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茲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會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樂宜 7.5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陳明瑛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編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編輯三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陳明瑛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十一缺,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有關透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開考的臨時名單,現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而其開考通告之公告則已公布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兩缺,有關透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開考的臨時名單,現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法務局內,而其開考通告之公告則已公布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Vong Sio Mei又名Maria do Carmo Jesus 9.06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錦燕
正選委員:Daniel Alberto dos Remédios César
黃志雄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關宇強 8.32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錦燕
正選委員:黃志雄
李志文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林慧雯 8.58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麥偉棟
正選委員:晴錦黃
余潤德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核准,且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謝倩儀
第一委員:處長 Fátima Dias da Silva
第二委員(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核准,且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准考人:
不被接納的報考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不被接納的報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廳長 鍾聖心
第一正選委員:處長 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
第二正選委員:科長 José Poupinho Chan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三缺、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二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及第一職階一等統計技術員十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 “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及五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特級督察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將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代局長 林美美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吳保民 8.3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劉婉婷
委員:沙蓮達
江海莉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中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之限制性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 張秀蘭
委員:治安警察局副警司 吳周寶屏
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梭織類制服作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MOP$40,000.00(澳門幣肆萬圓)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處。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皮類制服作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MOP$20,000.00(澳門幣貳萬圓)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處。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關於開設治安警察局男性一般編制基礎職程之晉升副警長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
1.合格者:
編號 姓名 總分 名次
2)體能測試不合格者:
編號 姓名 備註
備註:
(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白英偉警務總監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並按照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刊登於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關於投考男性一般編制基礎職程,晉升消防副區長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
1.合格者:
次序編號 消防長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a)年資較長之軍事化人員(《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條第六款) 。
b)沒有參予體能測驗(《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 條第四款)。
2.於體能測試中不合格者:
消防長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a)放棄體能測試;
b)於引體上升測試中被淘汰;
c)於橫樑測試中被淘汰。
(此名單由消防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消防局
代局長 Eurico Lopes Fazenda副消防總監
根據現行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而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之報考人臨時名單已正式公布,並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該開考通告已於本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伍成昌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錦瑩
特級技術輔導員 吳美英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公布,衛生局編制內之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輔導員壹缺開考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該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住院服務處處長 Anabela Luíza do Rosário
正選委員:責任中心行政主任 何翠儀
候選委員:責任中心行政主任 劉小紅
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法律範疇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之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遵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布,已被視為確定名單之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uís Nobre Chandelier Duarte
第一正選委員:Maria Teresa Simões Lapas Basto
第二正選委員: Ana Maria Caria Lucas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麗卿 9.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黎社建
委員:處長 Sílvia Ribeiro Osório Ho
科長 Arlete de Fátima Jesus Pereira Xavier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Sílvia Ribeiro Osório Ho
委員:科長 Arlete de Fátima Jesus Pereira Xavier
科長 Isabel Maria Cordeiro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體育設備處處長 劉楚遠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之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體育設備處處長 劉楚遠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Joaquim António da Luz Lobo 7.93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首席翻譯員 梁愛玲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正選委員:行政科科長 高瑪莉
財政資源科科長 白莉彤
仰眾知悉,按照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及工務運輸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之批示,現透過考核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1(壹)缺。
1.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1.1透過考核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有意者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投考申請表格。
1.2本開考由投考人的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有效期為一年。
2.投考條件
2.1投考人:
凡符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規定之擔任公職一般必要條件及具有經濟學士學歷者,不論與公職有否聯繫,均可投考。
2.2應提交之文件:
2.2.1與公職無聯繫之投考人:
a)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
b)經公證員鑑證的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
c)履歷。
2.2.2與公職有聯繫之投考人:
a)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
b)經公證員鑑證的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
c)由有關機關發出之個人在職記錄,其內載有以往曾擔任之職務、現職程及職級、聯繫之性質、在現職級和公職之年資,以及對報考具重要意義之工作評核;
d)履歷。
2.2.3任職於土地工務運輸局之投考人,如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第a及b項所述之文件已存入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該等文件。
2.3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所指之專用印件(印務局專印格式),在指定限期內的辦公時間送交馬交石炮台馬路32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以便獲接納投考。
3.職務性質之特徵
二等高級技術員須具有學士學位水平之專業和基本培訓,以便能獨立及盡責地執行創作、配合和利用一般或專業的科學技術方法及程序的職務,制訂研究、構思及推行計劃和發出意見,為上級作出決定做準備。
4.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薪俸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所載澳門公職薪俸索引表所定之430點。
5.甄選方法
5.1甄選將透過最多三小時之知識考試及以分析履歷和專業面試作補充來進行,並將按以下方式進行評選:
第一階段:
a)知識考試——50%。
第二階段:
b)分析履歷——20%;
c)專業面試——30%。
十分為最高分,凡筆試成績低於五分者,將不准進入第二階段且視為已被淘汰。
5.2考試內容:
a)一般知識:
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之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規;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及第86/89/M號法令;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工程開支及取得資產與勞務制度之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及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
由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核准之《公共工程承攬制度》;
由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核准並經八月十三日第8/83/M號法律、七月二十一日第78/84/M號法令、七月二十九日第8/91/M號法律及七月四日第2/94/M號法律修改之《土地法》。
b)專業知識:
5.3准考人在考試時可參閱上述法規及其他與該考試有關之資料。
5.4進行知識考試之日期將載於准考人之確定名單內。
6.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局長 賈利安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耀桂黃
二等高級技術員 Teresa Mourato Lopes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鍾慧璇
二等高級技術員 呂美娟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885頁,有關本局以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以填補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三缺之評核名單出現謬誤,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Cheong Tou Chun”
“張潤文”
應改為:“Cheng Tou Chun”
“張潤民”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工業維修電機範疇),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林衛邦 8.4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何蔣祺
委員:處長 葉華雄
處長 唐煥陽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兩個空缺,經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准考人:
不被接納的報考人:a)
a)未提交所要求的相關學歷的證明文件。
按照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不被接納的報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梁啟雄
委員:湯仕文
梁嘉靜
“氹仔回旋處(路氹連貫公路)與NRX機場回旋處間之VTO馬路擴寬工程”
總額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標的:
關於“氹仔回旋處(路氹連貫公路)與NRX機場回旋處間之VTO馬路擴寬工程”
底價:不設底價
施工期:最長為五個月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臨時擔保金額:澳門幣 $250,000.00,臨時擔保要以現金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是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五時正,以本地區任一正式語文撰寫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早上十時正。
標書有效期:有效期由開標結束日起計九十天。
承攬類型:承攬工程為總額承攬
評核標準:
a)施工方案及建議——12%
b)建議使用設備及其可用性——5%
c)對於施工進度計劃表的下列考慮:
1.工序的具體程度——4%
2.每一工序之相互關係——4%
3.施工計劃期適用性及可行性——5%
d)投標者曾承擔與本投標工程具類似性質、尤其是於本特別行政區內施工的工程——22%
e)工程的總額和各項單價——40%
f)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總工期不能多於五個月——3%
g)付款計劃——5%
價錢所參照之演算公式已在招標方案第十七點中列出。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參閱。有興趣人士亦可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或以前,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澳門幣伍佰元,向有關當局取得副本。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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