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第26/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之職權,並根據三月二十七日第6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委任下列人士作為文化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 李鵬翥;
- 沙雁期;
- 馬若龍;
- 查偉革;
- 胡國年;
- 陸 昌;
- 崔世平;
- 張 毅;
- 黃如楷;
- 劉龍龍;
- 鄧奕生;
- 黎榮照;
- 薛力勤;
- 蘇樹輝。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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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