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通 告

茲根據十一月一日法令第66/99/M號第六、二十二及二十五條之規定,通告公眾公證處設於澳門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25號互助會大廈1樓13室之杜恩樂私人公證員被委託及接受取替私人公證員柯迪亨,因據其要求暫停其公證員職務。接替者在其公證處,根據法律及事項性質,可進行只有被替代者能執行之事項,包括附註,發出證明書,證明及類似文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杜恩樂


證明書

司打口新威大廈業主聯誼會

為公佈之目的,本人證明黃耀鴻、李德江及楊永康透過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簽訂上述社團的更改公證書,該社團的更改章程列載於附設的文件內,有關更改公證書記錄在本公證處第14冊第3及以後各頁內。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趙魯

一)在上述社團章程第八條(會員大會)應改為:

一、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級的行政架構,全部遵守章程的會員有資格參加,每年開一次普通會議,其召集將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e)項執行。

二、假如需要大會開特別會議,則由理事會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召集;且

二)上述社團章程第十一條(理事會權限)之a)項應改為:

a)執行大會決議。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駿景園業主管理委員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trinta de Março de dois mil e um,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quinze,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cento e dois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駿景園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一章:【駿景園業主管理委員會名稱、會址與目標】

第一條:該會採用之名稱為駿景園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二條:該會會址為:澳門賈伯樂提督街12號駿景園大廈10樓C。

第三條:該會之目的為團結駿景園大廈的業主及租戶、促進睦鄰互助關係。

第二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駿景園大廈的業主或住客,只要有意與會者,經申請都可以成為會員,申請者可先填好已簽名入會表格,然而是否得到批准則視乎理事會的批核。

第五條:會員權利:

(A)參加全體會員大會;

(B)會員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利;

(C)可參加業主管理委員會所舉辦的活動;

(D)享受會員福利。

第六條:會員義務:

(A)遵守本會章程及全體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的決策;

(B)維護本會聲譽並對本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C)愛護本大廈公共設施,建立良好睦鄰關係及做到守望互助;

(D)業主及租客每月需按時繳交管理費。

第三章:【全體會員大會】

第七條:全體會員大會,是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由所有會員組成。每年召開一次。若會議屬平常性質,至少提前十四日通知召集。全體會員大會的召開,若為緊急性質,由理事會隨時召集之。

第八條:全體會員大會的職能:

(A)贊同或修改章程;

(B)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

(C)指導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行動;

(D)決定業主管理委員會收益的用途;

(E)審查及批准理事會之全年工作報告。

第四章:【理事會】

第九條:理事會由五名理事組成,一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可得連選一次。

第十條:在選出的理事會眾理事中,選出一名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一名秘書,一名財政及一名會計。

第十一條:理事會通常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若有需要,理事長可額外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能:

(A)執行全體會員大會的所有決議;

(B)管理業主管理委員會的事務及發表工作報告;

(C)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第五章:【監事會】

第十三條:監事會由三名成員組成,一年一任,在全體會員大會中,可得連選一次,在選出的監事會中,選出一名監事長。

第十四條:監事會的職權:

(A)監察理事會所有行政工作;

(B)審查財務部的財務狀況;

(C)給予理事會全年財務的意見。

第六章:【規則】

第十五條:若會員違反章程或做一些有損業主管理委員會聲譽的行為,根據理事會的決議,將採取以下的處分:

(A)忠告;

(B)書面譴責;

(C)除名。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條:本會會員須繳納入會基金澳門幣拾元整,另每年會費澳門幣拾元整。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若有不敷或有特別需要,得由業主管理委員會向會員解釋及籌募之。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業主理事會建議,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得由全體會員大會修改之。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trinta de Março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Fátima Lau Matias.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毅勇跆拳道會

為公布之目的,茲證明上述名稱社團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起,存放於本署之“二零零一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當案”內第1卷第7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毅勇跆拳道會

第一條

澳門毅勇跆拳道會(英文名:Macau Bravery Taekwondo Association)。本會住所定於澳門青洲大馬路,逸麗花園第六座11樓AW,其宗旨是推廣和發展跆拳道運動,同時參與官方或民間的比賽。是一個不牟利的社團。

第二條

會員分以下三類:基本會員,普通會員和名譽會員。

第三條

所有感興趣者,只要接受本會章程,並登記註冊,即成為本會普通會員。

第四條

基本會員的權利:

a)參加本會的會員大會;

b)根據章程選舉或被選進入領導機構;

c)參加本會的活動。

第五條

基本會員的義務:

a)維護本會的聲譽,促進本會的進步和發展;

b)遵守章程的規定;

c)遵守領導機構的決議;

d)繳交會費。

第六條

普通會員的權利:

a)參加本會的會員大會;

b)根據章程被選為基本會員;

c)參加本會的活動。

第七條

普通會員的義務:

a)維護本會的聲譽,促進本會的進步和發展;

b)遵守章程的規定;

c)遵守領導機構的決議;

d)繳交會費。

第八條

名譽會員是對本會作出了特殊貢獻,由理事會授予的。

第九條

名譽會員的權力:

a)參加本會活動;

b)豁免繳交會費。

第十條

名譽會員的義務:

a)維護本會的信譽;

b)遵守章程的規定。

第十一條

會員的言行若有損害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議決後得開除會籍。

第十二條

本會設以下幾個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察委員會。其中的成員是在會員大會上由選舉產生,任期三年,並可連任。

