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吳美君 8.78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Joana Maria Noronha

委員:邱寶娟

林雁玲

———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潘惠賢 8.8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Joana Maria Noronha

委員:邱寶娟

林雁玲

———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秦麗冰 8.74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Joana Maria Noronha

委員:邱寶娟

林雁玲


法 務 局

名 單

經公布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關於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通告,以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余德志 8.7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首席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

經公布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關於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通告,以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首席行政文員第一職階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伍權想 9.0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首席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

經公布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關於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通告,以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語言範疇)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鄭杏儀 8.3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

正選委員:法律推廣廳廳長 趙占全

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

經公布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關於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試之開考通告,以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一等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辜美寶 8.1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律翻譯廳廳長 沈偉強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鄺婉瑩

顧問高級技術員 馬天妮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於本局行政處的佈告欄張貼下列限制性晉升考試的准考人臨時名單;有關的招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第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

仰眾知悉,本局透過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考核形式的入職普通考試,以填補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於臨時澳門市政局大樓大堂的告示處張貼准考人的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臨時澳門市政局主席 麥健智

通 告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 日市政執行委員會決議,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 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二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這是為臨時澳門市政局職員進行的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報考者應自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報名申請表,而開考的有效期至所述職位被填補為止。

2. 投考條件:

2.1. 報考者:

凡在報考期限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的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一等翻譯員,均可報考。

2.2 遞交的文件:

a)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b)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和公職及職級的年資,以及工作評核等重要資料;

c)履歷。

倘在報名表上聲明a)及b)項文件已存放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

3. 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及附於第65/GM/99號批示的格式七印件(印務局專印),在規定期限內,於辦公時間遞交至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4. 職務性質:

翻譯員負責將其中一種官方語言的文本翻譯成另一種官方語言,反之亦然,尊重原文的內容和風格;進行官方語言連續或同聲傳譯,忠實傳譯發言者的意思;可對任一官方語言書寫的文件作官方鑑定;可專門從事某類翻譯或傳譯以及被委派的相關工作。

5. 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薪俸索引表所載的540點。

6. 甄選方法:

分析履歷。

7.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代市政副局長 姍桃絲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翻譯處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心虹

候補委員:培訓處處長 郭小麗

行政暨財務部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主席 麥健智

———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市政執委會決議,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進行審查文件形式的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三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日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 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限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三等文員,均可投考。

二、二 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遞交至臨時澳門市政局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行政文員負責在一般的指示下,按一定複雜程度的既定程序,在一個或多個行政工作範圍內執行職務,包括會計、人事管理、行政及財政管理、秘書職務、檔案、文書及打字等方面。

五、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230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人事科代科長 曹慧怡

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科長 João Manuel das Neves

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主席 麥健智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公 告

茲特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九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確定名單現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廈正門及14樓。有關招考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

茲公布,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透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進行下列一般晉升開考: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缺;
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六缺;及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十四缺。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澳 門 財 稅 廳

佈 告

關於土地批給租金事宜

茲定於本年五月份內在澳門財稅廳收納處開徵二零零一年度土地批給租金,有關納稅人應依限期自動前來繳納。

又按照第13/2000號法律第三條之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度內,倘若地租或租金每年金額不足澳門幣一百元($100.00)者不予徵收。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關於地稅事宜

茲定於本年五月份內在澳門財稅廳收納處開徵二零零一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地稅,有關納稅人應依限期自動前來繳納。

又按照第13/2000號法律第三條之規定,在二零零一年度內,倘若地租或租金每年金額不足澳門幣一百元($100.00)者不予徵收。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零一年第一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仿真亞洲管理有限公司

資助舉辦“世界管理比賽2001” 23/1/2001 25,000.00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李炳康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處
Lei Choi Ho, Hilda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Luís Manuel Bastos Quintaneiro
António Ho
Rufino Ramos

名 單

為執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澳門金融管理局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盧文輝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對私人給予財政資助,工商業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一季度獲津貼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核准批示 資助金額 目的
張佩承 16/2/2001  184,881.20 根據七月七日第55/GM/98號批示而支付之“新一代企業家資助試驗計劃”第二期財政資助。
李家寶 16/2/2001  36,600.00 同上。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


衛 生 局

名 單

有關衛生局填補人員編制全科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全科主任醫生兩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現公布合格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官世海 7.9
鄭成業 6

(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李度明

第一正選委員:周志雄

第二正選委員:陳艷群

通 告

1.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茲公布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之規定,透過知識考試進行入讀專科培訓之開考,投考人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當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日內提交報考申請書。

2.本開考共有下列專業十二個空缺:

a)為期五年的專業範疇:

普通外科 一缺

急症醫學科 兩缺

內科 一缺

b)為期四年的專業範疇:

口腔科 一缺

胃腸科 一缺

血液科/免疫血液治療科 一缺

腎科 一缺

神經內科 一缺

c)為期三年的專業範疇:

