的資料,有關之現場考察定於七月二十日上午9:30時進行,競投者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台山平民新邨B座地下房屋局不動產監察暨管理處,由有關人員帶領考察。

投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17:30時。

公開開標則訂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上午10:00時正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VTO馬路與NR3回旋處間之VU3.1馬路建造工程”

總額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標的:

關於VTO馬路與NR3回旋處間之VU3.1馬路建造工程(路氹城)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最長為十二個月,已包括工程設計中填土固結所需時間。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澳門幣$2,500,000.00,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下午五時正,以本地區任一正式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九十天。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12%;

b.)建議使用設備及其可用性—5%;

c.)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工序的具體程度—4%;

2.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4%;

3.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5%。

d.)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尤其是於本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22%;

e.)工程的總額和各項單價—40%;

f.)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能多於十二個月—3%;

g.)付款計劃—5%。

價錢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參閱。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或以前,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澳門幣三仟元,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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