選舉形式是由基本會員無記名投票,並絕對多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參加,在每年二月份定期召開壹次,或者在必需的情況下,由理事會主席或者會員大會常務委員會會長召開,但至少提前十日以掛號信通知。

會員大會由常務委員會主持,它由壹名會長和兩名副會長組成。

第十四條

理事會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構,負責平時的管理(社會、行政、財政和紀律管理)。

理事會由壹名主席,壹名副主席,兩名秘書及壹名財政所組成。理事會的成員人數永遠是單數。

第十五條

監察委員會負責查核本會賬目。

監察委員會成員是由選舉產生,共有三位委員,分別是壹名主席,壹名秘書和壹名委員組成。監察委員的委員人數永遠是單數。

第十六條

本會的主要財政來源是會費,捐獻和資助。

第十七條

本會的經費應該和其收入平衡。

第十八條

本會使用以下圖案作為會徽。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於氹仔

助理員(簽名見原文)

Cartório Notarial das Ilhas, Taipa, aos trê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um. - A Ajudante, (Assinatura ilegível).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dos Importadores de Veículos Automóveis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documento autenticado outorgado em quatro de Abril de dois mil e um,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vinte e um do dia quatro de Abril de dois mil e um, n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e de Outros Documentos, foram alterados 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os quais passam a ter a redacção que consta da cópia anexa e que vai conforme o original.

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

章程之修改

修改:第十三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名譽會長及創會會員除選舉與被選舉權,及第十一條之二,四,五,八,九款外得享受與普通會員相等之權利。

第三章

名譽會長及其他榮譽名銜

第十六條

一、凡對本會有非常特殊貢獻,值得給予特別崇高之榮譽,經理監事聯席會議推薦並經會員大會或會員特別大會通過,得聘請為名譽會長,並轉以個人名義接受。

二、本會理事會正副會長卸職後,得聘為榮譽會長;理事卸職後,得聘為榮譽理事。

三、本會監事會正副監事長於卸職後,得聘為榮譽監事長;監事卸職後,得聘為榮譽監事。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最高行政機構為理事會,由會員大會在會員中選出理事若干組成。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財務一人,並設各具功能部門,各部門設委員二人。上述各職位均由理事會會長提名,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出任,執行各項職務活動,務使達成本會之宗旨,又凡會務之處理,對財務之保管,概屬理事會之職權。

加入:第四十八條

第八章

補充規定

第四十八條

為方便本章程之解釋及適用,茲將本會之創會會員之名單開列如下:

Cheang I(鄭儀)
Pedro Tavares Coelho
Cham Pui Kei(覃培基)
Liu Yuk Lun, aliás David Liu (廖玉麟)
Lei Hou Kei (李漢基)
Wong Chung Tak António aliás Vong Chung Tak, aliás António Wong (王宗德)
Lam To (林多)
Mak Chong (麥重)
Mak Kam Tou (麥錦途)
Ao Weng (區榮)

私人公證員 鄧思慧

Está conforme.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quatro de Abril de dois mil e um. - A Notária, Teresa Teixeira da Silv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de Tai Chi Qing Lian (Wu Jia)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trinta de Março de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dezanove barra dois mil e um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de Tai Chi Qing Lian (Wu Jia) de Macau", do teor seguinte: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清蓮(吳家)太極拳健身會”,葡文名稱為:“ Associação de Tai Chi Qing Lian (Wu Jia) de Macau”。

第二條:本會設於:澳門連勝馬路44號添永大廈5樓D座。

第三條:本會為非牟利團體,以推廣及發展中國傳統武術及其他文化體育為主,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服務社群為宗旨。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愛好體育運動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入會,經由理事會批准及繳交會費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會員之權利:

(1)可參加本會會員大會;

(2)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有權對會務作出建議及批評之權利;

(4)可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

第六條:會員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通過之議案;

(2)依時繳付會費;

(3)盡力設法提高本會聲譽及促進會務。

第七條:凡會員倘嚴重違反會章,破壞本會名譽或損害本會利益者,經理事會調查屬實,即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革除會籍之處分。

第三章

組織

第八條:本會的組織架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各領導成員均由會員大會中選出,任期為兩年,可以繼續連任。

第九條: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如下:

(1)修改章程,但必須有四分之三出席之會員票數通過方可;

(2)負責選舉各領導部門之成員及革除其職務;

(3)討論及通過理事會之每年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4)修訂會費;

(5)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及秘書一人,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

第十條: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平常會議,由會長召集,而特別會員大會之召開須由理事會召集,或因應五分之一會員的合理要求之下而召開,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十天前以書面及掛號方式郵寄通知各會員,並列明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十一條: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及理事四人組成,其職權如下:

(1)領導本會,處理其行政工作及維持其所有活動;

(2)決定新會員入會事宜及革除會員之會籍;

(3)對本會有特殊貢獻之人士給予名譽會籍;

(4)在會員大會作會務活動報告及財務報告;

(5)理事長對外依照本會宗旨代表本會。

第十二條: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及監事委員二人組成,其職權如下:

(1)監察理事會之行政活動;

(2)查閱賬目及財政收支狀況。

第四章

財政收支

第十三條:本會之收益作為本會活動基金;

第十四條: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募捐;

第十五條:本會所有支出須由理事會議協商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會章程未盡善之處須由會員大會討論修改。

第十七條:附圖為本會會徽。

Está conforme.

Primeir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trinta de Março de dois mil e um. - A Primeira-Ajudante, Ivone Maria Osório Bastos Yee.