全科 一缺

體育醫學科 一缺

臨床病理科 一缺

投考人之甄選將以評核知識之筆試為基礎,並輔以下列評核方法:

a)履歷之審閱及討論;

b)面試。

3. 該考試之成績以0至20分表示,總評分在下列評核中得分之加權算術平均數:

a)知識筆試之加權系數為5;

b)履歷審閱及答辯之加權系數為2;

c)面試之加權系數為1。

評核知識之筆試或總評分中之得分低於9.5分的投考人不被錄取。

4.已完成全科實習且各科成績合格的醫生或所受培訓具有已認可為同等學歷者均可投考專科培訓。

5.參加專科實習之申請應向衛生局局長提出,並連同下列文件一併送交高等衛生學校三字樓實習醫生培訓委員會(DIM):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全科實習文憑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

c)歷履(三份)。

6.典試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正選委員:

主席:全科主任醫生 李度明醫生

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Orlando Frutuoso da Silva Vieira醫生

內科醫院主任醫生 李展潤醫生

候補委員:公共衛生主治醫生 湯家耀醫生

兒科醫院主治醫生 楊健梅醫生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茲公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而進行第4/P/2001號有關向衛生局提供為期壹年的保安服務之公開招標事宜。

有意投標者祇要能證明具有十月二十一日第65/96/M號法令修訂的十月二十一日第54/91/M號法令所規定的牌照,便可從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三時至五時三十分,前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投標書應交往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會後投標者應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 I 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集合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開標將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三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澳門幣捌萬貳仟元正(MOP $ 82,000.00)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 化 局

名 單

為履行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有關對私人及私立實體提供財政資助的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一季獲津貼的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文化局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何麗鑽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Lau Fong 8.8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何麗鑽

委員:副局長 麥潔群

處長 林國洪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國洪 8.64
2. 朱偉成 8.6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何麗鑽

委員:副局長 麥潔群

廳長 王世紅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鄭覺良 8.6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何麗鑽

委員:副局長 麥潔群

處長 林國洪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八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鄧玉玲 8.53*
2. 梁麗琪 8.53
3. 陳建成 8.31
4. 勞建業 8.25
5. 張鵲橋 7.92
6. 黎志華 7.81
7. 鄭華峰 7.75
8. Carla Maria Pires Mata da Silva Figueiredo 7.69

*擔任公職年資較長。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何麗鑽

委員:副局長 麥潔群

處長 林國洪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吳麗貞 8.0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何麗鑽

委員:副局長 麥潔群

處長 林國洪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陶倍信 8.64
2. 王世紅 8.5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伊娜 8.50
2. 何惠珍 8.44
3. 鳳珍盧 7.94
4. 陳淑群 7.92
5. Ana Isabel do Rosário Correia de Lemos Cardoso Borges 7.86
6. 潘惠冰 7.7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七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張麗霞 8.31
2. 徐健豪 8.28 *
3. 余麗萍 8.28
4. 羅子強 8.14 *
5. 林小碧 8.14
6. Gonçalo Pacheco Pereira Magalhães 7.81
7. 朱培貞 7.64

* 擔任公職年資較長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科長 張詠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鄭建武 8.3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談偉強 8.0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組長 麥民安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蔣國霞 8.1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趙啟恩 8.11
2. 陳素珊 8.06
3. 梁狄昌 7.94
4. 麥潔貞 7.8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國洪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科長 張詠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照相排版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孔彪 7.8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秦振華 7.6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麥潔群

委員:處長 林國洪

一等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旅 遊 局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財政贊助的批示,旅遊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一年第一季度之財政贊助表: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旅遊基金主席 局長 安棟樑

公 告

旅遊局旅遊基金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現就向第四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提供服務作公開競投。

為第四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車手、技術人員、攝影、

新聞工作者、貴賓和籌委會人員提供約326張飛機票。

有關招標計劃和投承規則存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旅遊局產品暨特別計劃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詢,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應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17:00時前遞交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產品暨特別計劃廳。

提交標書時,應同時繳交臨時保証金澳門幣五萬元。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10:00時在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產品暨特別計劃廳舉行。

臨時保証金和保証金的存款可透過大西洋銀行,以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方式繳交、直接繳交予行政暨財政處或透過銀行擔保。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局長 安棟樑

———

旅遊局旅遊基金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作出的批示,現就向第四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提供服務作公開競投。

提供第四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使用的機動車、輪胎和零配件的運輸服務。

有關招標計劃和投承規則存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之旅遊局產品暨特別計劃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詢,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應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17:00時前遞交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的旅遊局產品暨特別計劃廳。

提交標書時,應同時繳交澳門幣伍萬元的臨時保證金。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17:00時在位於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的旅遊局產品暨特別計劃廳舉行。

臨時保證金和保證金的存款可透過大西洋銀行,以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方式繳交、直接繳交予行政暨財政處或以銀行擔保方式繳交。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局長 安棟樑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名 單

為遵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撥給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澳門理工學院公佈在二零零一年第一季的資助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高濠輝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旅遊學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把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望廈山本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以供參閱;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

按照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學院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望廈山本學院行政暨財政部。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辦公日起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海員職程第一職階航行主管兩缺,以通過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船長二十一缺,以通過考試、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三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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